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实施指南
为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的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
组织培训承担单位的专兼职培训者、基地工作主要负责人、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主持人开展专项研修,探索骨干培训专家团队研修模式,生成一批优质研修资源,提升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的项目管理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需要、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专家队伍,促进基地和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研修内容与形式
通过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课题研究与自主选学、问题解决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不少于2周(80学时)的研修。研修分专题进行。重点开展培训需求诊断技术、培训设计与实施方法、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技术、绩效评价标准与方法、信息技术应用、核心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室(平台)主持与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三、工作流程
1.确定年度项目安排。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年度专家团队研修项目安排,参考本省培训费管理相关规定和当地物价水平,合理制订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确定年度培训经费支持额度,编制培训计划人数。
2.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要求,组织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后,将项目承担单位立项信息报送教育部,在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予以公布。申请承担项目的单位一般应是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所在单位,或具有五年以上国家或省级教师培训任务工作经验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3.培训实施与监管。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项目发布、注册与报名、课程安排与教学、评教评学全过程管理,对培训工作进行跟踪、监督与指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整合内部和外部优质资源,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开展培训。
4.考核与评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年度项目结束后,采用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培训质量、培训物化成果、主要经验和做法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承担单位动态调整的依据。
四、实施要求
1.加强统筹规划。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方案和管理机制,按照培训者与中高职教师数量比例不低于1:300组建培训专家团队。针对专家团队所负责的教师培训项目设计与实施、课程资源开发、培训理论研究、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内容,规划设计项目安排,提升本省专家团队整体建设水平。
2.强化分类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对专兼职培训者、基地工作主要负责人、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主持人不同需求进行诊断,分别开展专项培训,按照教师培训者能力短板,设置培训模块化课程。
3.协同推进实施。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省内外优势基地、资源、师资协同开展培训,打造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同步提升本省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水平。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分享先进培训经验,推广典型工作案例,促进省域内培训者能力协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