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授予山东省滨州市
“全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市”的通知
国粮储〔2017〕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等文件精神,经山东省粮食局推荐,国家粮食局认真研究遴选和现场考察,决定授予滨州市“全国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市”称号。
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方面成效显著。2016年滨州市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形成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5家、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3家、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10家,其中4家企业名列全国粮油行业10强;粮油行业已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中国名牌3个。滨州市构建了以邹平玉米、博兴大豆和滨城、惠民、阳信小麦精深加工为主体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粮食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并摸索出了一条“政府引导、市场导向、龙头带动、科技支撑、循环融合、惠民安全”的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模式。希望滨州市再接再厉,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方面不断进取,进一步发挥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
希望各级粮食部门认真学习和借鉴“滨州模式”,指导本地区加强统筹谋划,培育发展粮食产业新动能、打造发展粮食产业新引擎,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共同推动粮食产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粮食局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