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jfyfcl@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