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部际、省部协调机制建设,协调完善引进人才落地等有利于创新要素流动的配套政策,继续推动加大财政资金对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投入,引导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协调完善涉外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完善与加强决策咨询和监测评估等,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提供有力保障。
1. 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部际协调,推动构建省部协调机制,促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统筹衔接
进一步扩大现有部际协调机制的覆盖范围与信息共享程度,提升协调机制的参与层次。构建省部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协调机制。推动重大合作项目部门、地方会商。发挥部门、地方、机构科技创新合作各自的优势,加强合作资源、政策工具和资助渠道之间的统筹衔接,形成既分工又协作,高效运转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协作体系。
2. 协调完善有利于创新要素流动的配套政策,提高合作资源利用效率
协调有关部门通过试点完善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全面放宽国家亟需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外国人在华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优化相关工作许可、签证、居留和生活政策等。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境)分类管理政策,进一步优化和放宽科技创新管理、科技评估咨询机构承担国际组织管理及联络工作机构的因公临时出国(境)限量管理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国际组织任职人员配套激励政策。推动对研发所需设备、样本及样品进行分类管理,提高相关设备、样品出入境审核效率。
3. 继续推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协调完善涉外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大对科技创新合作专项、大科学工程(计划)、对外科技援助、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立与参与国际组织等工作的国拨经费投入。引导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采取公私合作等方式加大对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4. 强化战略研究,支撑科技创新合作国别区域多元化布局
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研究,面向不同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以及“一带一路”等具有区域特点的国家群,开展有重点、差异化的战略研究。以战略研究支撑对特定国别、区域采取分类化合作机制,在特定研发领域、研发创新阶段,与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开展区别化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有效提升合作效率和效益。
5. 加强监测评估与信息共享,促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绩效有效提升
落实科技体制改革要求,以国际标准或规则为标杆,对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基地等有序地开展监测、考核与评估,加强信息共享,有效推进部门、地方、机构之间的科技创新合作,为改进管理、动态完善、提高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绩效提供决策支撑。依托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考核指标体系研究与试点,对科技创新合作规划开展监测、考核与评估,支撑对任务部署的必要调整,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完成,为制定新一轮规划提供依据。
6. 强化科技外交官职责使命,推动科技创新合作
进一步加强驻外科技机构战略布局和科技外交官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其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深入发掘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创新资源,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中外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区域创新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协助企业拓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渠道。
7. 加强智库建设,完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决策咨询制度
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业智库建设,支持其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积极推动智库参与全球性、区域性科技创新议题的研究合作,提升我国科技软实力。鼓励智库主动布局研究网络,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经常性、长期性合作研究与交流机制,共建合作研究平台。探索建立国际合作决策咨询需求发布与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部门、地方加强智库建设,构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业智库网络。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8月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了“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编制,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我国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行动指南。
第一篇 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决胜阶段,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向全球、立足全局,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要求和国内外科技创新的新趋势,系统谋划创新发展新路径,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开拓发展新境界,加速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第一章 把握科技创新发展新态势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作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国科技创新步入以跟踪为主转向跟踪和并跑、领跑并存的新阶段,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更加凸显,在全球创新版图中的位势进一步提升,已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大国。
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战略高技术不断突破,基础研究国际影响力大幅增强。取得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载人深潜、深地钻探、超级计算、量子反常霍尔效应、量子通信、中微子振荡、诱导多功能干细胞等重大创新成果。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14220亿元;国际科技论文数稳居世界第2位,被引用数升至第4位;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9835亿元;国家综合创新能力跻身世界第18位。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从2010年的50.9%提高到2015年的55.3%。高速铁路、水电装备、特高压输变电、杂交水稻、第四代移动通信(4G)、对地观测卫星、北斗导航、电动汽车等重大装备和战略产品取得重大突破,部分产品和技术开始走向世界。科技体制改革向系统化纵深化迈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资源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逐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深入开展,国际顶尖科技人才、研发机构等高端创新资源加速集聚,科技外交在国家总体外交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不断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创新创业重要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科技与金融结合更加紧密,公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全社会创新意识和创新活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时期,世界科技创新呈现新趋势,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科学技术从微观到宏观各个尺度向纵深演进,学科多点突破、交叉融合趋势日益明显。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等一些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性突破正在开辟新前沿新方向,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清洁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呈现群体跃进态势,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催生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将产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科技创新在应对人类共同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全球创新创业进入高度密集活跃期,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资源全球流动的速度、范围和规模达到空前水平。创新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创新活动的网络化、全球化特征更加突出。全球创新版图正在加速重构,创新多极化趋势日益明显,科技创新成为各国实现经济再平衡、打造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核心,正在深刻影响和改变国家力量对比,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国际竞争格局。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建设生态文明,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应对人口老龄化、消除贫困、增强人民健康素质、创新社会治理,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支撑民生改善。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战略利益,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提供强大保障。同时,我国国民收入稳步增加,市场需求加速释放,产业体系更加完备,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本素质持续提升,经济具有持续向好发展的巨大潜力、韧性和回旋余地,综合国力将再上新台阶,必将为科技创新的加速突破提供坚实基础。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科技创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为:科技基础仍然薄弱,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创能力还有很大差距,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许多产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还不够高。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十分缺乏,创新型企业家群体亟需发展壮大。激励创新的环境亟待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有待提高,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需要进一步弘扬。
综合判断,我国科技创新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风险。必须牢牢把握机遇,树立创新自信,增强忧患意识,勇于攻坚克难,主动顺应和引领时代潮流,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优化科技事业发展总体布局,让创新成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国家创新发展新局面,开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