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 4789.21-94
清凉饮料检验 代替GB 4789.21-84
Microbiological examination of food hygiene Examination of cold dr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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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凉饮料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冷冻食品和液体饮料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4789.1~4789.31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微生物学部分
3 设备和材料
3.1 温箱36±1℃。
3.2 试管架。
3.3 灭菌吸管:1mL,10mL。
3.4 灭菌磨口瓶。
3.5 灭菌平皿。
3.6 隔热冷藏容器。
3.7 酒精灯。
3.8 开瓶器。
3.9 灭菌镊子。
3.10 载玻片。
3.11 酒精棉球。
3.12 接种环。
3.13 消毒液纱布。
3.14 试管。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乳糖发酵管:GB 4789.28中3.10。
4.2 营养琼脂:GB 4789.28中3.7。
4.3 乳糖胆盐发酵管:GB 4789.28中3.9。
4.4 伊红美蓝琼脂:GB 4789.28中3.25。
4.5 灭菌生理盐水。
4.6 革兰氏染色液:GB 4789.28中1.2。
5 操作步骤
5.1 样品的采取和送检
5.1.1 瓶装汽水、果味水、果子露、鲜果汁水、酸梅汤、可乐型饮料:应采取原瓶、
袋和盒装样品;散装者应用灭菌容器采取500mL,放取灭菌磨口瓶中。
5.1.2 冰淇凌、冰棍:采取原包装样品,散装者用无菌手续采取,放取灭菌磨口瓶内,再
放入冷藏或隔热容器中。
5.1.3 食用冰块:取冷冻冰块放入灭菌容器内。
5.1.4 样品采取后,应立即送检,最多不得超过3h。
5.2 样品采取数量
5.2.1 冰棍:班产量200 000支以下者,一班为一批;200 000支以上者,以工作台为一批
。一批取3件,一件取3支。
5.2.2 汽水、果汁等:4杯为一件,大包装者,一桶或一瓶为一件。
5.2.3 冰淇凌:4杯为一件,散装采取200g。
5.2.4 食用冰块:500g为一件。
5.2.5 散装饮料:采取500mL。
5.2.6 固体饮料:瓶装采取一瓶为一件。散装500g。
5.3 检样的处理
5.3.1 瓶装饮料:用点燃的酒精棉球烧灼瓶口灭菌,用石碳酸纱布盖好,塑料瓶口可用
75%酒精棉球擦拭灭菌,用灭菌开瓶器将盖启开,含有二氧化碳的饮料可倒入另一灭菌
容器内,口勿盖紧,覆盖一灭菌纱布,轻轻摇荡。待气体全部逸出后,进行检验。
5.3.2 冰棍:用灭菌镊子除去包装纸,将冰棍部分放入灭菌磨口瓶内,木棒留在瓶外,盖
上瓶盖,用力抽出木棒,或用灭菌剪子剪掉木棒,置45℃水浴30min,溶化后立即进行检验。
5.3.3 冰淇淋:放在灭菌容器内,待其溶化,立即进行检验。
5.4 检验方法
见GB 4789.2~4789.16各有关致病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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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以贤。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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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94-03-18批准 1994-09-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