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强化法律和政策保障。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深入开展公共图书馆立法支撑研究,推动出台公共图书馆法。加快古籍保护立法进程,鼓励和支持各地制定地方性图书馆法律法规。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图书馆标准化研究,推进图书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出台各级公共图书馆业务规范,建立涵盖图书馆业务、技术、管理和服务等主要领域的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推动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的本土化研究和应用。
3.加强理论研究。围绕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关键环节,策划一批重点理论研究课题。依托国家图书馆,以及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强图书馆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研究基地。加强图书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与科学技术融合发展。
专栏6:图书馆理论研究 |
项目14:落实公共图书馆法相关制度研究 推进公共图书馆立法工作,就法律出台后的贯彻实施开展制度设计和调查研究,针对公共图书馆资源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内容、经费保障、捐赠制度、总分馆制建设、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等重点问题,形成具体的制度设计成果,促进地方公共图书馆立法工作。 项目15: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图书馆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政府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行业协会组织共同参与、相互配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结合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需求及标准化工作现状,开展图书馆设施、资源、管理、服务及技术等主要领域的标准规范制定工作,重点推进一批图书馆基础业务指导标准和基本服务保障标准的研制和应用;积极适应图书馆新技术、新业务、新服务的发展变化,探索建立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 |
(七)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化发展
1.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动全国地市级以上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员、各界群众参与,落实法人自主权,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图书馆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共图书馆按有关规定可以适当扩大人事管理自主权、收入分配自主权等。
2.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关于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中国图书馆学会、中国古籍保护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强化行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其在服务行业发展、开展行业自律、制定相关标准、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依法承担政府相关转移职能,办好中国图书馆年会等重要活动。
3.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鼓励和支持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兴建、捐建或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图书馆,或者通过捐资、捐赠、捐建等方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将公益性图书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的指导性目录。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可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进行委托经营,或将公共图书馆的信息采集、书刊编目等业务外包,推动公共图书馆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4.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鼓励和支持公共图书馆开展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探索具有图书馆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打造一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品牌。完善公共图书馆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专栏7:创新公共图书馆管理体制 |
项目16:中国图书馆年会 按照“政府指导、学会主办、行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和承办城市的积极性,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结合年度公共文化建设重点任务,组织举办全国图书馆年会,邀请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参会,通过组织工作会议、学术论坛、展览展示等,促进业界交流合作。 项目17: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 着眼于丰富公共图书馆服务项目和内容,弥补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不足,在各级公共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广泛招募志愿者,建立相应工作制度,辅助做好图书管理、借阅咨询、阅读辅导和推广活动等工作,加强志愿者培训,并为其开展服务提供必要条件。 |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
1.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落实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部署,加强与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等国际图书馆行业组织,以及国外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数字图书馆建设提供资源与服务支持,宣传介绍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成就。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筹建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和丝绸之路数字图书馆,策划举办丝绸之路图书馆馆长论坛和亚大地区国家图书馆馆长会议。
2.推动实施对外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图书馆在传播中国精神方面的独特优势,围绕典籍展览展示、文献保护利用、资源共建共享、人才培养交流等领域,通过交换馆员计划、图书馆高层互访、合作办展、数字图书馆合作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参与或组织策划国际业务合作和学术交流项目,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备参与国际图书馆领域规则制定等重要事务能力的专业人才,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图书馆之间的务实合作。
专栏8:图书馆国际交流与合作 |
项目18: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 以国家图书馆以及丝绸之路国内各相关省、市图书馆为依托,联合丝绸之路沿线其他国家图书馆,通过联盟方式,逐步建立起沿线各国图书馆间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和定期交流互访机制,共同策划合作项目,在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区域珍贵历史文明成果的保存保护、数字图书馆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业务培训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合作,带动沿线各国图书馆事业共同进步。 项目19: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图书馆 以国家图书馆为主,部分有条件的省、市级公共图书馆参与,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图书馆提供图书文献采选与加工、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建设、图书馆业务培训与现场指导等服务,提高中国文化中心图书馆的专业化水平;推进中国文化中心数字图书馆建设,有针对性地推送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中华文化优秀数字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举办展览、讲座等文化活动,加强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播推广。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统筹实施。要推动将公共图书馆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导向意识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级公共图书馆也要根据规划,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合理保障公共图书馆日常运行经费。支持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公共图书馆(室)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一支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和专业水准的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队伍。重点推动贫困地区公共图书馆人员编制落实。加强分级分类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培训,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轮训一遍。
(四)健全监督管理。完善公共图书馆绩效考评制度,开展第六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健全图书馆领域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综合绩效评估制度。加强用户评价和反馈,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考核结果作为预算确定、收入分配和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