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植物油脂检验 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 GB 5525-85
Inspection of vegetable oils
Methods for identification of transparency, colour, odour and t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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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商品植物油脂透明度、色泽、气味及滋味的检验。
1 透明度鉴定
1.1 仪器和用具
1.1.1 比色管:100ml,直径25mm;
1.1.2 乳白灯泡等。
1.2 操作方法
量取试样100ml注入比色管中,在20℃温度下静置24h(蓖麻油静置48h),然后移置
在乳白灯泡前(或在比色管后衬以白纸),观察透明程度,记录观察结果。
1.3 结果表示
观察结果以“透明”、“微浊”、“混浊”表示。
2 色泽鉴定
2.1 罗维朋比色计法
2.1.1 仪器和用具
2.1.1.1 罗维朋比色计;
2.1.1.2 漏斗、锥形瓶、滴管、滤纸等。
2.1.2 操作方法
放平仪器,安置观测管和碳酸镁片,检查光源是否完好。取澄清(或过滤)的试样注
入比色槽中,达到距离比色槽上口约5mm处。将比色槽置于比色计中。先按规定固定黄
色玻片色值,打开光源,移动红色玻片调色,直至玻片色与油样色完全相同为止。如果
油色有青绿色,须配入蓝色玻片,这时移动红色玻片,使配入蓝色玻片的号码达到最小
值为止,记下黄、红或黄、红、蓝玻片的号码的各自总数,即为被测油样的色值。结果
注明不深于黄多少号和红多少号,同时注明比色槽厚度。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红不超过0.2,以试验结果高的作为测定结果。
2.2 重铬酸钾溶液比色法
2.2.1 仪器和用具
2.2.1.1 容量瓶:100ml;
2.2.1.2 纳氏比色管;
2.2.1.3 天平:感量0.0001g,
2.2.1.4 称量皿、移液管、量筒;
2.2.1.5 试管架、棕色试剂瓶、研钵等。
2.2.2 试剂
重铬酸钾浓硫酸(比重1.84、无还原性物质)溶液:精确称取研细的重铬酸钾1g(准确
至0.0002g),在烧杯中加少量硫酸溶解,然后全部倒入100ml容量瓶中,加浓硫酸至刻度,
摇匀,装入棕色瓶中作1号液。
2.2.3 操作方法
2.2.3.1 配制标准系列:取纳氏比色管7只编号,按下表规定的稀释比例,用1号液和浓
硫酸配成标准系列。
标准系列与色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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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色管│ 稀 释 比 例 │ 总 计│ 色 值
├──────┬─────┤ │
编 号│ 1号液,ml │ 浓硫酸,ml│ ml │
───┼──────┼─────┼────┼─────
1 │ 20.0 │ 30.0 │ 50.0 │ 0.40
2 │ 17.5 │ 32.5 │ 50.0 │ 0.35
3 │ 15.0 │ 35.0 │ 50.0 │ 0.30
4 │ 12.5 │ 37.5 │ 50.0 │ 0.25
5 │ 10.0 │ 40.0 │ 50.0 │ 0.20
6 │ 7.5 │ 42.5 │ 50.0 │ 0.15
7 │ 5.0 │ 45.0 │ 50.0 │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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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比色:取澄清试样50ml注入纳氏比色管中,与标准系列进行比色,比至等色时
的色值,就是重铬酸钾法色值。
3 气味、滋味鉴定
取少量试样注入烧杯中,加温至50℃用玻棒边搅拌边嗅气味,同时尝辨滋味。凡具有
该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的为合格。不合格的应注明异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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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修吾、杨浩然、吴艳霞、吕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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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局1985-11-02发布 1986-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