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3.9.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9.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3.9.3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3.10 脲酶活性
含有豆类成分的产品中脲酶活性指标应符合表6的规定。
4 标识
4.1产品标签应符合GB 13432的规定。食品名称应根据适宜人群标注“孕妇营养补充食品”或“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或“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4.2 标签上还应标注“本品不能代替正常膳食”,“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注意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