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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年度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全文)教师厅〔2017〕8号

2017-08-30 来源:教育部网站

四、实施要求

1.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教师培训需求调研,按照教师所教专业、基础水平、技能等级分层分类设置培训项目。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扶贫重点产业等紧缺领域教师培训,培训专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及特色农业、种养业、民族传统工艺等扶贫产业领域为重点,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级贫困县等扶贫重点地区支持力度。开设适应教师培训需求、针对教师能力短板的培训模块和课程,大力推行自主选学、分班培训,做到按需施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展教师专业技能分级培训,建立教师素质能力分等级培训、台阶式提升的机制。

2.优化培训课程内容。各省(区、市)、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完善培训课程标准,优化培训课程方案,网络研修和集中面授课程内容要有效衔接,可选择培训重点内容设定专项培训主题和模块化课程。突出产业转型升级、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遴选开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网络课程资源。支持基地中的本科院校试点探索教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学位教育课程衔接和学分互认。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一定数量且签署合作协议的企业伙伴,联合行业企业协同申报项目。绩效评价优良的单位实行2至3年周期遴选机制,实行年度绩效末位淘汰,同一类项目调整比例不少于5%。项目承担单位之间要加强合作与交流,实现设施设备、师资团队、课程资源等共享共用。

4.强化培训成果应用。项目承担单位要针对教师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科学选择培训形式与方法,突出专家引领、主题研修、反思实践、交流研讨和成果展示,跟踪指导教师将培训所学知识与技能应用到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参训教师所在学校要制定激励政策,结合本校教学工作实际,支持参训教师进行培训成果转化和落地。

5.规范培训考核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参训教师的考核评价,明确培训成果要求和数量,重视参训学员课程教学资源、实做作品、讲课视频等物化成果考核。网络研修内容要纳入结业考核范围,记录培训学时(学分),确保真学、有效。鼓励支持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2

卓越职业院校校长专题研修项目实施指南

为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升校长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

组织中职和高职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骨干)学校的正副职校长,按照新任校长、骨干校长、知名校长分层分类开展专题研修,积极探索校长培训的有效模式,重点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领导决策能力、依法办学治校能力,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精通现代学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长。

二、研修内容与形式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国家关于职业院校校长能力建设要求,围绕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等职责,可设置职业教育管理、依法办学治校、现代学校制度、校企合作与产教对话、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课程设计与教学理念、“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研修专题,帮助校长更新办学治校理念,掌握学校治理方法,改革学校管理制度,提升校长专业知识和能力。

校长研修实行自主选学模式,采取集中面授、名校观摩、“影子”培训和专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分别组织中高职新任校长、骨干校长、知名校长自主选择培训基地,进行不少于2周(80学时)的专题研修。每班一般不超过30人。任职不满3年的校长参加新任校长培训;任职超过3年且办学业绩较为突出的校长参加骨干校长培训;荣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或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校长参加知名校长培训。

三、工作流程

1.确定年度项目安排。各省(区、市)根据职业院校校长培训需求,制定年度校长培训计划,参考本省培训费管理相关规定和当地物价水平,合理制订校长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确定年度校长培训经费支持额度。各省(区、市)分配校长培训名额时,要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及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学校予以倾斜。

2.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教育部每年公布卓越校长专题研修项目承担单位资质名单,申请承担校长培训的单位一般应是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且具有承担两年及以上国家级或省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任务工作经验。项目承担单位开展校长培训需求调研,并针对校长不同培训需求,分类制订新任校长、骨干校长、知名校长培训方案。

3.组织校长自主选学。项目承担单位发布校长专题研修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省厅审核的原则,严格遴选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校长参加培训。校长结合自身培训需求和培训方案,选择相应基地进行自主选学。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年度校长编班计划并将校长信息报送对应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省(区、市)及时将经费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4.培训实施与监管。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项目发布、注册与报名、课程安排与教学、评教评学全过程管理,并在开班前至少15天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参训校长。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整合内部和外部优质资源,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培训。

5.考核与评价。项目承担单位要对参训校长出勤、学习表现、作业、培训成果等日常情况考核。参训校长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撰写专题研究报告或改革发展方案,训后3个月内提交到项目承担单位,作为学员结业考核评价的依据。教育部在年度项目结束后,采用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学员满意度、专题研修报告、改革创新案例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承担单位动态调整的依据。

四、实施要求

1.开展培训需求诊断。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校长培训需求调研,按照三类校长不同的培训需求设定培训内容,有效引进国内外校长培训资源,重点解决新任校长的办学经验不足问题,提升骨干校长的办学治校能力,培育知名校长的教育家素质。

2.注重实际问题解决。要充分对接校长培训需求,重在解决校长办学治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设置针对校长能力短板的培训课程模块,采取案例教学、经验交流、问题研讨、课题研究等形式,做到按需施训。

3.优化学员选派管理。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培训规划,分年度分批次遴选符合条件的校长参加培训,校长按照自身需求和培训基地提供的培训方案,自主选择、按时参训。

4.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参训校长要运用培训所学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技能,形成学校改革发展方案,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学员训后指导和跟踪调查,为参训校长培训成果转化提供支持和帮助。

 

附件3

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实施指南

为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教师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紧缺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项目。

一、目标任务

针对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的需要,促进技艺技能传承创新,按照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不同阶段人才接续培养的要求,组织省域内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的教师开展团队研修和协同创新,在全国范围内创建1000个“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1000个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广泛开展中高职教师团队研修和技艺技能传授活动,生成一批优质研修资源,示范引领校本研修模式,打造一批定期研修、协同研究、常态合作的中高职研修团队,促进中高职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协同提升。

二、研修内容与形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黄大年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将师德建设贯穿于创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全过程。组织省域内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专业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4周(160学时)的团队研修或技术技能实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每个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学员一般不超过30人。

1.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遴选开设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专业的国家级(省级)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创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研修方式,重点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网络研修学时一般不超过30%。物化成果主要包括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改革方案、理实一体化课例(教案、说课稿、课件、讲课视频)、校本课程教材、教学研究论文等。

2.紧缺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面向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遴选优质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或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牵头,组织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依托学校现有资源建立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采取师徒传承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等。平台物化成果包括实物作品、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实习实训课程资源、技术技能创新方案、发明专利等。

三、工作流程

1.确定年度项目安排。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中高职衔接专业情况,结合职业院校教师校本研修的需求,制定教师协同研修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专业目录,确定名师工作室与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规模,确定研修专题内容和经费支持额度,参考当地培训费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教师培训综合定额标准(含集中培训支持标准和远程培训支持标准),编制教师研修计划人数,公布实施方案。

2.遴选确定项目牵头单位和主持人。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申报、评审与立项,遴选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同时将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立项信息报送教育部,在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予以公布。

3.实施与监管。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项目发布、注册与报名、研修安排、活动组织、自我评价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与监控,对项目进行年度审核、跟踪、监督与指导。项目牵头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提供工作室或平台运行条件保障,支持主持人有效开展工作。

4.考核与评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年度项目结束后,采用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计划与方案、条件保障、研修和培训物化成果、主要经验和做法、辐射范围与影响力等。经绩效考评合格的,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统一命名为“×××国家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以专业名称统一命名为“全国×××专业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将取消项目资格。

四、实施要求

1.明确各方职责。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需求调研,确定名师工作室、传承创新平台建设规模和专业布局,组织区域内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研修,落实经费、政策支持措施,加强指导和监管,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项目牵头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制定激励措施,引导支持项目主持人有效开展工作。项目主持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项目建设方案,组建研修团队,确定研修主题,带领学员开展协同研修。学员要积极参加研修,制定个人研修计划,完成研修任务,提交研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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