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低盐固态发酵酱油酿造工艺规程 ZBX 66021-87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soy sauce with
low-Salt and solid state ferm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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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以脱脂大豆、麸皮为主要原料采用低盐(酱醅含盐量为 7%左右)固态
(酱醅水分 50%~58%)方法酿造酱油的工艺。
1 原料要求
1.1 脱脂大豆
应符合 GB 1352-86《大豆》及 GB 2715-81 《粮食卫生标准》之规定。
1.2 麸皮
应符合 GB 2715-81之规定。
1.3 水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
1.4 食盐
应符合 GB 5461-85 《食用盐》之规定。
1.5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8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 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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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曲┃ ┃麸皮┃ ┃脱脂大豆┃ ┃ 水 ┃ ┃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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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碎 ┣━━━━━ 溶解
┃ ┃ ┣━━━━━┫ |
┃ ┃ 润水 ┃ ??? 盐水
┃ ┗━━━━━━━┫ ┃ |
┃ 蒸料 ┃ 加热
┃ | ┃ ┃
┃ 冷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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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曲 ┃ ┃
(通风制曲) ┃ ┃
┏━┻━┓ ┃ ┃
┃ 成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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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 ┃
上批二淋油 ┃ ┃
┃ ┏━━┻━┓ ┃
┃ ┃成熟酱醅┃ 加热━━━━━┓
┃ ┗━━┳━┛ ┃ ┃
加热━━━━━━━━┫ ┃ ┃
浸淋 上批三淋油 ┃
┃ ┃ ┃
┏━━┻━┓ ┃ ┃
┃ 生酱油 ┃ 加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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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加热灭菌 一次酱油━━━二次酱渣━┫酱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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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兑 二淋油 三淋油
| (下批备用) (下批备用)
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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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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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制作方法
3.1 种曲制造
3.1.1 菌种
3.1.2 培养
试管菌种→锥形瓶菌种→曲盒种曲(或曲池、曲匾)逐级扩大培养。
试管菌种应定期进行纯化、复壮。
3.1.3 质量要求
3.1.3.1 感官指标
孢子丛生,黄绿色,无异味,无污染。
3.1.3.2 理化指标
每克菌种(干基)含孢子数5×10**9个以上。孢子发芽率在90%以上。
3.2 原料处理
3.2.1 脱脂大豆的破碎
脱脂大豆破碎程度,以粗细均匀为宜。要求颗粒直径2~3mm,2mm以下的粉未量不
超过 20%。
3.2.2 润水
脱脂大豆与麸皮混合蒸料时,脱脂大豆应先从80℃左右热水进行浸润适当时间后,
再混入麸皮,拌匀,蒸料。
3.2.3 蒸料
3.2.3.1 蒸料工艺
a. 蒸汽压力:1.5~2.0kg/cm**2;
b. 蒸料温度:125~130℃;
c. 保压时间:5~15min。
各厂可根据原料及设备不同, 适当改变蒸料工艺条件。
3.2.3.2 熟料质量要求
a. 呈淡黄褐色,有香味及弹性,无硬心及浮水,不粘,无其他不良气味;
b. 水分46%~50%;
c. 消化率80%以上;
d. 无N性沉淀。
3.3 制曲
3.3.1 接种入池
熟料冷却到45℃以下,接入种曲 2‰~4‰,混合均匀后,移入曲池制曲。
3.3.2 制曲工艺条件
曲层厚度25~30cm,曲料应保持松散,厚度一致,制曲过程中应控制品温28~32℃,
最高不得超过35℃室温28~30℃,曲室相对湿度在90%以上,制曲时间24h以上。
在制曲过程中应进行 2~3次翻曲。
3.3.3 成曲质量要求
感官要求:
曲料疏松:柔软有弹性,菌丝丰满,嫩绿色,具有成曲特有香味,无异味;
理化要求:
a. 水分 26%~33%;
b. 成曲蛋白酶活力,每克曲(干基)不得少于1000单位(福林法)。
3.4 发酵
3.4.1 盐水之配制
食盐加水溶解,澄清后使用。
3.4.2 拌曲盐水
a. 盐水的浓度12~13°Be’;
b. 盐水的温度:夏季45~50℃,冬季:50~55℃;
c. 拌曲水量的控制:成曲拌盐水量使酱醅水分为50%~53%(移池浸出法)55%~58%
(原池浸出法)。
3.4.3 拌曲操作
在成曲拌入盐水时,应当使盐水与成曲拌和均匀,不得有过湿过干现象。
为防止酱醅表层形成氧化层,影响酱醅质量,可采取:
a. 在酱醅表面加盖封面盐;
b. 用塑料薄膜(无毒)封盖酱醅表面。
3.4.4 发酵管理
a. 发酵温度以 40~50℃为宜;
b. 移池。
在发酵过程中移池的次数一般为 1~2次,第一次应在 9~10天进行,第二次其间隔
时间可在 7~8天。
3.4.5 酱醅的质量要求
红褐色,有光泽不发乌。柔软,松散,不粘。有酱香,味鲜美。酸度适中,无苦、涩
等异味。
各厂应根据酱油酿选再制品测定规程,测定有关项目的指标。
3.5 浸出
3.5.1 移池浸出
将成熟酱醅装入浸出池时,要做到松散,平整,疏密一致。
醅层厚度一般掌握30~40cm。
3.5.2 原池浸出
原池浸出法根据发酵醅厚决定。
3.5.3 抽提液(二油、三油)的加入
抽提液加入时,应在抽提液的出口处,加一分散装置,以减少冲力,保持醅面的平整,
防止将酱醅冲成糊状,破坏醅层疏密的均匀性。
3.5.4 抽提次数
抽提次数规定为三次。放油时应掌握放头油、二油速度较慢、放三油速度较快。抽
提过程中,酱醅不宜露出液面。
3.5.5 浸泡温度
抽提液的温度为80~90℃。
3.5.6 浸泡时间
头油的浸泡时间不应少于6h(原池淋油应适当延长);二油的浸泡时间不应少于 4h ;
三油的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h。
3.5.7 出渣
淋油结束,应净浸出池内酱渣清除,并清洗干净。
3.6 酱油的加热灭菌。
生酱油加热灭菌温度视方法不同而异。间歇式加热 65~70℃维持30min;连续式加热
热交换器出口温度控制在85℃。
3.7 配兑
将头油及二油按酱油质量标准进行配兑。
3.8 澄清
将经过加热灭菌及配兑合格的酱油成品进行静置澄清。
静置澄清的时间一般应不少于七天。
4 成品质量要求
按 ZB X 66013?87《低盐固态发酵酱油》质量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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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副食调料公司、天津市调味品研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肇元、白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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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1987-11-20发布 1988-07-01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