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重点稀土省(区、市)和企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工信厅原函〔2015〕51号
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法制办、证监会办公厅(秘书局),有关省(区、市)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国务院稀土专题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稀土行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定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重点稀土省(区)和企业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11年《若干意见》下发来,稀土行业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分析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十三五”和近期工作的方向和要求,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二、参会人员
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成员单位,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有关省(区、市)稀土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6大稀土企业集团、重点稀土企业及部分科研单位负责人,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稀土学会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5年1月28日9:00开始,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万寿庄宾馆综合楼3楼(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电话010-68276794/68133322转6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发言材料;请六大稀土集团按“备案”要求制定2015年实质性重组的季度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及时间进度(格式见附件2)。
(二)请各单位于1月23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附件3)传真至我部原材料工业司(稀土办公室),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邮箱:liuyuzhu02@126.com。
附件:(略)
工业和信息部办公厅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