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热点专题

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计划的通知

2017-07-18 来源:121健康网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计划的通知》要求,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启动2017年暑期大学生实习工作。来自重点大学的7名大学生,从7月17日起进入总局机关开展为期1个月的实习锻炼。

总局党组对此次大学生到总局机关实习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司局认真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学联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实习计划的要求,帮助实习学生了解总局机关的工作情况,了解机关干部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树立中央国家机关良好形象。

在实习大学生见面会上,总局人事司及竞争执法局、消保局、广告司、机关党委等单位的同志对前来实习的大学生表示热烈欢迎,向他们介绍了总局机关有关工作职能,进行了岗前培训。希望学生们在岗位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把自己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尽快融入实习岗位,在实践中学到更多知识,了解中央国家机关的运转情况,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良好基础;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学习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此次实习大学生来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重点大学。按照实习计划安排,总局竞争执法局、消保局、广告司、机关党委等单位将为每名实习学生配备1名实习导师,对实习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指导和帮助,并在实习期间做好管理工作。

各学院(中心)团委:

为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帮助大学生了解国情社情,在实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同时搭建中央国家机关与青年学生的交流平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继续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紫光阁’)实习计划”。近期将启动实习学生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7月中旬至8月中旬,为期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习单位

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及单位

三、实习内容

1. 政务观察。了解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运转情况、国家公务员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 业务实践。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具体业务工作,参加机关内部集体活动、与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年公务员进行对话交流等。

3. 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4. 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中央国家机关的运转及文化、国家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四、招收计划及对象

1. 面向相关高校,每所高校招收3人。

2. 重点考虑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及研究生。

3. 优先选拔全国、省、校等各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

五、基本要求

所推荐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 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 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 曾参加过全国、省、市级大骨班者优先。

5.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6. 校团委学生副部长、院(中心)学生会主席、党团支部书记、班长。

7. 本科二三年级和研究生优先。

六、遴选流程

1. 请各院推荐人选。若有合适人选,每院推荐不超过1人,于6月21日(周三)下班前将《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紫光阁”)实习计划报名登记表》和《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大学生(“紫光阁”)实习计划报名回执表》(见附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wenqing@ouc.edu.cn,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无合适人选。

2. 校团委将依据各院报送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回执表对被推荐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择优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团中央学校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审核后择优遴选,确定拟入选学生名单,经批准后,于7月初前将入选人员名单反馈至各高校团委。

3. 团中央学校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将综合考虑入选学生的专业、经历等统一安排具体实习单位及岗位。

七、其他事宜

1. 请各院系团委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招生条件推荐学生,确保质量。

2. 要做好对学生的岗前动员,在实习期间做好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平台做好宣传。

3. 学生回校后,须召开一次分享会,向校内学生传播实习感受体会。

4. 京外高校学生住宿由团中央学校部协调京内学校学生宿舍统一住宿;有条件的学生可自行解决住宿。

5. 实习学生午餐由接收单位负责,早晚餐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各种交通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或派出学校承担。

6.校团委为实习学生购买保险。

 

联系人:温晴

联系电话:66782782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