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温丽燕 记者吴雪 发自福建 记者从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县黄柏乡的一家茶叶生产企业因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罚1.5万。
据悉,该县市场监管局柳东所在开展今年第二季度的日常检查工作时发现,该企业在今年的春茶生产过程中未按有关规定建立茶青、包装材料的进货台账,于是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企业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责令其5日内改正。一周后,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回访检查,发现企业仍未落实整改。执法人员遂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1.5万元罚款处罚。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作出的义务性规定。案件发生后,该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排查出7家问题企业,目前7家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