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一般样品在检验结束后应保留一个月以备需要时复查,保留期限从检验报告单签发日起
计算;易变质食品不予保留。保留样品应加封存放在适当的地方,并尽可能保持其原状。
10 检验取样一般皆系取可食部分,以所检验样品计算。
11 检验方法中所列仪器为该方法所需用的特殊仪器,一般实验室仪器不再列入。
12 常用标准溶液的配制按附录C(补充件)的规定进行。
附 录 A
检验结果的数据处理
(补充件)
在理化检验中其结果的数据处理应按下列规则进行。
A.1 有效数字
食品理化检验中直接或间接测定的量,一般都用数字表示,但它与数学中的“数”不
同,而仅仅表示量度的近似值。在测定值中只保留一位可疑数字,如0.0123与1.23都是三
位有效数字。当数字末端的“0”不作为有效数字时,要改写成用乘以10**n来表示。如
24600取三位有效数字,应写作2.46×10**4。
A.2 运算规则
A.2.1 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可疑数表示末位有1个单位的误差。
A.2.2 在确定了有效数字应保留的位数后,就要对不必要的位数进行修约。在修约时应
按附录B(补充件)的规定进行。
A.2.3 复杂运算时,其中间过程多保留一位,最后结果须取应有的位数。
A.2.4 加减法计算的结果,其小数点以后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小数点后位
数最少的相同。
A.2.5 乘除法计算的结果,其有效数字保留的位数,应与参加运算各数中有效数字位数
最少者相同。 A.3 直线回归方程式的计算
A.3 直线回归方程式的计算
在绘制标准曲线时,可用直线回归方程式计算,然后根据计算结果绘制。用最小二乘
法计算直线回归方程式的公式如下:
y = mx+b ..............(A1)
n∑xy-∑x∑y
m = ───────────── ......(A2)
n∑x**2-(∑x)**2
∑x**2∑y-∑x∑xy
b = ───────────── ......(A3)
n∑x**2-(∑x)**2
式中:x??自变量,为横坐标上的值;
y??应变量,为纵坐标上的值;
m??直线斜率;
b??直线在Y轴上的截距;
n??测定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