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
现场会暨“531”工作经验推广会的通知
浙食药监办函〔2017〕23号
各市、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全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推广保化经营“531”监管工作法,经研究,定于2017年7月10日-11日召开全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暨“531”工作经验推广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推广示范建设试点经验和“531”监管工作法,现场观摩示范街、示范商场、示范店,部署推进示范建设工作。
二、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时间:7月10日-11日,会期一天;10日上午报到,11日下午返程。
(二)会议地点:临海华侨大酒店(地址:临海大道1号,电话:0576-85388888)。
三、参会人员
(一)部分化妆品经营重点市、义乌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由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另行通知);各市、义乌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化处(科)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1名;
(二)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省医药高等专科相关人员,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全体人员;
(三)会议邀请部分媒体记者参加。
四、其他事项
请各参会单位填写会议回执,并于7月5日前报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省局联系人:邓娟,联系电话:0571-88903254,邮箱:183203539@qq.com。
临海市局联系人:杨炜,联系电话:0576-85175123、18505762626。
附件:参加现场会人员报名回执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