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敌敌畏、二嗪磷、
倍硫磷、马拉硫磷残留量 SN 0123?92
检验方法 代替 ZB B22 016?88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dichlorovos, diazinon,
fenthion malathion residues in meat
and meat product for ex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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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牛肉中敌敌畏、二嗪磷、倍硫磷、马拉硫磷残留量的抽祥和测定方
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牛肉中敌敌畏、二嗪磷、倍硫磷、马拉硫磷残留量的检验。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5000箱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 样本的大小
批量 最低抽取数
500箱及以下 5箱
501~1000箱 7箱
1001~3000箱 11箱
3001~4000箱 13箱
4001~5000箱 15箱
2.3 抽样工具和方法
每箱取样一包, 去掉塑料薄膜, 从每包中抽取肉样100~200g, 总样量不少于1kg, 放
入清洁的容器内,并填写样品标签, 注明品名、日期、垛位、报验号、申请单位、取样人,
送交实验室。
2.4 实验室样品及试样的制备
将收到的实验室样品,缩分出具有代表性的试样不少于500g,装入清洁的容器中,并
在样品标签上注明品名、日期、报验号、申请单位,取样人等,在0℃以下保存,待测。
注: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和发生任何变化。
3 测定方法
3.1 方法提要
用乙腈-水溶液提取试样,加入乙酸锌,消除脂肪,用三氯甲烷萃取、净化,萃取液
浓缩定容后,注入配有火焰光度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外标法定量。
3.2 试剂和材料
3.2.1 乙腈: 分析纯,重蒸馏。
3.2.2 蒸馏水:重蒸馏。
3.2.3 三氯甲烷:分析纯,重蒸馏。
3.2.4 无水硫酸钠:650℃灼烧4h,贮于干燥器中备用。
3.2.5 乙酸锌:分析纯。
3.2.6 敌敌畏、二嗪磷、倍硫磷、马拉硫磷标准品:纯度均大于99%。
3.2.7 乙腈-水溶液(1+1)。
3.2.8 无水硫酸钠溶液(20g/L):将2g灼烧过的无水硫酸钠(3.2.4)溶于100mL蒸馏水中。
3.2.9 农药标准溶液:准确称取适量的敌敌畏、二嗪磷、倍硫磷、马拉硫磷标准品(3.2.
6),用三氯甲烷配制成浓度为1mg/mL的混合标准储备溶液,根据需要再配制成适宜浓度的
混合标准工作溶液。
3.3 仪器和设备
3.3.1 气相色谱仪并配有火焰光度检测器:磷滤光片526nm。
3.3.2 磨粉机。
3.3.3 组织捣碎机。
3.3.4 旋转蒸发器。
3.3.5 振荡器。
3.3.6 无水硫酸钠柱:筒形漏斗15cm×1.5cm(内径),内装5cm高无水硫酸钠。
3.3.7 微量注射器:10μL。
3.4 测定步骤
3.4.1 提取
称取20.0 g试样置于具塞锥形瓶中, 加乙腈-水溶液(3.2.7) 100mL和乙酸锌(3.2.5)
1.0g,在振荡器上振荡45min后通过定性滤纸过滤,收集滤液于锥形瓶中。
3.4.2 净化
将全部滤液置于装有硫酸钠溶液(3.2.8)的分液漏斗中,取乙腈(3.2.1)40mL分四次洗
涤锥形瓶中的肉渣,将洗涤液滤入分液漏斗,取50mL三氯甲烷洗涤锥形瓶中肉渣,然后将
洗涤液滤入分液漏斗中,强烈振摇分液漏斗2 min,静置分层。再分别用三氯甲烷50mL、
30mL萃取二次,合并全部三氯甲烷萃取液,在53±2℃下,用旋转蒸发器浓缩至10mL左右,
过硫酸钠柱(3.3.6)。用三氯甲烷定容至25mL,供气相色谱测定。
3.4.3 测定
3.4.3.1 色谱条件
a. 色谱柱:玻璃柱,2m×2.6mm(内径),填充物为4%(m/m)SE-30+6%(m/m)OV-210
涂于Chrom Q(80~100筛目)上。
b. 色谱柱温度:190℃。
c. 检测器温度:230℃。
d. 进样口温度:230℃。
e. 载气:高纯氮,纯度>99.99%,71mL/min。
f. 燃气:氢气,纯度>99.9%,82.5mL/min。
g. 助燃气:空气,47.5mL/min。
在上述操作条件下,保留时间分别为:敌敌畏1.6min; 二嗪磷4.30min;倍硫磷9.46min;
马拉硫磷12.2min。
3.4.3.2 色谱测定
用微量注射器准确吸取适量的样液注入气相色谱仪,并测量其峰高,用相应的工作曲
线估计样液中农药的大约浓度,然后取与样液中农药浓度最相近的标准工作溶液,与样液
同时进行色谱测定。
3.4.4 空白试验:按上述有关步骤进行试剂空白试验。
3.5 结果计算
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下列公式计算含量:
H1?c?V
x=─────
H2?m
式中:x??农药残留量,mg/kg;
H1??样液中农药峰高,mm;
H2??标准工作溶液中农药峰高,mm;
c??标准工作溶液中农药浓度,μg/mL;
m??所取试样质量,g;
V??样液定容体积,mL。
注:计算结果需将空白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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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黑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明泰、杨英华、顾学成、许晓村、鲍清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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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2-12-25批准 1993-05-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