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 4789.23-94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 代替GB 4789.23-84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hygiene
Examination of cold dish and bean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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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食菜、豆制品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冷食菜、豆制品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4789.1~4789.31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微生物学部分
3 设备和材料
3.1 温箱:36±1℃。
3.2 天平。
3.3 试管架。
3.4 灭菌容器。
3.5 灭菌平皿。
3.6 灭菌吸管:1mL,10mL。
3.7 均质器或灭菌乳钵。
3.8 灭菌镊子。
3.9 灭菌剪子。
3.10 接种环。
3.11 酒精灯。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营养琼脂:GB 4789.28中3.7。
4.2 乳糖胆盐发酵管:GB 4789.28中3.9。
4.3 伊红美蓝琼脂:GB 4789.28中3.25。
4.4 乳糖发酵管:GB 4789.28中3.10。
4.5 灭菌蒸馏水。
4.6 灭菌盐水。
4.7 革兰氏染色液:GB 4789.28中1.2。
5 操作步骤
5.1 样品的采取和送检。
5.1.1 冷食菜:将样品混匀,采取后放入灭菌容器内。
5.1.2 豆制品:采取接触盛器边缘、底部及上面不同部位样品,放取灭菌器内。
5.2 样品的采取数量
冷食菜及豆制品均采样200g。
5.3 检样的处理
以灭菌操作称取25g检样,放入225mL灭菌蒸馏水,制成混悬液。
5.4 检验方法
见GB 4789.2~4789.16各有关致病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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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以贤。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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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3-18批准 1994-09-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