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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助力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

2017-07-20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杨菊 安科 今年5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工作方案(2017—2020年)》,提出了深入推进贵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挥资源丰富和生态良好优势,增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推动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实现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绿的总体目标。为贯彻落实这一决策部署,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作用,认真抓好食用农产品入市后质量安全监管,全力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全省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

一是严格质量安全准入。严把绿色农产品市场经营准入关,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审查入场(网)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资格,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等文件,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严防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向百姓餐桌,切实推进全省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是严格主体责任落实。以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集中治理,积极提升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及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加快推进全省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社会共治格局形成。

三是严格质量安全管控。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意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绿色农产品专项抽检,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对检测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利用,及时向农业等部门通报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严密防控入市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是严格网络交易监管。认真组织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工作,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入网审查、信息公示、日常管理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持续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检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防问题食用农产品通过网络交易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五是切实加强宣传推广。全面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创建工作,加大示范超市设立的“优质精品肉菜专柜”、示范市场开辟的“贵州绿色农产品销售专区”等宣传推广力度,畅通优质绿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扩大全省绿色农产品知名度,促进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四有两责”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和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全省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将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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