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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7-03-24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质检部门

13.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1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15.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6.认证费。包括: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

17.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

18.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

19.药品保护费。包括:药品行政保护费,中药品种保护费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2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民航部门

21.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

林业部门

22.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测绘地信部门

23.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一)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项)

卫生计生部门

1.预防性体检费

体育部门

2.兴奋剂检测费

中直管理局

3.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4.培训费。包括: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培训费,国家法官学院培训费,中央团校培训费,中央党校培训费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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