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油料检验 千粒重测定法 GB 5519-85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eeds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the mass of 1000 gra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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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粮食、油料籽粒千粒重的测定。
1 仪器和用具
1.1 天平:感量0.1g、0.01g;
1.2 分析盘、镊子等。
2 试样用量
大粒粮约200g、中粒粮约20g、小粒粮约5g。
3 操作方法
3.1 方法Ⅰ:从除去杂质的净粮中,用分样器或四公法分样,将样品分至接近规定的重
量,准确称重(W),然后计数,得粒数m。
3.2 方法Ⅱ:从除去杂质的净粮中,不加挑选地数出两组试样,大粒粮每组500粒,中、
小粒粮每组1000粒,按组分别称重(准确至0.1g)。
以上二种方法可任意选用,但方法Ⅰ中应剔除不完整粒。
4 结果计算
4.1 自然水分千粒重按公式(1)计算:
W
千粒重(g/1000粒) = ──× 1000 ......................(1)
m
4.2 标准水分千粒重按公式(2)计算:
G×(100 - M)
千粒重(g/1000粒) = ─────── ................(2)
100 - M标
4.3 干态千粒重按公式(3)计算:
G × (100-M)
干态千粒重(g/1000粒) = ────── ...............(3)
100
式中:W??实测试样重量,g;
m??实测试样粒数;
G??自然水分千粒重,g/1000粒;
M??实际水分百分率,%;
M标??标准水分百分率,%。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千粒重20g以下的不超过0.4g,千粒重20.1~50g的不超过0.7g,千
粒重50.1g以上的不超过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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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修吾、杨浩然、吴艳霞、吕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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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局1985-11-02发布 1986-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