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连续五年在全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被评为优秀等级。从2012年起,市委、市政府连续五年提出创建食品安全城目标任务,并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和“十三五”规划,2016年5月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也是黑龙江省第一批。
创建食品安全城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充分调动政府、监管部门、食品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合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一是创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设立创建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会商制度,健全完善了“一岗双责”制、督察督办制、考核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检验检测能力有效提高。对各县(市)区申请了价值130万的食品检测车,设置了食品检验室,38个监督所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箱,投入2300万元专项资金筹建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了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新建了4个质检站。三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同江已获得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了16个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为840万亩,绿色食品标志达到189个,有机食品认证数量达到21个,地理标志8个。四是食品监管措施全面加强。起草《佳木斯市食品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佳木斯市食品小经营核准管理办法》,完成了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629份,成立了37家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五是食品安全整治效果明显。组织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等16次专项整治。开展中小学食堂月检查月通报活动。强化学校周边食品流动摊贩监管力度,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项目。六是食品追溯体系初步搭建。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试点建立兽药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体系。七是专业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模拟推演。举办了三期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八是创建宣教工作全面展开。在日报、晚报、广播电视和门户网站设置创城专栏,开设微信平台。开展了“我为创城做贡献”主题演讲活动。开展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创建。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每年教学课时达12小时,连续三年举办了“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15万张答卷,50万人参与,实现了“小手拉大手,引导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