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
建设目标:全面建成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实现各
类政务专网的整合迁移和融合互联,政务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得到
显著强化,支撑各级政务部门纵横联动和协同治理。
建设内容:
加快建设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完善顶层互联互通平台建设,
按需拓展网络覆盖范围,形成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网络;有
序组织涉密专网向内网的迁移工作;构建内网综合安全保障体
系,完善内网密钥管理、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和相关密码保障系统,
形成全国统一的政务内网信任服务体系;强化网络综合运维管
理,提高内网网络安全管控和综合支撑能力。
建设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优化骨干网络结构,加快非涉
密政务专网迁移整合或融合互联,指导和支持中西部、东北及少
数民族地区全面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中央、省、市、县各级
政务部门的四级覆盖,加快向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延伸;统
一互联网出口、拓展互联网区服务能力、加强移动接入平台建设,
建设综合安全管理系统,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信任服务体
系,全面加强全网等级保护建设,提升政务外网承载服务和安全
保障能力。
2.国家政务数据中心
建设目标: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和互联网,建成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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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云计算一体融合的国家政务数据中心,为中央部门提供多层
次、专业化云服务,支撑政务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为构建
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奠定基础。
建设内容:建设统一的国家政务数据中心,形成安全可控、
集成创新、分类服务的政务云,承载国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国
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及跨部门重大信息
化工程;面向各部门提供专业化的系统托管、数据交换、业务协
同、容灾备份服务;推广办公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政民互动、
调查系统、邮件系统等通用软件云服务。按照全局统筹、部门统
一、市场服务、央地互补的原则,以统筹整合、整体采购、授权
服务方式相结合,以国家政务数据中心整合盘活政府已有数据中
心和社会化数据中心资源,构建形成符合政务信息化需求及安全
保密要求的政务数据中心体系;推动部门存量基础设施资源的整
合利用,依托国家政务数据中心构建部门私有云,推动不具备规
模效应的部门数据中心逐步向国家政务数据中心迁移,促进全国
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
3.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工程
建设目标:建成统一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全面贯通省
级数据共享交换枢纽节点,形成全国政务信息共享体系,实现重
要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政务数据共享率大
幅提升。
建设内容:依托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分别建设涉密和非涉
密数据共享交换枢纽,构建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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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标准规范体系,规范各部门共享交换数据的内容、质量和方式。
推动地方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建设,实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与
地方数据共享交换枢纽的对接,形成统一的全国政务信息共享枢
纽体系,支撑国家基础信息库、重大体系工程及部门重要信息系
统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数据共享交换。建设全国政务信息共
享网站,汇聚政务信息,监测共享情况,加强政务数据关联分析
利用。
4.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
建设目标: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重点
围绕民生服务需求,实现可开放政务数据向社会公众集中、有序
开放和规范利用,提升开放数据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和易用性,
显著提升公共数据的有效利用和深度开发水平,促进社会创新和
信息经济发展。
建设内容:建设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形成统一的门户服
务、数据开放管理、安全脱敏、可控流通等功能;在政务信息资
源目录基础上,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编制政务数据开放
共享标准规范;结合社会公众需求,以可机读批量下载方式,分
级、分类重点开放企业登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
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知识产权、自然资源、农业、
林业、环境、安监、质量、统计、气象等公共服务相关领域的非
涉密公共数据;加强对经济社会重要领域社会化数据的采集汇
聚,促进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关联融合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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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建共享国家基础信息资源
以国家基础信息库共建共享为推进抓手,打破信息壁垒和
“数据孤岛”,逐步实现与业务信息以及社会大数据的关联汇聚,
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信息资源体系,打通
各部门信息系统,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依托国家公
共数据开放网站,加快推进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
1.人口基础信息库
建设目标: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成人口基础信
息库,在所有政务部门间实时共享,为各级政务关部门开展相关
业务和政务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支持。
建设内容:加快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形成数据及时更
新校核机制;将人口基础信息库的交换平台向统一的国家数据共
享交换枢纽迁移,实现分散于部门专网的人口基础信息向国家电
子政务网络实时共享汇聚;促进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有关人口业务
信息的采集汇聚,扩展健康、收入、婚姻、社保、救助、贫困、
残疾、流动、死亡等信息,逐渐丰富人口基础信息资源条目,深
化人口信息资源的分布查询和应用;通过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
安全可控的数据接口,面向社会提供脱敏人口信息资源,促进相
关领域业务创新。
2.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建设目标: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成法人单位信
息资源库,实现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和其他法人基础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基础信息的有序开放,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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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法人单位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利用。
建设内容:建设完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形成数据及时更
新校核机制,在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环境下,依托国家数据
共享交换枢纽实现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在所有政务部门间实时共
享。在此基础上扩展各类法人单位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经营
范围、资产规模、税源税收、销售收入、就业人数、人才构成、
产品服务等信息,促进相关部门有关法人单位业务信息的关联汇
聚,丰富法人单位信息资源。支撑法人单位信息资源的分布查询
和深化应用。通过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分级、分类安全有序
开放法人单位基础信息,促进社会化创新应用。
3.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
建设目标: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成自然资源和
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面向各级政务部门实时共享,有序向社会
开放数据,为政务治理决策和社会化创新利用提供数据支持。
建设内容:建设完善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扩展
政务部门和社会普遍需要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依托
国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加快土地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状态、地质
地震构造、耕地草原渔业、农作物种植情况、森林湿地荒漠、生
物物种分布、河湖水系分布、城乡规划布局、地下设施管网、水
域空域航线等空间地理业务信息的采集汇聚,并与空间地理基础
信息库进行关联,实现遥感数据服务、自然资源和地理信息公共
服务的结合;加强在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与建设、区域规划、农
业、林业、水利、气象、海洋、环境、减灾、统计、交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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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领域的共享应用;通过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安全可控的数据
接口向社会开放,促进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的公益性服务和
市场化创新应用。
4.社会信用信息库
建设目标:构建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信用基础信息
库,实现社会信用基础信息的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和面向社会开
放,为相关领域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及社会征信市
场发展提供统一基础信息支撑服务。
建设内容: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加快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信息的集中汇聚,实现增量及时公开、存量转换到位,抓紧
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与现有各类管理代码的映射关系。在
此基础上实现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联合惩戒信息的归
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通过“信
用中国”门户和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面向社会开放,加大守信
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推动社会征信市场发展,方便社
会公众查阅。
(三)协同共建纵横联动业务系统
紧密围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聚焦深化“放
管服”改革的主要需求,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统一信息资源目录、
统一协同汇聚平台和多个业务系统的工程架构,推动各部门联合
构建充分共享、协同治理、界限清晰、分工有序的大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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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的执政能力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围绕党中央总揽全局、统筹各方、决策指挥和日
常运转的需求,构建覆盖党中央各部门核心业务的应用系统,支
撑党的执政资源配置优化和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科学执政、民
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内容:建设和完善覆盖党中央各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
整合构建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综合协调与保障信息化平台,
形成“抓落实”的信息化合力。加强党委信息资源的按需汇聚,推
动政府部门相关信息与党中央各部门的数据共享,支撑党的执政
资源配置优化和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深化全国纪
检监察信息系统工程应用,建设完善监督执纪问责信息平台,整
合信息资源,加强大数据分析利用,提高执纪审查、内部监督等
能力,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建
设全国干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支撑对各级干部教育培养、
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离退休管理和公务员管理中进、
管、出各环节的业务管理需要。围绕统一战线、党际外交、网络
安全和信息化统筹协调、舆论宣传、机构编制、群团工作、中央
和国家机关党建、电子文件管理等重点业务。开展以党委系统大
数据治理与服务模式创新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为提升党的执
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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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主法治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优化人大立法和监督的信
息保障,强化政协参政议政的信息机制,提高审判、检察和刑罚
执行业务信息化水平,全面增强支撑民主法治建设的信息能力。
建设内容:以提高人大依法履职水平为核心,围绕人大及其
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外事等重点工作,加强人大业务系统
建设,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提供有关支撑。针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完善政协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库,
提高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信息能力。加强国家法律法规信息库
建设,提升立法信息保障及业务信息化水平。深化电子检务、天
平工程、金盾工程等现有业务系统应用,构建以案件为主线的公
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的行为留
痕机制,依法实现过程透明,强化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
行权相互配合和制约的信息能力,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和司法公正
水平。
3.综合调控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立足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通过综合调控治理体
系工程建设,促进宏观调控、产业发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生态环保等领域协同治理,加强宏观、中观、微观政策衔接配套,
做好战略、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资源环境约束的承接落实,
显著提升经济发展综合调控治理能力。
建设内容:建立综合调控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宏观调控
管理信息平台,依托平台推进综合调控协同治理和信息共享;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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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转方式任务及“一带一路”、长江经
济带、京津冀一体化、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完善监测统
计指标体系,加强专题信息资源建设和大数据应用。建设和完善
生态安全、环境保护、三农发展、能源安全、科技创新、粮食安
全、节能降耗、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等专项系统,加强审批
监管、价格监管、国资监管、金税、金财、金土、金水、金审等
业务领域的深化应用和数据共享。
4.市场监管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建成跨部门、跨层级市场监管与服务体系工程,
实现工商、税务、质检、商务等部门监管与服务政务行为的协同
联动,提高商事服务便捷化程度,促进更加健全有效的市场机制
的形成。
建设内容:立足健全市场机制、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市
场监管与服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逐步与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及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整合金融、工商、税收缴纳、交通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提升、
环境保护、商务流通、文化市场、科研、统计等领域的信用信息;
围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双创” 行动计划、产品质量追溯、通关一体化、科研成果转化等重点工
作,建设和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重要产品安全监管与追溯、交通物流公共信
息服务等专业系统,推进金税、金关、金质等重大工程的深化应
用和数据共享,提高放管并重、宽进严管、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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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企业创新与市场竞争活力。
5.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紧密围绕社会公众办事创业切身需求,构建形成
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城乡统筹、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体系,有
效化解“办证多、办事难”等突出问题,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
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的目标,增强社会公众获
得感、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
建设内容:立足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
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梳理形成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
信息资源目录清单、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广“互联
网+政务服务”,建设统一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地区、跨
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汇聚、关联互通、数据交换、
身份认证、共性基础服务支撑等功能,推动基于公民身份号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电子证照信息实现跨部门、
跨区域、跨行业共享互认,支撑公民和企业办事的“一号”申请、
“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解决政务服务信息难以共享、业务难
以协同、基础支撑不足等全局性问题;深化现有政务服务系统应
用,着力强化精准扶贫、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创新
创业、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务
服务向街道社区和村镇延伸,满足守住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需
求;推进网上信访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国家政务
服务平台,整合汇聚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与服务资源,
推动政府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和监督,逐步形成一站式服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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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6.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通过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
全等重点安全领域的源头性、基础性信息资源的优化整合和业务
关联共治,提高常态下安全管理创新、风险隐患预防化解和非常
态下的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内容:立足建设“平安中国”,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安全治
理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建设完善国家应急
平台体系;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遥感
遥测、视频监控、导航定位、社交媒体等技术,建设完善安全生
产监管、公共安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环境
事故应急处置、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等系统;
以国家应急平台体系为数据汇聚和业务协同节点,按照平战结合
思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提高严格执法、预防
为主、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的能力,加强舆情引导,切实增强社
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实现全程管理、跨区协同和社会共治。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
充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
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强化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统筹管
理。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
号),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大普查,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国家统筹管理,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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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开放。加强牵头部门对跨部门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提出协
同共享关键指标。落实部门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工
程统筹、业务衔接、资源共享、运行保障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形
成国家统筹、部际协调、部门统一的政务信息化工作局面。
(二)强化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
修订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规
划约束,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工程项目全口径备案制度,统一政
务信息化工程审批原则,加强建设和运维资金管理的衔接。对于
列入本规划的小规模工程项目,直接审批建设方案。落实工程项
目全过程监管和考核评估工作,严格绩效管理。工程建设部门要
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
门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严格工程项
目验收及后评价,加强责任追究。推进信息惠民、新型智慧城市、
各地政务信息化建设与本规划的衔接。
(三)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统筹
全面加快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国家政务数据中心、国
家数据共享交换枢纽及国家公共数据开放网站等国家关键基础
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专业化服务交付能力,满足系统部署、互联
互通、容灾备份及部门私有云部署等需求。原则上不再审批各部
门分散独立、运行低效的基础设施项目。各相关管理部门加快研
究制定政务云服务平台外包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提供商名
录及相关管理制度。各部门重点深化业务应用、强化数据分析,
做好对自身计算、存储、机房等存量资源的整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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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政务信息化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提高工程咨询
设计、项目建设、新技术利用、运维服务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建立政务信息化领域企业的诚信档案,强化信用约束,形成充分
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以政务信息化建设促进网络信息技
术自主创新,全面推进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开
展政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和实施,以标准先行促进技术融
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
集约建设等工作。推动政务信息共享等相关立法工作。加强政务
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依托专业研究机构,开展新技术应用、新
模式创新等重大问题前瞻研究。探索公众参与重大工程需求征
集、重大公共服务工程实际运行成效公众监督和满意度调查等。
(五)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网络强国的工作部
署,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建立健
全政务信息化工程全过程信息安全监督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边
界,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跨部门、跨地区条块融合的
安全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关键软硬件产品自主研制与安全审
查,建立健全云计算服务、数据中心托管、大数据分析与存储等
方面的企业准入制度。全面推进安全可靠产品及国产密码应用,
提高自主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