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的意见
赣府厅发〔2016〕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主要内容。绿色生态农业是集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系统稳定、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经济高效为一体的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农业,是绿色生态基地、绿色生态产业、绿色生态产品、绿色生态品牌、绿色生态家园和绿色生态制度的集聚。我省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主要包括: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推进、绿色生态品牌建设、化肥零增长、农药零增长、养殖污染防治、农田残膜污染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秸秆综合利用、农业资源保护等十个方面。
(二)总体思路。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为抓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发展绿色生态基地,做大做强绿色生态产业,积极开发绿色生态产品,加快创建绿色生态品牌,全面建设绿色生态家园,大力倡导绿色生态制度,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生态农业样板,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强省道路。
(三)基本原则。
——创新强农增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为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力。
——协调惠农补短板。妥善处理好产业发展与资源保护、生态治理的关系,补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妥善处理好一、二、三产业的关系,补农民持续增收的短板;妥善处理好稳定粮食生产与调整优化结构的关系,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短板。
——绿色兴农定方向。坚持把“绿色”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树牢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以绿色引领现代农业技术措施、工作措施和政策措施创设,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农村发展方向。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开放助农拓空间。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加快构筑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新平台,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断提高农业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提升农业竞争力。
——共享富农谋福祉。坚持以人为本,让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惠及农民,大力提升农业公共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业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农民增收致富新途径和新措施,围绕特色农业精准扶贫,让农民在共建共享中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阔步前行。
(四)目标任务。打造全国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率先在全国实现农业绿色崛起,实现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争到2020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全国一流。化肥、农药利用率4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8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农膜回收率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农产品产地达到生产绿色生态农产品的环境要求。
——农业标准化建设全国一流。建设高标准农田2825万亩,促进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稳步提升,全国粮食主产省地位进一步巩固;全省农业标准化实施率65%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6%以上。
——绿色有机农产品全国一流。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1000个以上、绿色食品600个以上、有机食品400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占全省农产品商品量比例60%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50%以上。打造出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核心品牌,力争更多的江西农业品牌进入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前100位。
——绿色生态农业效益跨入全国一流。全省绿色生态农业总产值突破10000亿元,绿色有机认证的农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建立健全科学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合理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市场化的投入交易机制,法制化的监督问效机制。
二、全力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
(一)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行动。紧扣我省粮食、油料、蔬菜、柑橘、茶叶、猕猴桃、生猪、水禽、大宗淡水鱼、特种水产等十大主导及特色产业,加快制修订符合江西实际的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标准,示范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进农业生产规范化。继续创建一批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生产设施、生产过程标准化,绿色做强,特色做优,产业做大。推动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我省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水平。积极探索农产品分等分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拉长产业链、提升创新链、提高价值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