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文下载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研究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政策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促进科普产业健康发展,大幅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支撑科普事业发展。
措施:
——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将科普产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范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科普社会资源的功能。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成立全国科普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科普相关标准,建立完善科普产品和服务的技术规范。依托科普机构、科研机构、产学研中心等建立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增强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开展科普创作和产品研发示范团队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探索科技创新和科普产业结合的有效机制。
——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通过竞赛、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鼓励建立科普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组建中国科学文化出版传媒集团等科普龙头企业,形成科普产业集群,实现集约发展。搭建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力度。
分工:由科技部、中国科协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地震局、气象局、文物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批高水平科普人才,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
措施:
——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的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学科发展、科普专业设置、科普人才评价标准、技术职务等相关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普人员积极性。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深入推进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加强教学大纲、教材、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以科普组织管理、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从业者为重点,围绕科普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等,及时更新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现代科普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发展壮大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深入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发挥民族院校的作用,加强双语科普人才培养。结合各类社区科普设施和活动,发展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由中国科协、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地震局、气象局、自然科学基金会、文物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