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10-68104494,68104337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联系电话:010-58881541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一号西苑饭店九号楼科
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邮编:100044
3.创业人才平台
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系电话:010-88656176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邮编:100045
4.青年项目平台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10-68513389,68598401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联系电话:010-58881760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01室
邮编:100045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联系电话:010-58881760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附件: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创业人才平台申报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
科技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 创业人才平台申报资格条件的补充说明
一、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
1. 长期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国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3)申报人的科研方向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等涉及的重点领域,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掌握解决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的方法。
(4)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下同)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2. 短期项目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平台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二、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 长期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在国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学者。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1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
(4)应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 短期项目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重点实验室作为人才引进平台,非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创业人才平台
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并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2.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 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4. 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少于30%,如企业注册资本巨大,持股比例可适当下调)。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