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巍 发自河北 为进一步改革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管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进一步提升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河北省工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商务厅、海关、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十部门携手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制定科学整治方案,形成网络市场监管合力。
这次行动工作重点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方面,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信息,加强风险监测和质量抽检;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重点执法;建立健全侵权假冒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大对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网上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指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范假冒伪劣。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广告检测中心的作用,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加大对重点网站广告的监测力度;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深入开展反炒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以及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网监信息化系统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大数据分析作用,对证据进行固定和提取,提高网络违法线索的发现率和案件查处的精准度。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完善对刷单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其新特点、新动向和新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配合执法工作开展。集中整治非法主体网站,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网络集中促销期监测监管,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价格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以网络服务交易平台和在线旅游市场为重点,加强网络服务交易监管;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在网购退换货等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微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中违法行为的研判和联合查处。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实施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整治力度;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行为的监管。
为了提高监管效能,河北省要求全省各地要积极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合理确定专项行动综合执法范围,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综合效益。要适应网络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开展监测抽检、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的智能化水平。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涉网企业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与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