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3 重点疏港铁路项目
港口 港区 港区铁路 实施工程
洋山 进岛铁路 规划研究
宁波-舟山 北仑 北仑支线 扩能改造
港 穿山 穿山港支线 加快建设
厦门港 海沧 海沧支线 加快建设
盐田 平盐铁路
深圳港
蛇口/妈湾 平南铁路
扩能改造
广州港 南沙 港区疏港铁路 加快建设
湛江港 宝满、东海岛 疏港铁路 加快建设
南京港 龙潭 铁路专用线 加快建设
武汉港 阳逻、三江 疏港铁路 加快建设
重庆港 果园 铁路支线 加快建设
4. 推进内陆港建设。依托铁路既有、在建、规划场站,与
港口、航运等相关企业合作建设铁路内陆港,因地制宜增加内
陆集装箱还箱场站,增强进出口货物和铁水联运货物集散能力,
打造完整的国际联运和铁水联运系统。建立内陆港海关、检验
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制定多式联运海关监
管中心建设标准及监管制度,促进一体化通关,提高通关效率。
(三)扩大服务有效供给
1. 强化多式联运组织衔接
——打造国际联运链条。依托国际铁路运输通道,有效整
合各方资源,积极搭建国际物流平台,推进中欧、中亚班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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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加快融入国际联运体系,建立与国际海运、境外铁路合作
机制,利用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平台,推进通关便利化,强化
全程运行监控,压缩全程运行时间,打造全程化国际联运链条。
——加强铁水联运衔接。整合港区铁路、港口、航运等资
源,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实现“海箱上路、铁箱下水”,提高铁
路集疏运比例。优化港区短驳作业流程,提高班列作业效率,
减少集装箱在港停留时间。依托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深入开
展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工程,扩大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范围和
内容,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成果。
——优化公铁联运模式。加强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零担干
线运输企业等合作,强化货源组织和集散功能,推进开行公铁
联运班列,提高干线运输组织效率和辐射范围,引导大宗物资、
商品汽车等中长距离公路运输有序向铁路转移。
2. 创新铁路服务方式
——完善集装箱供需体系。进一步提高铁路集装箱保有量,
优化集装箱箱型结构,适应客户多元化需求。统筹铁路箱和自
备箱资源,研究建立跨边境跨区域跨方式箱使循环系统,推动
集装箱共享共用,降低集装箱调空比例,提高使用效率。
——加强运输时效性管理。以班列产品为重点,加大市场
营销,开发多频次多样化班列产品,不断强化班列的品牌效
应。加强运输全程调度指挥和跨局联动,提升班列运行调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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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在港口、口岸等货源充足地区采用班列“客车化”运行方
案。
——拓展延伸增值服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拓展经营范
围,延伸服务链条,强化仓储、装卸、配送、包装等增值业
务,满足空箱堆存、掏装箱、上门装卸等服务需要,提供电子
商务、保险保价理赔、通关报关等服务。开展以集装箱为载体
的冷链、商品汽车、液体化工和食品、粮食、水泥等专业物流
服务。
(四)加快技术装备升级
1. 更新升级铁路传统设施设备。提高铁路在运载单元、装
备设施等方面标准化程度,大力发展 20、40 英尺国际标准集装
箱,推进冷藏、罐式、干散货等特种箱运用,以与国际标准相
配套的经济环保型接取送达车辆及装卸机械为主要机型,加快
淘汰陈旧落后、超期服役、技术不良等设施设备。研发应用适
应市场需求的内陆集装箱,推广托盘、集装袋等单元化装载运
输方式。重点发展集装箱专用车,实现箱车装备均衡发展。
2. 加快研发多式联运设施设备。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关
键技术和互联网在集装箱多式联运领域集成应用等专项科技攻
关。加快铁路驮背运输专用平车、公铁两用挂车、公铁滚装运
输装备以及其他多式联运快速换装转运专用设备的研发应用。
规范公路货运车型,积极开展适应各种箱型的公路货运车型、
自动化装卸箱等的研发工作。
(五)推动信息开放共享
1. 构建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RFID、EDI、铁路 TMIS 等技术应用,研究制定多式联运信息
共享和数据传输交换标准,强化集装箱电子数据报文标准的制
定和应用。加快集装箱铁水联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程货物
追踪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铁路集装箱运输信息与船舶运输和港
口作业信息共享,建立铁水联运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铁路、公
路、水运等不同运输方式之间,以及海关、检验检疫、物流和
工商企业等不同业务系统之间衔接,实现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
信息交换、开放、共享。
2. 打造“互联网+”服务模式。借助各类信息平台,运用
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研究开发面向客户的多样化
信息服务产品,实现需求提报、到达交付、信息查询、通关查
验、转账结算、保价理赔等“一站式”线上服务。面向多样化、
强时效、小批量、多频次等新需求,研发电子运单、铁路运单
提单化等服务新模式,提供全程综合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以铁
海联运为重点,探索建立“一站托运、一票到底”的“一单制”
服务模式,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服务能力,争取在重点货源和
关键领域上率先突破。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建立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加
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解决多式联
运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深化细化配套政策措施,
鼓励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充分发挥企业在多式联运发展
中的主体作用,推动铁路、港口、航运、金融、信息等企业建
立联动机制,拓展合作方式,形成发展合力。依托铁路既有资
源,采取有利措施,加大市场化运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
利实现,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系统制定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完善相
关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对接相关国际联运组织规则。推
进多式联运与产业、经贸联动发展,推进便利化大通关。统筹
公铁、铁水等多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的综合枢纽规划布局。地
方相关部门要将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纳入综合交通运输发
展规划,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
划等相衔接。对列入国家规划的综合枢纽用地需求,优先安排
建设用地指标,简化报批手续。支持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车
购税、专项建设基金等,加大对集装箱多式联运线路、枢纽、
信息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投入。鼓励地方对多式联运业务骨干
企业及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完善多式联运经营人管理制度,
规范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及法律责任,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
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