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动力电池提升工程
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动力电池研发,实现2020年单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加快实现高水平产品装车应用。鼓励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协同上下游优势资源,集中力量突破材料及零部件、电池单体和系统关键技术,大幅度提升动力电池产品性能和安全性,力争实现单体350瓦时/公斤、系统260瓦时/公斤的新型锂离子产品产业化和整车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三)加强新体系动力电池研究
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等协同开展新体系动力电池产品的研发创新,积极推动锂硫电池、金属空气电池、固态电池等新体系电池的研究和工程化开发,2020年单体电池比能量达到400瓦时/公斤以上、2025年达到500瓦时/公斤。(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科学基金会)
(四)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依托重大技改升级工程、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加大对瓶颈制约环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等的支持,加快在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电池管理系统等领域培育若干优势企业,促进动力电池与材料、零部件、装备、整车等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自主可控、协调高效、适应发展目标的产业链体系建设。支持高性能超级电容器系统的研发,进一步加大产业化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五)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结合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情况,调整完善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等管理措施,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监督检查,促进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健全产品生产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安全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安全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
(六)加快建设完善标准体系
发布实施并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标准化路线图。加强动力电池产品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和智能制造、回收利用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定并实施动力电池规格尺寸、产品编码规则等标准。做好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鼓励企业建立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体系。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制定,不断提升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领域的话语权。(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
(七)加强测试分析和评价能力建设
通过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国家科技计划等,支持动力电池检测和分析能力建设。加强测试技术及评价方法研究,加快制定行业通用的测试评价规程,完善企业自主检测、公共服务检测和国家认证检测相结合的评价体系。鼓励研究机构、检测认证机构以及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强产品测试验证等相关数据积累,为产品开发、标准制修订、产品一致性管控夯实基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质检总局)
(八)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实施动力电池生产、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监管,鼓励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建立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对所销售的整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和管理,建立产品安全预警制度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加强安全事故防范。(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九)加快关键装备研发与产业化
通过重大短板装备升级工程等,推进智能化制造成套装备产业化,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与装备生产企业等强强联合,探索构建资本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加强关键环节制造设备的协同攻关,推进数字化制造成套装备产业化发展,提升装备精度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智能化水平,有效满足动力电池生产制造、资源回收利用的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