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造交通物流融合新模式。
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以互联网为纽带,构筑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交通与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平台+”物流交易、供应链、跨境电商等合作模式,鼓励“互联网+城乡配送”、“物联网+供应链管理”等业态模式的创新发展。推进公路港等枢纽新业态发展,积极发展无车承运人等互联网平台型企业,整合公路货运资源,鼓励企业开发“卡车航班”等运输服务产品。
(四)推进交通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鼓励交通基础设施与地上、地下、周边空间综合利用,融合交通与商业、商务、会展、休闲等功能。打造依托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综合体和产业综合区,推动高铁、地铁等轨道交通站场、停车设施与周边空间的联动开发。重点推进地下空间分层开发,拓展地下纵深空间,统筹城市轨道交通、地下道路等交通设施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布局,研究大城市地下快速路建设。
专栏12 交通运输新领域建设重点工程 |
(一)通用航空工程。 积极发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公务航空。在适宜地区开展空中游览活动,发展飞行培训,提高飞行驾驶执照持有比例。利用会展、飞行赛事、航空文化交流等活动,支持通用航空俱乐部、通用航空爱好者协会等社团发展。规划建设一批航空飞行营地,完善航空运动配套服务,开展航空体育与体验飞行。 (二)国家公路港网络建设工程。 以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为重点,建设与铁路货运站、港口、机场等有机衔接的综合型公路港;以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为重点,建设与主干运输通道快速连通的基地型公路港;以国家高速公路沿线城市为重点,形成一批与综合型和基地型公路港有效衔接、分布广泛的驿站型公路港。 (三)邮轮游艇服务工程。 有序推进天津、大连、秦皇岛、青岛、上海、厦门、广州、深圳、北海、三亚、重庆、武汉等邮轮码头建设,在沿海沿江沿湖等地区发展公共旅游和私人游艇业务,完善运动船艇配套服务。 (四)汽车营地建设工程。 依托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和国家旅游风景道,规划建设一批服务自驾车、房车等停靠式和综合型汽车营地,利用环保节能材料和技术配套建设生活服务等功能区。 (五)城市交通空间开发利用工程。 重点在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以高速铁路客运站、城际铁路客运站、机场为主体,建设一批集交通、商业、商务、会展、文化、休闲于一体的开放式城市功能区。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 (六)步道自行车路网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体系,逐步打造国家步道系统和自行车路网,重点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 |
九、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
(一)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程度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加强规划引导,推动交通项目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研究探索交通运输监管政策和管理方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考核标准,强化考核评价监督。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执法队伍。完善收费公路政策,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全面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空域规划、精细化改革试点和“低慢小”飞行管理改革、航线审批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快开放低空空域。加快油气管网运营体制改革,推动油气企业管网业务独立,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的油气管道公司和全国油气运输调度中心,实现网运分离。
(二)推进交通市场化改革。
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开放民航、铁路等行业的竞争性业务,健全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运输资源跨方式、跨区域优化配置。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适时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逐步扩大由市场定价的范围。深化铁路企业和客货运输改革,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铁路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有序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加快民航运输市场化进程,有序发展专业化货运公司。积极稳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完善经营权管理制度。
(三)加快交通投融资改革。
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投资联动机制,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鼓励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交通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政策性、开发性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参与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平台,推动互联互通交通项目建设。
十、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交通军民融合工作,为本规划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做好本规划与国土空间开发、重大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建设、信息通信发展等规划的衔接,以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油气管网、邮政等专项规划对本规划的衔接落实;加强部际合作和沟通配合,协调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加强国防交通规划建设;加强规划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环境影响跟踪评估和建设项目后评估,根据规划落实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发展实际,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要做好对本规划的衔接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健全公益性交通设施与运输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土地、投资、补贴等组合政策支撑保障。切实保障交通建设用地,在用地计划、供地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加大中央投资对铁路、水运等绿色集约运输方式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用好用足铁路土地综合开发、铁路发展基金等既有支持政策,尽快形成铁路公益性运输财政补贴的制度性安排,积极改善铁路企业债务结构。统筹各类交通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充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采用中央与地方共建等方式推动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
(三)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研究修订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民用航空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推动制定快递条例,研究制定铁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加快制定完善先进适用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联程联运、综合性交通枢纽、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标准,强化各类标准衔接,加强标准、计量、质量监督,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标准规范体系,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认证。依托境外交通投资项目,带动装备、技术和服务等标准走出去。
(四)强化交通科技创新。
发挥重点科研平台、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作用,加大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技术攻关力度,力争在特殊重大工程建设、交通通道能力和工程品质提升、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综合运输智能管控和协同运行、交通大气污染防控等重大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和模式等各类创新,提高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不断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五)培育多元人才队伍。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加强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加强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建设,提升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条件和软硬件环境。做好国外智力引进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促进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示意图
3.“十三五”铁路规划建设示意图
4.“十三五”国家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示意图
5.“十三五”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建设示意图
6.“十三五”内河高等级航道规划建设示意图
7.“十三五”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规划建设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