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2疑难重症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医疗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阴道前壁膨出(N81.101) |
妇科检查 |
阴道前臂旁侧修补 |
阴道后壁膨出(N81.601) |
妇科检查 |
阴道后壁桥式修补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诊治以下疾病的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盆底功能障碍(子宫脱垂)(N81.2-N81.4) |
妇科检查、尿动力学检查、盆腔超声 |
保守治疗、阴式全子宫切除+全盆底网片植入、阴式全子宫切除+阴道骶骨固定、 阴式全子宫切除+阴道前壁旁侧修补+骶棘韧带固定、阴式全子宫切除+阴道封闭。 |
压力性尿失禁(N81.2-N81.4) |
妇科检查、尿动力学检查 |
经闭孔尿道中段无张力悬吊带术 |
产后压力性尿失禁 |
妇科检查、尿动力学检查 |
低频脉冲电刺激、盆底康复、经闭孔尿道中段无张力悬吊带术 |
阴道穹窿膨出 |
妇科检查、尿动力学检查 |
阴道骶骨固定、骶棘韧带固定 |
4.1.5.3关键医疗技术
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全盆底网片植入 |
II度以上子宫或引导比脱垂 |
经闭孔尿道中段无张力悬吊带 |
II级以上压力性尿失禁 |
盆底检测 |
子宫和/或阴道膨出 |
骶棘韧带固定 |
中盆腔II以上脱垂 |
阴道骶骨固定 |
中盆腔II以上脱垂 |
子宫骶骨固定 |
中盆腔II以上脱垂 |
要求保留子宫 |
|
尿流动力学检查 |
子宫和/或阴道膨出 |
各类尿失禁 |
|
低频脉冲电刺激 |
各类尿失禁 |
术后尿储留 |
|
盆底康复 |
子宫和/或阴道膨出 |
阴道封闭 |
子宫和/或阴道膨出 |
70岁以上 |
|
无性生活要求 |
|
阴道张力测定 |
--- |
4.1.5.4 单病种年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代表病种名称 |
单病种年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参考值(天) |
盆底功能障碍(N81.2-N81.4) |
≤9.4 |
压力性尿失禁(N39.300) |
≤7.0 |
阴道前壁膨出(N81.101) |
≤9.1 |
阴道后壁膨出(N81.601) |
≤8.2 |
阴道穹窿膨出 |
≤8.5 |
4.2 产科
4.2.1 普通产科
4.2.1.1疾病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正常妊娠分娩、多胎妊娠、胎膜早破、流产、早产、疤痕子宫、胎位异常、产程异常(O63)、巨大儿、胎儿窘迫、产后出血、羊水过多(O40)、羊水过少、妊娠剧吐。
(2)推荐标准。建议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产前出血(O46)、胎儿生长受限、宫颈机能不全等。
4.2.1.2疑难重症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医疗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足月前胎膜早破 |
体格检查、超声、PH试纸、血常规、CRP、NST、宫颈分泌物微生物培养、GBS检测、羊水结晶、早产预测 |
抗感染、适时终止妊娠 |
32-35周先兆早产 |
体格检查、早产预测、宫颈分泌物微生物培养、GBS检测、超声、NST |
促胎肺成熟、抑制宫缩、抗感染、期待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
羊水过多 |
超声、孕妇血糖、胎儿染色体检查、血型 |
期待治疗、膜腔穿刺减压、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治疗、病因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
羊水过少 |
超声、NST |
期待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
多胎妊娠(双胎) |
超声、NST |
期待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
肩先露 |
体格检查、B超 |
期待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
臀先露 |
体格检查、B超 |
期待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
脐带脱垂 |
紧急剖宫产终止妊娠 |
|
产后出血 |
估计出血量、血常规、凝血功能、D二聚体、3p试验 |
针对出血原因采取相应手段 |
产程中子宫破裂 |
NST、体格检查、B超 |
立即剖宫产终止妊娠、子宫修补术、次切或全子宫切除术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诊治以下疾病的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32-35周先兆周早产 |
体格检查、早产预测、宫颈分泌物微生物培养、GBS检测、超声、NST |
促胎肺成熟、抑制宫缩、抗感染、期待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
多胎妊娠(三胎及以上) |
超声、NST |
期待治疗、适时终止妊娠 |
4.2.1.3关键医疗技术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子宫下段剖宫产 |
异常分娩及病理妊娠 |
剖宫产术后镇痛 |
剖宫产术后 |
分娩镇痛 |
分娩过程中 |
5分钟剖宫产 |
胎儿窘迫、脐带脱垂、子宫破裂、前置血管破裂 |
大量出血的输血方案 |
产科大量出血 |
Simpson产钳助产术 |
胎儿窘迫、第二产程延长、缩短产程 |
胎头负压吸引助产术 |
胎儿窘迫、第二产程延长、缩短产程 |
头位顺产 |
分娩 |
臀位助产 |
分娩 |
臀牵引 |
分娩 |
内倒转 |
分娩 |
双胎阴道分娩 |
分娩 |
催产素引产 |
引产 |
宫颈球囊放置术 |
促宫颈成熟 |
欣普贝生促宫颈成熟 |
促宫颈成熟 |
人工破膜 |
引产、加速产程、了解羊水性状 |
陪伴分娩 |
分娩 |
剖宫产术后阴道试产 |
分娩过程 |
会阴侧切 |
分娩 |
手取胎盘术 |
第三产程 |
宫颈环扎术 |
宫颈机能不全 |
K氏产钳助产术 |
胎儿窘迫、第二产程延长、缩短产程、胎位异常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K氏产钳助产术 |
胎儿窘迫、第二产程延长、缩短产程、胎位异常 |
4.2.1.4单病种年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代表病种名称 |
单病种年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参考值(天) |
正常阴道分娩(O80、O81、O84.0) |
≤4.3 |
计划性剖宫产(O82.0、O82.1、O82.8) |
≤6.1 |
足月胎膜早破(O42) |
≤4.9 |
4.2.2 高危妊娠
4.2.2.1诊疗疾病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妊娠期高血压(O16、O13.x00、o13.x01)、子痫前期(O13.x02、O14)、胎盘早剥(O45)、前置胎盘(O44)、妊娠期糖尿病(O24.4、O24.9)、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合并糖尿病(O24.3)、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2)推荐标准。建议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严重产后出血(O72)、重度妊娠期胆汁淤积症(O26.606)、妊娠合并甲状腺疾病(O99.214-O99.219)、胎盘植入(O24.3)、妊娠合并巨大子宫肌瘤、凶险性前置性胎盘和恶性肿瘤保留生育功能后妊娠。
4.2.2.2疑难重症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医疗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O13-O16) |
监测血压、凝血功能、血常规、肝肾功能、尿常规、心脏超声、NST、24小时尿蛋白定量 |
解痉、降压、镇静、适时终止妊娠 |
妊娠期糖尿病(O24.4、O24.9) |
外周血糖监测、24小时血糖监测、NST |
健康教育、胰岛素治疗 |
妊娠期甲状腺疾病(O99.214-O99.219) |
甲状腺激素水平检测、甲状腺B超 |
控制甲状腺激素水平 |
妊娠期胆汁淤积症(轻度)(O26.606) |
血清总胆汁酸、肝肾功能、肝脏超声、NST |
保肝、促胎肺成熟、终止妊娠 |
前置胎盘(普通)(O44) |
血常规、超声、MRI |
抑制宫缩、期待治疗、择期终止妊娠 |
胎盘早剥(O45) |
血常规、超声、凝血功能 |
手术、短期试产 |
羊水栓塞(O88.1) |
血常规、血涂片、DIC、肝肾图、心电图、X线、尸检 |
正压給氧、抗休克、抗过敏、缓解肺动脉高压、纠正酸中毒、防治DIC及心衰肾衰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诊治以下疾病的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妊娠合并血液系统疾病(O99.0、O99.1、O99.80) |
血常规、凝血功能、血涂片、骨髓穿刺、血小板抗体、地贫血基因筛查 |
纠正贫血、激素治疗、终止妊娠 |
妊娠合并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O99.3) |
精神科自评/他评量表筛查,风险评估 |
心理干预、药物治疗,精神专科会诊或转诊 |
妊娠合并心脏病 |
心脏超声、心电图、血常规、NST、BNP |
观察心功能变化,必要时终止妊娠 |
妊娠期胆汁淤积症(重度)(O26.606) |
血清总胆汁酸、肝肾功能、肝脏超声、NST |
保肝、促胎肺成熟、终止妊娠 |
前置胎盘(凶险性)(O44) |
血常规、超声、MRI |
抑制宫缩、期待治疗、择期终止妊娠 |
妊娠合并外科疾病 |
血常规、超声、MRI、CT |
根据病情积极解决外科疾病,必要时终止妊娠 |
妊娠合并肝肾疾病 |
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尿常规、超声 |
保肝保肾对症治疗 |
妊娠合并呼吸系统疾病(O99.5) |
血常规、胸部X线或CT、血气分析 |
正压給氧、抗休克、抗过敏、解除支气管痉挛、纠正酸中毒、抗生素 |
4.2.2.3关键医疗技术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宫腔球囊填塞 |
产后出血 |
子宫B-Lynch缝合术 |
产后出血 |
其他子宫压迫缝合术 |
产后出血 |
宫腔填塞术(纱布或水囊) |
产后出血 |
盆腔动脉介入栓塞术 |
产后出血 |
子宫动脉结扎 |
产后出血 |
复杂产道裂伤修补术 |
产道裂伤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紧急宫颈环扎术 |
早产 |
宫颈托放置 |
早产 |
产后子宫切除术 |
难治性产后出血 |
4.2.3 胎儿医学(根据已取得的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资质情况)
4.2.3.1 疾病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多胎妊娠(O30.1-O30.9、Z37.5-Z37.7)、双胎妊娠(O30.0、Z37.2-Z37.4)、双绒毛膜双羊膜囊双胎(O30.0、Z37.2-Z37.4)、双胎一胎死宫内(O36.4)、双胎胎儿畸形(O35)、单绒毛膜双羊膜囊双胎(O30.0、Z37.2-Z37.4)、单绒毛膜单羊膜囊双胎(O30.0、Z37.2-Z37.4)。
(2)推荐标准。建议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胎儿心律失常(O36.303)、双胎动脉反向灌注序列征、双胎输血综合征(O43.001)、选择性宫内生长受限(O36.5)、胎儿贫血、双胎贫血-红细胞过多序列综合征(Taps)等。
4.2.3.2疑难重症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医疗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胎儿畸形(O35) |
超声诊断、羊水穿刺、胎儿MRI、绒毛膜取样、脐血穿刺、双胎绒毛膜性鉴定 |
遗传咨询、终止妊娠、期待治疗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诊治以下疾病的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TTTS(O43.001) |
超声检查、胎儿MRI |
终止妊娠、羊水减量术、选择性减胎、胎儿镜激光凝固(根据区域医疗资源情况) |
4.2.3.3关键医疗技术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胎儿畸形的B超筛查和确诊 |
产前筛查/诊断 |
早孕期血清学筛查唐氏综合征 |
产前筛查 |
中孕期唐氏综合征筛查 |
产前筛查 |
羊水染色体检查 |
产前诊断 |
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查 |
产前筛查与诊断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早孕期超声颈项透明层和鼻骨测量筛查唐氏综合征 |
产前筛查 |
绒毛活检术 |
产前诊断 |
脐带血穿刺取样 |
产前诊断 |
选择性减胎术(氯化钾、射频、双极电凝) |
多胎妊娠 |
胎儿输血术 |
胎儿贫血 |
4.3 中西医结合科
4.3.1中医设备配置
应当配备的中医诊疗设备: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可以配备的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定向投药治疗仪等。
4.3.2 中医药使用率
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占本科室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44%,中医病房中医治疗率≥17%。
4.3.3 门诊诊疗情况
应当开展的中医门诊专科:月经病专科、针灸科。
可以开展的中医门诊专科:自然流产专科、中医肿瘤专科、女性不孕专科、男性不育专科。
4.3.4 适宜技术
应当开展的中医技术:针灸治疗术后/产后尿潴留、针刺促排卵。
可以开展的中医技术:针灸治疗慢性盆腔痛/痛经、中药定向透药治疗慢性盆腔炎/痛经、耳穴敷贴促进术后胃肠功能恢复、耳穴敷贴治疗肿瘤放化疗不良反应。
4.3.5优势病种的中西医规范化诊治
可以开展中西医规范化诊治的疾病:滑胎病、不孕症、癥瘕病(卵巢巧克力囊肿)。
4.4 计划生育科
4.4.1 疾病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早孕的诊断和终止(O04.900)、宫内节育器相关并发症(T83.3)、中期妊娠的诊断和终止(O04.901)、输卵管复通(Z31.000)、流产/引产并发症(O03-O08)、稽留流产(O02.100)、高危妊娠终止(Z35.900)、避孕咨询。
(2)推荐标准。建议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优生及遗传咨询等。
4.4.2 疑难重症诊治
应当具备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医疗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终止妊娠并发症的诊治 |
妇科检查、影像学检查(盆腔超声)、血HCG、盆腔增强MRI |
介入治疗、超声引导下清宫、综合治疗 |
4.4.3医疗技术项目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开展以下技术项目的服务能力:负压吸引术、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早孕、利凡诺羊膜腔注射引产术、钳刮术、节育手术(放取环、放取皮下埋植等)、静脉麻醉下计划生育手术、PAC。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开展以下技术项目的服务能力: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中期妊娠、高危及疑难计划生育手术、输卵管吻合术、输卵管绝育术等。
4.4.4关键医疗技术
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剖宫取胎术 |
胎盘前置状态中孕引产 |
引产失败 |
|
流产镇痛 |
流产 |
嵌顿环取出技术 |
节育环嵌顿 |
4.4.5 单病种年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代表病种名称 |
单病种年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参考值(天) |
中期妊娠引产(O04.901) |
≤5.5 |
早孕终止(O04.900) |
≤3.8 |
稽留流产(O02.100) |
≤4.0 |
输卵管复通(Z31.000) |
≤5.5 |
4.5 新生儿科
4.5.1 疾病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早产儿(P07.3)、低体重儿(婴儿)(P07.0-P07.1)、新生儿黄疸(P58、P59)、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P59)、新生儿肺炎(P23)、新生儿窒息(P21)、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P22.000)、新生儿低血糖症(P70.4)、新生儿贫血(P61.2-P61.4)。
(2)推荐标准。建议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新生儿败血症(P36.901)、新生儿湿肺(P22.101)、呼吸暂停(P28.4)等。
4.5.2疑难重症诊治
应当具备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医疗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早产儿真菌感染合并深部器官定植 |
生化、细菌学、 影像学 |
抗真菌治疗 |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E25.004) |
生化、染色体,影像学检查 |
糖皮质激素治疗 |
4.5.3关键医疗技术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超低出生体重儿综合救治技术 |
超低出生体重儿(脐动静脉置管、PICC管) |
Insure技术早期应用于极低出生体重预防BPD |
极低出生体重儿 |
脑损伤高危新生儿早期筛查技术 |
高危新生儿(窒息、低血糖、感染、代谢病、黄疸、惊厥等) |
换血 |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核黄疸) |
超声心动图 |
先天性心脏病 |
心肌病 |
|
心律失常 |
|
动态血压、心电血氧监测 |
心衰 |
休克 |
|
紫绀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早产儿PVL的早期筛查技术 |
脑室周围白质软化 |
头MRI |
肝豆状核变性 |
遗传代谢病 |
|
脑炎 |
|
颅内出血 |
|
遗传代谢病 |
|
磷酸二酯酶抑制剂联合低参数机械通气治疗PPHN |
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 |
应用DWI早期诊断早产儿脑白质损伤 |
脑白质损伤 |
极低出生体重儿PDA的围手术期治疗 |
动脉导管开放 |
亚低温治疗 |
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 |
动态脑电图 |
癫痫、脑炎、遗传代谢病 |
4.5.4单病种年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代表病种名称 |
单病种年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参考值(天) |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P22.000) |
≤17.2 |
母婴ABO血型不合溶血病 |
≤7 |
胎粪吸入综合征(P24.0) |
≤12 |
缺氧缺血性脑病 |
≤20 |
4.5.5 辅助医疗设备
(1)基本标准。应当配备以下医疗设备:常频呼吸机、无创呼吸机、血气分析机、光疗仪(箱)、经皮测黄疸仪、心电监护仪、暖箱。
(2)推荐标准。建议配备以下医疗设备:高频呼吸机、X线床旁机、T-组合复苏器、床旁彩超机、NO等。
4.6麻醉科
4.6.1开展技术项目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开展以下技术项目的能力:全身麻醉、椎管内麻醉、分娩镇痛、术后镇痛。
(2)推荐标准。建议具备开展以下技术项目的能力:控制性降压等。
4.6.2关键医疗技术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单(双)管喉罩技术、有创动静脉压监测技术、血氧饱和度监测技术、血气分析技术、除颤技术、术中维持患者体温技术(液体)。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超声引导动静脉穿刺技术、视频喉镜气管插管技术、麻醉深度监测技术、自体血回输技术、肌松监测技术等。
4.7重症医学科
4.7.1疑难重症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医疗服务能力:呼吸衰竭(J96)、休克(R57)、其他重要脏器功能衰竭。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服务能力:肺水肿、呼吸心跳骤停(I46.9)、败血症、心功能衰竭等。
4.7.2关键医疗技术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中心静脉穿刺技术、气管插管术、有创机械通气技术。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动脉血压监测、血气分析、无创呼吸机等。
4.8 急诊科
4.8.1疾病诊治
4.8.1.1急诊(妇科)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异位妊娠(O00)、剖宫产瘢痕妊娠(O00.807)、先兆流产(O20.0)、不全流产(O03)、稽留流产(O02.100)、痛经(N94.4-N94.6)、异常子宫出血(N93.901)、卵巢囊肿破裂、卵巢囊肿蒂扭转(N83.501)、妊娠剧吐(O21)、急性盆腔炎(N73)、输卵管妊娠破裂(O00.102)、重度贫血(D64.903)、阴道异物(T19.2)。
(2)推荐标准。建议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输卵管卵巢脓肿(N70.905)、卵巢过度刺激(N98.1)等。
4.8.1.2 急诊(产科)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先兆流产(O20.0)、先兆临产、流产(O06)、临产、胎膜早破(O42)、产后出血(O72.1-O72.2)、子痫前期(O13.x02 O14)、子痫(O15)、早产(O60.1-O60.3)、前置胎盘(O44)、脐带脱垂(O69.0)、胎盘早剥(O45)、急产(O62.3)、死胎(O36.4)、妊娠期急性阑尾炎(O99.611、K35)、妊娠剧吐(O21)、胎儿宫内窘迫(O36.3)、伤口愈合不良(O90.0-O90.1)、妊娠合并酮症酸中毒。
(2)推荐标准。建议具备以下疾病诊治能力:妊娠期急性胆囊炎(K81.0、O99.617)、妊娠合并心力衰竭(O99.417)、妊娠合并癫痫(O99.306)、妊娠合并急性肾盂肾炎(O23)、子宫颈功能不全(O34.3)、HELLP综合症(O14.101)等。
4.8.2疑难重症诊治
(1)基本标准。应当具备诊治以下疑难重症的医疗服务能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异位妊娠破裂(O00) |
后穹隆穿刺、尿妊娠试验、子宫双附件彩超、血常规 |
开通静脉通路、急诊手术治疗 |
卵巢囊肿扭转(N83.501) |
尿妊娠试验、子宫双附件彩超、血常规 |
急诊手术治疗 |
产后出血(O72.1-O72.2) |
子宫双附件彩超、血常规、凝血功能 |
开通静脉通路、紧急抢救 |
子痫(O15) |
监测血压、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尿常规、NST |
开通静脉通路、解痉,紧急抢救 |
(2)推荐标准。建议具有诊治以下疑难重症力:
疾病名称 |
诊断手段 |
主要治疗方法 |
子宫剖宫产瘢痕处妊娠(O00.807) |
妇科检查、影像学检查(盆腔超声、MRI)、尿妊娠试验 |
急诊转运至病房进一步治疗 |
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N98.1) |
性激素系列、甲功检查、子宫双附件彩超、血肝肾功能、白蛋白及电解质、血尿常规、肝胆B超 |
急诊转运至病房进一步治疗 |
心脏骤停(I46.9) |
心电图、心电监护 |
心肺复苏、电除颤、高级别支持治疗 |
4.8.3关键医疗技术
应当具备以下关键技术服务能力:
关键医疗技术 |
主要应用范围 |
心肺复苏 |
心脏骤停 |
电除颤 |
心脏室颤 |
心脏室扑 |
4.8.4 医疗设备
(1)基本标准。应当配备以下设备: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心电图仪、胎心监护仪、胎心多普勒仪、新生儿急救箱、抢救车、检查床)。
(2)推荐标准。建议配备以下设备:B超产科急救箱、血糖仪等。
5医技科室医疗服务能力
医技科室服务能力直接影响临床专科对疾病,尤其是急症、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三级医院的整体服务能力是否能够满足患者需求。其提供的与主要医技科室(包括:药学、检验、病理、医学影像)相对应的服务能力必须符合本章节指南。
5.1药剂科
5.1.1临床药师参与药物治疗工作能力
(1)审核医嘱。
(2)参与医师查房。
(3)为临床医师、护师提供咨询服务。
(4)患者用药教育和咨询。
5.1.2药学服务能力
(1)院(科)内合理用药培训。
(2)合理用药监测与抗菌药物监测。
(3)药物信息和药物咨询。
(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5)保障医院药品供应。
(6)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5.1.3个体化治疗方案设计与指导能力
可以提供个体化治疗方案设计与指导。
5.1.4用药质量监控能力
(1)定期抽查门急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并进行点评。
(2)有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药物的使用情况点评记录,进行医嘱点评。
(3)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管理,严格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