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加快建设
汽修市场更透明 消费者出行更放心
近期,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6月9日,在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就该系统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建设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全面部署,力争经过两年努力,建成一个“覆盖全国、服务社会、评价客观、查询方便”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拥抱互联网破解汽修业难题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发展从销售盈利模式走向售后服务模式,作为汽车后市场主导产业的汽车维修业也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从我国汽车维修业现状看,维修市场结构不优、诚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
2013年,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专项调研。小病大修、过度维修,维修信息不对称、不透明,车主满意度和行业诚信度不高等问题,公众反映强烈。为此,2014年,交通运输部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过程中,提出建立覆盖全国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发挥其在健全汽车维修数据、实现承修企业信息共享、方便车主掌握车况、利于调解维修质量纠纷、促进二手汽车公平交易和缺陷汽车召回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2015年,系统建设系列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启动。
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即为每辆车建立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电子维修记录,形成以车辆识别代码作为唯一标识的“一车一档”健康档案,引入用户评价倒逼企业提高诚信服务能力。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让汽车维修市场更透明,让汽车消费者更放心出行,是汽车维修业顺势而为、主动求变的重要举措,对于汽车维修业深度拥抱互联网,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突出改革创新引领,提升服务品质和行业治理能力,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试点探索形成示范效应
2016年,交通运输部分别在江苏省、湖北省、浙江省杭州市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试点工作,针对当前汽车维修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边试点、边验证、边修改、边完善”的思路,对系统建设方案和系列标准进行了试点验证。
试点过程中形成了《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指南》,明确了“1+32”总体系统架构及“属地数据、属地管理、属地服务、分级运维”的建设与运营思路,清晰界定了部、省两级系统功能定位,形成了政府主导与市场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建设与运营机制,为全面推进省级系统建设提供了可选择的样板。
记者从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三地试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江苏省建立了车主平台、企业平台、管理平台、配件平台“四大平台”,实现数据采集交换等“十大功能”,开发了车主查询微信公众号;杭州市开发完成了汽车电子健康档案App(移动端平台)、汽车电子健康档案信息服务网(PC端平台)和汽车电子健康档案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信端平台)3个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试点省市系统累计接入部、省两级平台的维修企业3900余家,为400余万辆汽车创立了电子化档案,上传维修记录500余万条。
试点工作还吸引了更多地方参与。浙江省在杭州市试点基础上进行了全省推广建设,天津、广东、山东、贵州也分别组织开展了试点工作,丰富了试点样本。
记者了解到,2014年,天津市开发了天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行业管理系统、企业管理系统和公众服务系统三大模块,实现了行业的信息化管理和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建立、采集、上报等功能。今年3月,天津推出“京津冀一体化机动车维修公共服务平台”大众服务手机端和企业端App,目前共有1700家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在线参与。
部省互联实现全国数据共享
2016年是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的基础一年,2017年是系统全面建成的关键一年。交通运输部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国范围汽车维修记录的真实、可靠采集和多样化的信息服务。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介绍,在建设部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验证系统的同时,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发了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示范软件,为各省级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接下来,将进一步推进部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推进汽车维修企业维修管理软件标准化。
记者了解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推广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部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验证系统建设,完成6到10个省市的系统建设试点;建立汽车生产企业维修数据上传机制,实现28家主流汽车企业维修数据的上传。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各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建成以部、省两级系统为支撑的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家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查询和维修评价服务。
系统建成后,交通运输部将逐步实现对汽车维修行业的全覆盖,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推动数据有序开发和共享共用,扩展系统服务和数据应用,营造良好的汽车维修业及后市场生态环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交规划发〔2016〕74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汽车维修行业与互联网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推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决定全面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汽车维修行业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为目标,着力推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着力改善人民群众汽车生活品质,努力建成“覆盖全国、服务社会、评价客观、查询方便”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公益性定位。以服务全国汽车维修消费者和维修经营者为目标,透明维修服务,改善服务品质,提升全社会对汽车维修服务的满意度;坚持系统的公益性基础定位,构建起权威、高效、专业的全国汽车维修数据库及监管平台,不断提升系统作为国家及有关行业基础数据资源平台的作用。
坚持创新引领,以用促建。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创新系统设计,促进系统高质量建设运行;不断促进系统与行业生产、服务、监管的紧密结合,提升系统的覆盖度和生命力,实现系统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系统顶层设计,促进与相关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结合各地维修行业发展实际及特点,以试点为引领,有序组织推进系统建设。
坚持政企合作,开放共享。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优势,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权责明确、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建 设运行模式,推动建立公平有序、开放共享的数据应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