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实施指南
为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教师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紧缺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项目。
一、目标任务
针对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的需要,促进技艺技能传承创新,按照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不同阶段人才接续培养的要求,组织省域内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的教师开展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000个“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0个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广泛开展中高职教师团队研修和技艺技能传授活动,生成一批优质研修资源,示范引领校本研修模式,打造一批定期研修、协同研究、常态合作的中高职研修团队,促进中高职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协同提升。
二、研修内容与形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黄大年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将师德建设贯穿于创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全过程。组织省域内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专业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团队研修或技术技能实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每个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学员一般不超过30人。
1.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遴选开设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专业的国家级(省级)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创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方式,重点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网络研修学时一般不超过30%。物化成果主要包括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改革方案、理实一体化课例(教案、说课稿、课件、讲课视频)、校本课程教材、教学研究论文等。
2.紧缺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遴选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或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牵头,组织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依托学校现有资源建立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采取师徒传承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平台物化成果包括实物作品、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实习实训课程资源、技术技能创新方案、发明专利等。
三、工作流程
1.确定年度项目安排。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中高职衔接专业情况,结合职业院校教师校本研修的需求,制定教师协同研修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专业目录,确定名师工作室与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规模,确定研修专题内容和经费支持额度,参考当地培训费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教师培训综合定额标准(含集中培训支持标准和远程培训支持标准),编制教师研修计划人数,公布实施方案。
2.遴选确定项目牵头单位和主持人。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同时将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立项信息报送教育部,在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予以公布。
3.实施与监管。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项目发布、注册与报名、研修安排、活动组织、自我评价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与监控,对项目进行年度审核、跟踪、监督与指导。项目牵头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工作室或平台运行条件保障,支持主持人有效开展工作。
4.考核与评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年度项目结束后,采用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计划与方案、条件保障、研修和培训物化成果、主要经验和做法、辐射范围与影响力等。经绩效考评合格的,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统一命名为“×××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以专业名称统一命名为“全国×××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将取消项目资格。
四、实施要求
1.明确各方职责。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需求调研,确定名师工作室、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规模和专业布局,组织区域内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研修,落实经费、政策支持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管,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项目牵头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制定激励措施,引导支持项目主持人有效开展工作。项目主持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项目建设方案,组建研修团队,确定研修主题,带领学员开展协同研修。学员要积极参加研修,制定个人研修计划,完成研修任务,提交研修成果。
2.加强监督管理。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项目牵头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制定主持人和学员研修学时(学分)认定方法。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规章制度,对研修团队工作开展监督和定期检查,及时反馈存在的突出问题。项目主持人要对照工作计划,建立学员管理档案,对学员基本情况、研修日志、研修成果实行统一管理。要对研修活动工作开展阶段性自评,撰写年度总结报告,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强化条件保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落实项目经费。成立视导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指导。项目牵头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研修团队提供必要的研修场所和设施设备。学员所在职业院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和工作,确保学员参加研修的时间和精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积极推广应用研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