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中宣部、文化部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围绕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总体部署,加强党对公共文化机构领导,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要求,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为重点领域,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国市(地)级以上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方权责更加明晰,运转更加顺畅,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
一是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是公共文化机构的决策机构,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公共文化机构、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代表构成,本单位以外人员担任的理事要占多数。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层负责执行理事会决策,管理层由公共文化机构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
二是明确相关方职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举办单位,负责对公共文化机构和理事会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绩效考核。理事会负责本单位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和监督职责。管理层按照理事会决议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
三是制定机构章程。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协会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系统公共文化机构章程范本。各公共文化机构依照章程范本,结合实际起草本单位章程,章程草案由理事会审议通过,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四是规范管理运行。公共文化机构的举办单位指导组建理事会和管理层,按章程规定对理事会重大决策进行审查,对理事会及理事进行监督和评价。理事会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依法依章程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对举办单位负责。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公共文化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配套建立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五是加强党的建设。举办单位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凡涉及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党组织必须参与讨论研究,理事会作出决定前,应征得党组织同意。
实施方案提出四方面配套措施:
一是落实人事管理自主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共文化机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可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数额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自主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制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和竞聘上岗办法,自行组织人员聘用和竞聘上岗工作,并按程序报备。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称评审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二是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公共文化机构要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内部分配机制。符合规定的公共文化机构在确保公益目标、做强主业、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等前提下,可以开展优惠文化服务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前提下,给予公共文化机构一定资金统筹配置权。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完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相关政策,鼓励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按章程规定进入理事会。通过荣誉激励、评价考核等,充分调动理事履职积极性。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社会公众、媒体等的监督作用。
四是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建立反映公众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有公众参与的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公共文化机构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工作步骤:
——试点阶段(2017年-2018年)。国家和省(区、市)文化、文物、科协等主管部门,分别从省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中选择1—2家,探索形成一批符合本系统、本地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模式。有条件和积极性的市(地),也可结合实际进行试点。
——深入实施阶段(2019年—202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总结试点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深入实施方案,由点及面,推动在市(地)级以上规模较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记者 周玮)中宣部、文化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等7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实施方案明确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转变职能、政事分开,立足实际、分类实施,坚持公益、提升效能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底,全国市(地)级以上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方权责更加明晰,运转更加顺畅,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强调,要从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相关方职责、制定机构章程、规范管理运行、加强党的建设等五个方面明确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组织构架和运行管理体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举办单位指导组建理事会和管理层,负责对公共文化机构和理事会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绩效考核。
根据实施方案,理事会由政府有关部门、公共文化机构、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构成,行使对公共文化机构的决策权,对举办单位负责,负责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
实施方案明确在深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中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凡涉及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党组织必须参与讨论研究,理事会作出决定前,应征得党组织同意。
实施方案着眼落实法人自主权,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积极性,从落实人事管理自主权、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配套措施。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题:增强活力 提升效能——《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周玮
《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近日公布。这一具有顶层设计性质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施工蓝图和行动指南的出台,标志我国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8日,文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这一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提高运行效率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共文化服务
问:实施方案的重点规范范围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实施方案据此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为文件重点规范范围,考虑到政府设立的美术馆也是重要的公共文化机构,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上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相似,因此将美术馆也纳入了重点规范范围。同时规定,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可参照执行。
问:为什么要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这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文化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政府改革目标。
从公共文化机构的实际来看,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一是可以更好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公共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二是通过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扩大了监督、评价、决策范围,有助于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好实现公益目标;三是通过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地位,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其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内部活力;四是可以促进公共文化机构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提供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精准服务。
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问: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与加强党的建设是什么关系?
答:公共文化机构是我国重要的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党的建设是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重要保证。实施方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提出了更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如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配备方式;凡涉及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党组织必须参与讨论研究,理事会作出决定前,应征得党组织同意等。
系列配套措施赋予公共文化机构法人充分自主权
问:实施方案中配套措施的主要考虑和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文件起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对前期试点进行系统总结,深入各地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框架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经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协商,实施方案从落实人事管理自主权、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赋予公共文化机构法人充分的自主权,增强文化机构深入推进改革的活力和积极性。这些配套措施对接了民法总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既有法律和政策。
立足实际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
问: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具体推进是如何部署的?
答: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不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公共文化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系统工程。国内外的经验都已经证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需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工作基础和不同公共文化机构的功能、特点、规模相适应。因此,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现方式要坚持因地制宜,实施方案提出要立足实际、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
实施方案提出了2020年前分两个阶段实施的工作步骤,2017年-2018年,主要由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文化机构先行试点,有条件和积极性的市(地),也可以结合实际进行试点探索,已经开展试点的继续探索实践,体现了影响大、基础好的公共文化机构先行先试、典型示范的工作思路。到2020年,市(地)级以上规模较大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我国用不太长的时间完成主要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