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迎春,艺术为民”“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公益性演出活动。创新艺术传播渠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让更多的观众共享艺术发展的最新成果。
(七)加强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底,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多措并举,形成有步骤、有层次、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建设一支德艺双馨、专业均衡、结构合理、数量宏大的人才队伍。尊重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鼓励创新创造,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做好对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为全面提升艺术创作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专栏5 培养艺术人才
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以“一带二”的方式,由老一代表演艺术家向青年演员传授表演精粹,“传艺、传神、传德”,培训戏曲青年表演人才1000人次。
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举办戏曲编剧、导演、音乐、舞台美术、评论等专业人才培训班,培养1000名具有扎实戏曲创作能力的骨干创作人才。
全国文艺院团长培训班:完成全国文艺院团长轮训。文化部举办示范培训班培训约2400人,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完成培训约19000人。
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针对西部1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一批重点剧目,组织专家协助开展剧目的修改、打磨、提高。选拔100名青年创作人才到国家艺术院团进行驻团实践,提高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创作能力,促进西部艺术资源开发,推动全国艺术创作协调发展。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艺术创作的组织领导,把艺术创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好政治导向关。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艺术创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艺术基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和公益性演出。
(三)强化任务落实。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部直属艺术机构要充分认识本规划的意义,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明确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估,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