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财税〔2017〕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调整完善事项及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适当调整,统一按《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附件1)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优惠管理机制,实行企业自行申报并直接享受优惠、税务部门强化后续管理的机制。企业购置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后直接享受税收优惠,税务部门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方式强化后续管理。
三、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切实落实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税收抵免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不能准确判定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指标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提请地市级(含)以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由其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鉴定意见,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由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本通知所称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是指《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所规定的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和执行标准。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自2017年10月1日起废止,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购置的专用设备符合2008年版优惠目录规定的,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附件:
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6日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 年版)
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应用领域
1
水污染
防治设备
膜生物反应器 膜通量≥10L/(m2·h); 出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
2 污泥脱水机 滤饼含水率≤50%。 生活和工业污泥处理
3 超磁分离水体 净化设备 出口水质:悬浮物去除率≥90%;SS≤20mg/L;TP 在 0.05mg/L~0.5mg/L 之间,TP 去除率 80%~90%;油≤5mg/L; 藻类去除率 80%~85%;非溶解态 COD 去除率>80%。 工业废水处理、重金属废水处理、黑臭水 体处理 (进口水质:SS≤500mg/L;TP 在 1mg/L~4mg/L 之间;油≤50mg/L)
4 一体化污水 处理设备 出口水质:COD≤30mg/L;氨氮≤5mg/L;TP≤0.3mg/L; SS≤5mg/L。 生活污水处理 (进口水质:COD≤450mg/L;氨氮≤ 50mg/L;TP≤4mg/L;SS≤200mg/L)
5
大气污染
防治设备
袋式除尘器
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烟气排放达到林格曼一级;
进出口压差≤1200Pa;出口温度≤120℃;漏风率≤2%;
耐压强度≥5kPa。
燃煤发电行业除外的烟尘处理
6 电袋复合除尘器 出口烟尘排放浓度≤30mg/Nm3;烟气排放达到林格曼一级; 进出口压差≤1000Pa;设备阻力<900Pa;漏风率<2%。 燃煤发电行业除外的烟尘处理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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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应用领域
7
大气污染
防治设备
选择性催化还原
(SCR)脱硝设备
脱硝效率>80%;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2.5mg/m3;
SO2转化率<1%。 燃煤发电行业除外的脱硝
8
VOCs 吸附
回收装置 净化率>90%。 喷涂、石油、化工、包装印刷、油气回收、 涂布、制革等行业的 VOCs 治理
9 生物治理
VOCs 设备
生物降解净化效率>85%;
恶臭异味和 VOCs 排放浓度达到有关行业环保标准要求。
生活污水厂、石化或化工污水处理、垃圾
处理厂、发酵堆肥行业、制药行业、饲料
和肥料行业、食品加工行业、皮革加工行
业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处理
10 VOCs 燃烧装置 燃烧净化效率>95%; VOCs 排放浓度达到有关行业环保标准要求。 石油、化工、喷涂、电线电缆、制药等行 业的 VOCs 治理
11
连续自动再生式
柴油车黑烟净化
过滤器
CO 的起燃温度<195℃;HC 的起燃温度<205℃;
黑烟颗粒 PM 的去除效果>90%(在所有的工况下);
黑烟颗粒的再生:开始再生温度为 200℃,全部烧完为 500℃,
所需时间≤10min。
柴油车尾气处理
12 土壤污染 防治设备 污染土壤检测 修复一体机 掘进速度≥9m/h;最大掘进深度 20m;取样量≥7×10-3m3/h; 注药量≥90L/min;注药半径≥1m。 污染土壤修复
— 12 —
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应用领域
13
固体废物
处置设备
餐厨垃圾自动
分选制浆机
处理对象:餐厨垃圾或分类的厨余垃圾;可实现有机物与其他
杂物如轻质塑料、织物和金属等的有效分离,实现接收垃圾中
有机质的浆化处理;处理后有机物损失<3%;杂物去除率≥
95%;处理量≥10t/h。
餐厨垃圾处理
14 废金属破碎 分选机 主机功率:450kW~7500kW;处理能力 30t/h~420t/h;送料 宽度达 1500mm~3000mm;磁力分选率≥97%;有色金属涡流 分选或有色光选分辨率≥98%;危险废物回收率≥95%。 金属废物处理
15 电子废物、报废 汽车破碎分选机
处理对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可实现铁、有色金
属、塑料和其他杂质的有效分离,危险废物的安全回收;铁、
有色金属回收率及纯净度≥95%,塑料回收率及纯净度≥90%;
制冷剂、废油等危险废物回收率≥95%;报废汽车处理能力≥
10t/h;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能力≥1000kg/h。
电子垃圾、报废汽车处理
16
新能源汽车废旧
动力蓄电池
处理设备
废旧动力蓄电池在物理环节的模组分离装备自动化拆解效率
≥2kg/min;单体单机分离装备自动化拆解效率≥3kg/min;
在湿法冶炼条件下,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98%;
在火法冶炼条件下,镍、稀土的综合回收率应≥97%。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处理
17 危险废弃物 焚烧炉 处理量≥20t/d;焚烧温度:一般危险废物≥1100℃,持久性有 机污染物废物≥1200℃,医疗废物≥850℃; 烟气停留时间>2s;残渣热灼减率≤5%。 医疗、工业领域危险废物处理
18 机械炉排炉 处理量≥200t/d;焚烧温度≥850℃;烟气停留时间≥2s; 残渣热灼减率≤5%。 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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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应用领域
19
环境监测
专用仪器仪表
烟气排放
连续监测仪
可测量以下一种或几种参数:SO2、NOX、CO、Hg、HCl、HF、
H2S、颗粒物、流速;颗粒物零点漂移±2%,量程漂移±2%;
气态污染物响应时间≤200s,零点漂移±2.5%,量程漂移±
2.5%,线性误差≤±5%;流速测量范围 0~30m/s,流速测量
精度±12%;温度示值偏差≤±3℃。
污染源废气监测(火电厂超低排放),垃
圾焚烧电厂废气在线监测
20 氨逃逸激光 在线分析仪 检测下限:0.1mg/L;重复性:1.0%F.S;线性误差:1.0%F.S; 取样流量:10L/min~20L/min;环境温度:-20℃~45℃。 烟气脱硝氨逃逸检测
21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分析仪
可测量以下一种或几种气态有机污染物成分:甲烷/非甲烷总
烃、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或其他特征有
机污染物;
最低检测限:
(1)C2~C5:1,3-丁二烯或者丁烯≤0.15ppb,其他≤0.5ppb;
(2)C6~C12:苯≤0.05ppb,其他≤0.5ppb;
重现性:
(1)C2~C5:<10%4ppb(1,3-丁二烯或者丁烯);
(2)C6~C12:<10%4ppb(苯)。
有机废气排放监测、厂界及周边无组织排
放监测
22 重金属水质 自动分析仪
可测量以下一种或几种参数:汞、铬、镉、铅和砷;
六价铬水质监测设备:精密度≤5%,准确度±5%,零点漂移
±5%,量程漂移±5%;
汞、镉、铅、砷水质监测设备:示值误差±5%,精密度≤5%,
零点漂移±5%,量程漂移±10%。
污染源废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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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性能参数 应用领域
23
噪声与
振动控制
阵列式消声器 吸声体平均吸声系数≥0.9; 基准长度消声器的全压损失系数ξ≤0.7。 通风空调系统管道、机房进出风口、空气 动力性设备等的消声降噪
24 阻尼弹簧浮置板 隔振器 隔振效果≥18dB;阻尼比≥0.08;轨面动态下沉量≤4mm。 高铁及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