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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4-19 来源:林业局网站

七、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组成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各省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和审核工作,请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评选表彰工作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

联系电话:010-84239375

传    真:010-84239372

电子信箱:Lgs9375@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

联系电话:010-84234175

传    真:010-84234174

电子信箱:pbdbbzc@mohrss.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政编码:1000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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