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水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地方医药产业发展这个中心,着力在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突出服务的主动性、提升部门的权威性上出实招见实效,不断推进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一是出台实施意见。针对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现实情况,丽水市局结合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推进措施、工作要求等,为全面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打好基础。 二是梳理两张责任清单。第一张是岗位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对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关键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各自的岗位职责,并以责任清单形式予以列明,督促其按照岗位职责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第二张是法律责任清单,按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药品生产监管规范性文件规定,督促企业梳理出了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并按照责任的大小,以清单的形式分别列出企业法人和关键人员等的法律责任。目前,已督促市本级监管的药品生产企业梳理出关键人员岗位职责450多条、法律责任28大项420多条,并以清单形式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签字认领。 三是签订守信承诺书。根据上述梳理的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药品生产各个环节符合法律规定,保障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目前,市本级监管的药品生产企业有6位企业负责人,12位关键人员,100余位质保质控及车间管理人员签订了承诺书,签订率达到了100%。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及关键人员明责、知责、履责,继而推进学法懂法守法意识的提升,为企业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条件打好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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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