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粮食、油料检验 粮食酸度测定法 GB 5517-85
Inspection of grain and oilseeds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acidity of g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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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粮食酸度的测定。
1 仪器和用具
1.1 锥形瓶:100、250ml;
1.2 量筒:250ml;
1.3 漏斗和漏斗架;
1.4 天平:感量0.01g;
1.5 移液管:10、20ml;
1.6 滴定管等。
2 试剂
2.1 0.01N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溶液;
2.2 甲苯;
2.3 氯仿;
2.4 1.0%酚酞乙醇溶液;
2.5 不含二氧化碳的蒸馏水(将水加热煮沸15min,逐出二氧化碳);
2.6 滤纸等。
3 操作方法
称取粉末试样15g(磨粉通过40目筛,磨后立即测定),倒入250ml锥形瓶中,加水150ml(
先用少量水调和试样成稀糊状,再将水全部加入),滴入甲苯和氯仿各5滴,摇匀后加塞,
在室温下放置2h,每隔15min摇动1次,到时用干燥滤纸过滤,用移液管吸取滤液10ml,注
入100ml锥形瓶中,再加入20ml蒸馏水和酚酞指示剂3滴,用0.01N碱液滴定至微红色0.5min
内不消失为止,记下所消耗的碱液毫升数。
另用30ml蒸馏水作空白试验,记下所消耗的碱液毫升数。
4 结果计算
酸度按下列公式计算:
N V3 10
酸度(碱液ml/10g粮食) = (V1-V2) × ── × ── × ──
0.1 V4 W
式中:V1??试样滤液消耗的碱液体积,ml;
V2??空白试验消耗的碱液体积, ml;
V3??浸泡试样加水体积,ml;
V4??用于滴定的滤液体积,ml;
N??碱液当量浓度,N;
W??试样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5(碱液ml/10g粮食),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
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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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修吾、杨浩然、吴艳霞、吕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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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局1985-11-02发布 1986-07-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