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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2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贫困人口“一人一技”培训计划和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职业教育助学工程。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解决贫困家庭本科、高职学生信用助学贷款,补助、免除贫困家庭学生就读中职、高职费用。帮助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建设科技扶贫示范村、示范户。
05政策兜底脱贫
逐年提高农牧区低保标准,缩小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差距,实现贫困地区“两线合一”,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06健康扶贫
逐步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大病补偿比例,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实施“再救助”,提高报销比例。加强先心病、唇腭裂、白内障等患者免费救治,开展大骨节病、包虫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特殊救助。
07援藏扶贫
引导援藏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把援藏扶贫纳入对口援藏规划统筹,对口援助资金每年按一定比例列入扶贫资金专项。
第五章 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行动
坚持就业第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推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增强农牧民转移就业能力,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第一节 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坚持市场化方向,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逐步形成高校毕业生以市场就业为主、公职岗位就业为辅的就业新格局。完善双向激励政策,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和灵活就业,鼓励各类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善公职岗位招录机制,加大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开发,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完善就业援藏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双百”工程,鼓励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对口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就业,畅通在区外就业西藏藉毕业生返藏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第二节 大力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
实施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适合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成效,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家庭至少一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壮大劳务经济,通过订单定向培训模式,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带动更多农牧民转移就业。支持农牧民建筑施工队广泛参与项目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积极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引导鼓励矿产、水电资源开发等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积极培训吸纳当地农牧民,培养农牧民产业工人队伍。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妥善解决被征地农牧民就业。支持农牧民自主创业,发展乡村旅游、农畜产品加工、商贸、运输等。
第三节 加强就业服务
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信息化网络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通过政府购买市政环卫、护林护草、道路协管等服务,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作用。完善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完善对有就业需求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各项扶持政策,确保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积极扶持“两后生”等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支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第四节 引导扶持大众创业
实施创业引领计划,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产业园区、高等院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搭建创业创新培育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空间,培育发展分享经济。借助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的创新平台,为西藏籍大学生、企事业技术人员提供创新创业空间。建立和完善金融信贷、工商财税、社会保险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大众创业,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形成政府激励创新创业、社会支持创新创业、劳动者勇于创新创业新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
第六章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第一节 大力促进农牧民增收
提高经营性收入,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牧民,鼓励农牧民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和开展合作经营,优化种养结构,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强农牧民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扶持农牧民参加工程建设,依法保障农牧民务工报酬。保障转移性收入,全面落实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稳步提高农牧业补贴和生态保护奖励标准。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农牧民通过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加收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
第二节 完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分配机制
健全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机制,推行企业工资和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区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推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向核心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倾斜。严格执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规范工资支付监管,加强失信惩戒。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政策,完善乡镇和艰苦边远地区干部岗位补贴制度。
第七章 优先发展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补上教育短板,夯实教育发展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第一节 促进基本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合理布局学前教育机构,全面改善保教条件,构建覆盖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因地制宜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实施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和“三包”经费补助标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普通高中教育布局,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加强理科课程和实验课教学,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高中(中职)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加强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能力,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职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重点提高残疾学生的生活技能和就业能力。
第二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优化高中阶段普职比结构,建设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专业结构,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合理布局职业教育院校,扩大办学规模,保障办学条件,在人口较多、条件成熟的地(市)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定岗培养、定向培养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养模式,强化实习实训,促进工学结合,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支持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加强与东中部职教集团、民办高校办学合作,继续办好内地西藏中职班。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逐步打通中职、高职和应用本科专业的上升通道,健全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保障政策。
第三节 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在一流学科建设上取得突破,做强区域特色专业,办好一批工、农、医、药、管理、师范等人才紧缺的专业。优化高校格局,加快西藏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建设,恢复西藏农牧学院独立设置,建设西藏民族大学新校区,扩大西藏藏医学院办学规模,提高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强化特色、提高质量,大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实施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农牧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比例。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育人才。加强区内高校与内地重点院校交流合作。
第四节 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加强继续教育。建立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职后贯通的继续教育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
促进教育公平。实行城乡教育机构对口帮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城乡交流轮岗制度。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助学贷款利用率。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稳步扩大内地西藏班招生规模,提高办学水平。
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示力度,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设置高等院校学科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双语”教育贯穿始终,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依托区内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内地重点院校,定向培养培训“双语”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
专栏4 教育重点项目
01学前“双语”教育
城镇和农牧区“双语”幼儿园(班)建设。
02义务教育
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新建一批初级中学和县第二小学,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寒高海拔义务教育学校风雨操场。
03高中阶段教育
改善现有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新建人口较多地(市)、县普通高中,建设人口较多地(市)中等职业学校。
04高等教育
7所现有高校新老校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日喀则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推进健康西藏建设
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预防为主,藏西医结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倡导全民健身运动,让各族群众少得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第一节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地(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服务、采供血体系。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预防重大疾病、传染病、高原病、地方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能力。深入实施“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免费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逐步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第二节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加快布局和优化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区、地(市)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支持重点县医院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覆盖面和可及性。加大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培养力度,在区内高校定向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加强在职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扩大医务人员到内地培训规模,力争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2人。加强巡回医疗,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加大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力度,全面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自治区、地(市)、县(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发展远程医疗。
第三节 传承发展藏医药事业
完善藏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健全基层藏医药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实现所有县(区)、乡(镇)、村(居)藏医药服务全覆盖。建立适应藏医药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藏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藏医药人才培养,完善藏医药科技创新机制,建立藏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加大藏医药传统文化保护力度,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培育藏医药健康服务业,促进藏医药科研、教育、医疗、保健、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重点推进政策配套、组织实施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建设。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县乡一体化建设,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开展分级诊疗服务。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调整优化自治区基本药物目录。鼓励支持社会办医。积极探索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
第五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组织网络化、活动品牌化、供给多元化”,鼓励引导城乡居民参与科学健身、共享运动健康。促进各类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高原科学健身指导,推动大众体育活动常态化、生活化。发展校园体育,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9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力争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0%以上。
第六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食品药品法规和标准,初步建立覆盖药品全品种、食品重点产品的信息共享体系和可追溯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监管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第七节 全面加强人口发展事业
继续实施和完善优生优育政策,增强妇幼保健和基层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大幅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配套政策,促进人口长期持续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地(市)、县(区)两级残疾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投入残疾人事业。
专栏5 健康西藏重点工程
01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改扩建县医院,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配置急救转运和优生优育服务车。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卫生室。
02公共卫生基础设施
改扩建自治区、地(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新)建地(市)、县级妇幼保健院(站),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病区。新建自治区、地(市)急救中心;改扩(新)建自治区、地(市)、县三级血液中心(站、库);高海拔和边境县建设医用氧舱;配置优生优育流动服务车和专用设备。
03重点医院
建设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肿瘤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改扩建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拉萨市白定医院、日喀则市、山南市人民医院,改扩建昌都市、林芝市和那曲、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改扩建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医院。
04藏医院
自治区藏医院建设全国藏医药医疗保健中心和藏医药研究中心,新建自治区藏医药博物馆;改扩建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阿里等地(市)藏医院。
05人口和优生优育
配备流动服务车和专用设备等。
06体育基础设施
建设自治区登山应急救援中心、地(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县级体育场。
第九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建设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
第一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加强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发展,实现地(市)有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县县有综合文体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文化设施全覆盖。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建设,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增强广播影视覆盖、译制和民族文字出版能力,规范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字使用。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
第二节 实施文艺精品战略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改革和创新文艺创作机制,培养一批高素质文艺人才和文艺领军人物,大力支持国家一流艺术家创作西藏题材文艺作品,加大以藏语言文字为主的舞台艺术、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和数字文化等创作和供给,推出更多具有时代特色、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加大“请进来”和“走出去”力度,积极推介我区优秀文艺作品,运用文艺形式充分展示我区改革开放成就和各族群众幸福生活,促进文化对外交往交流。
第三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实施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程,加大文物、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藏文古籍保护力度。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建设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增强文物保护能力。建立古籍保护名录,改善重点古籍收藏单位收藏条件,加强再生性修复保护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规范代表性传承人科学认定、动态管理和奖惩机制,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壮大传承人队伍。加大濒危重点档案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力度,积极将西藏珍贵历史档案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和建设。加强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研究利用,积极推动藏医藏药、拉萨八廓街、芒康盐井古盐田、土林-古格风景名胜区等申报世界遗产。
专栏6 文化重点项目
01公共文化设施
改扩建自治区和地(市)民族艺术团体排练场所,新建县民族艺术团排练场所,新建西藏综合艺术中心、部分地(市)图书馆和博物馆、县综合文体服务中心、乡镇(农林场)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室。新建西藏广电应急备用系统(西藏广电中心)、西藏影视音像资料库、地(市)广播电视电影藏语节目制作中心、县广播影视中心、拉萨中心书城和地(市)新华书店。实施新闻出版“东风工程”。
02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新建自治区及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西藏古籍保护中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利用设施、中国唐卡艺术博物馆,实施文物平安保护工程、爱国革命历史文化发掘展示利用工程。
03特色文艺品种保护和扶持工程
扶持藏戏、曲艺等特色文艺品种。
04数字文化建设
建设布达拉宫全景3D数字体验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室)、公共电子阅览室。
第十章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城乡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着力加强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能力建设,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第一节 完善城乡医疗制度
完善农牧区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推进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整合,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区内就医实现即时结算,探索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继续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全民参保登记。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按长年居住地海拔高度,适当降低城乡居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结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等因素,完善失业保险金确定机制,探索合理扩大失业保险金的使用范围。逐步将全体劳动者纳入失业保险统筹范围。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健全管理服务措施。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节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对包虫病、大骨节病、结核、鼠疫等高原多发或易发疾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财政予以补助。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发展,加强社会养老、社区服务和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完善公民志愿服务记录,激励更多的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规范慈善组织行为,鼓励和支持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
第四节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干部职工周转房、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公共租赁房建设力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牧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完成所有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和县城棚户区、林区棚户区改造。加快建设干部职工周转房,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需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督机制。保障性住房常住人口覆盖率达到23%以上。
专栏7 民生保障重点工程
01社保民政
建设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设施,完善金保工程,维修保护烈士陵园。建 
设自治区和7地(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02住房保障
改造8.5万套城镇棚户区、1.9万套林区棚户区。建设7万套公共租赁房。建设4万套干部职工周转房。
第十一章 完善公共服务供给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满足社会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第一节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土地出让协议配建等提供方式。实行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调控作用,合理运用补贴供给方或补贴需求方调节手段,增加城乡居民享受服务的选择权和灵活性。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和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推动社会资本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机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民办机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享有同等待遇。
第二节 满足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
顺应公共服务需求从生存型、生活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增强中高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大力发展高品质的公共服务。针对居民差异化、个性化需求,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康复护理、体育健身、家政服务、教育培训等多样化服务。
第三篇 激发活力 改革创新驱动发展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内生动力。
第十二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突出政府履行职能、投融资模式创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破除经济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第一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职能,减少对经济社会微观事务的干预,加快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大力清理规范行政职权,公布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考评机制,促进“放、接、管”有机衔接,防止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实现线上审批和网上协同监管。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相关配套措施,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着力提升政府效能。进一步调整优化部门机构和职责,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行政问责制度,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公,推行“一站式”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和公共数据共享。创新政府服务途径,改变“包办”思维,鼓励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放宽中介机构准入条件,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全面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审计,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规范运用互联网监督,实行听证会制度。
第二节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
适应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新形势,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制定实施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增加项目储备,引导社会投资,社会融资总规模达到5000亿元以上,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扩大金融有效需求,建立信贷持续增长机制。扩大市场直接融资,推进资产证券化,培育壮大上市企业,支持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建立健全规范合理的政府举债融资、风险约束及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PPP项目储备和推介。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担保、资本注入、以奖代补、有偿使用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开发。鼓励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建立有利于PPP项目落地的融资方式、建管模式。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合作,推动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吸引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和资产管理计划等形式,参与西藏建设。
第三节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间支出责任、调整收入划分、理顺事权关系,合理设定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治区、地(市)、县各级分配比例,完善撤地改市地方财税制度。健全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全面实行预算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绩效相衔接机制。清理规范财政支出挂钩事项,实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实施财政三年滚动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压减专项数量和规模,通过存量调整和增量倾斜,提高自治区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结合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增加对偏远地区、高寒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力相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制体系,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优化税收收入分配比例。资源税全部由从量定额向从价定率征收转变。
第四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准确界定企业功能,对商业类、公益类国有企业实行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推广职业经理人模式。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合理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发展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
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经济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加快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企业,鼓励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
第五节 深化农牧区改革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草场承包经营关系并保持长期不变,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草场)经营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农牧区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建立健全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土地(草场)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农牧民生产要素权益。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严格落实并逐步完善自治区出台的青稞最低收购价政策。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第十三章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完善市场规则和价格机制等基础性制度,营造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要素流动的良好条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第一节 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规则
坚持非禁即入、非限即准,建立公开透明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实行负面清单准入管理。完善市场平等竞争政策,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消除地方保护、区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健全优胜劣汰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完善市场主体自律制度,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第二节 加快培育要素市场
加快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制度,拓展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健全土地市场机制,建立主体平等、产权清晰、竞争有序、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进农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建立城镇存量建设用地退出制度,允许存量土地规范流转和再开发。健全产权制度,加快推进集体企业转型改制,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促进各类资源顺畅流转。
第三节 大力发展市场主体
壮大非公有制经济,深化“五放、六支持”政策,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提高金融服务中小企业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依托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加大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小企业创业者的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行业协会商会,加快与政府机关脱钩,加强综合监管,实行信用承诺制,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节 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规范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政府定价,加强价格论证、听证和监管。健全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提高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原则,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建立健全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优化价格调控模式,适时调整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四章 提升人才支撑能力
坚持培引结合,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切实用好现有人才,大力引进急需人才,建立管理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机制,最大限度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激发人才的创造力。
第一节 大力培养区内人才
着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围绕教育、卫生、农牧、文化、科技等民生领域,着力培养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围绕旅游、能源、天然饮用水、藏医药、农畜产品加工、特色文化、网络信息等产业发展,着力培养具有战略经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着力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建立中青年人才跟踪培养机制,发现、培养、集聚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牧区实用人才、党政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加强人才联合培养、融合发展,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推动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
第二节 积极引进区外人才
注重引进长期建藏人才,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方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强化物质和精神激励,完善家属安置、职称评聘、创业补助、医疗和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住、但求常来”的观念,把引进人才和引进项目、技术相结合,采取双向挂职、项目合作、短期工作、技术指导、智力入股、兼职兼薪、特聘岗位等多种形式,吸引区外高层次人才进藏开展智力服务。完善引进人才评价考核机制,提高引进人才水平和质量。
第三节 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构建新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在城乡、区域、行业间优化配置,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氛围。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注重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培养锻炼人才,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切实改善基层人才工作生活条件,畅通基层人才向上流动的渠道,稳定壮大基层人才队伍。
专栏8 重大人才工程
01区内人才培养
雪域英才工程,“西部之光”、“西藏特培”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文化名家暨“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02区外人才引进
“三区人才”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博士服务团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第十五章 增强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
发挥科技创新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加强创新基础平台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一节 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
加强高原特色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协同创新,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技术与高新技术,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大力实施农牧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大青稞、牦牛、藏药材、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种养技术创新。加强农畜产品深加工、民族手工业、清洁能源资源利用、天然饮用水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特色优势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力争取得科研突破和技术进步。加强高原健康保健和高原病、地方病防治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新药研发,实施藏医诊疗技术与藏药研发重大专项。研究改进高寒建筑技术和节能标准,引进和开发适用高原环境的建筑材料和工艺技术。总结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推广应用。
第二节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加大研发投入和政策支持,强化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社会奖励和用人单位奖励相结合的科技奖励制度,推动创新实验平台共享,构建高效的科研体系。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基础性研究,培养创新人才和研发团队。健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激励机制,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标准研发攻关。优化各类创新基地和研究力量布局,加强重点实验室、综合试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科技孵化器、科技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专利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
第三节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科技、财政、投资、税收、金融、人才、产业等政策协同,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增强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发挥好拉萨、成都科技孵化器作用,建立科研技术成果交易平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推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设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提高科学技术普及率。
专栏9 重大科技专项
青稞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特色家畜选育与健康养殖、牧草种质改良与利用、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与产品开发、藏医诊疗技术与藏药研发、太阳能利用技术集成与应用、生态保护技术研发等专项。
第十六章 提高信息化水平
抓住“数字机遇”,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水平,培育新业态,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推动信息化发展。
第一节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宽带西藏”建设,完善城镇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光纤到户,加快宽带入乡进村。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推进“移动广覆盖”,扩大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面,逐步消除移动通信信号盲区。完善通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应急通信、党政专用通信和无线电保障能力。积极推进“三网融合”。
第二节 加快网络信息技术应用
落实“互联网+”行动,加强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应用,发展网络经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业务向电子政务网的迁移,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放利用。加快“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跨语言跨终端网络综合信息服务,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强农惠农、精准脱贫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作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支持物联网等技术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引导网络营销、现代物流和第三方支付企业有序发展,搭建西藏特色优势产品“网上天路”。扶持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发展,加快推进藏语文软件和信息化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第三节 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
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评估检测、应急演练等监管制度,提升网络信息综合管控能力,确保重要领域信息网络和控制系统安全。规范网络信息登记,完善网络实名认证。实行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互联网舆情管理。
第四篇 强化支撑 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考虑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城镇空间格局等,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提升保障能力。
第十七章 构建互联互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顶层设计,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提高交通运输能力和效率。
第一节 加强区内交通运输网络建设
突出公路主骨架作用,构建四通八达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基本消除普通国道断头路和无铺装路面,逐步推进省道黑色化,推进拉萨至林芝、日喀则至日喀则机场、拉萨至那曲、泽当至贡嘎、昌都至邦达等国省道高等级化,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实现所有县城通油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和寺庙通公路,90%的乡镇和40%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合理规划区内机场布局,推进支线机场建设,完善区内航线网络,支持增加西藏航空公司运力规模,鼓励航空公司在区内机场建设基地,加快通用航空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发展通用航空事业。加快区内铁路干线和货运专线建设。加强城乡邮政和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镇邮政普遍服务能力。
第二节 加强对外综合交通运输建设
建设高效综合立体的进出藏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川藏铁路西藏段,提高青藏铁路运输能力并实现电气化,开展滇藏铁路、新藏铁路、玉昌铁路和口岸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青藏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建设滇藏新通道,边境口岸公路实现路面黑色化,提升国际性口岸公路等级,改善日喀则桑珠孜区至吉隆口岸通行条件。完善进出藏航线网络,增加与国内省会城市和重要区域中心城市航线,开通成都至拉萨航空快线。
第三节 提升交通运输效率
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发挥组合效益,提升综合运输效率。完善交通运输枢纽布局,优化运输组织方式,发展公路、铁路、航空联运业务。加强地(市)客货综合枢纽和县城客运站建设,实现乡镇客运全覆盖。加强交通运输监测网络、交通基础信息联网与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能力。积极引进新型高原专用客车,提升公共客运服务保障水平。继续对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专栏10 交通重点项目
01公路重点项目
通县油路:续建加查、改则、尼玛通县油路,新建墨脱、双湖通县油路。
国道:重点建设萨嘎至朗县金东段、拉萨绕城路、日喀则至日喀则机场、拉萨经日喀则桑珠孜区至吉隆等项目。高速公路:启动G6线格尔木至拉萨高速公路建设。省道:S5线拉萨至泽当快速路等改造项目。
路网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灾害治理。
交通枢纽:建设拉萨东嘎客运站、东城客运枢纽站,日喀则西郊客运站,林芝和山南综合客运枢纽站;完善县和乡村客运站点设施。
02铁路重点项目
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扩能和电气化改造。
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林芝至昌都段。
口岸铁路:日喀则桑珠孜区至吉隆。
货运专线:拉萨柳梧区至墨竹工卡。
03民航项目
拉萨贡嘎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应急救援基地工程、主要航路通信监视信号双重覆盖工程、林芝米林机场平行滑行道和昌都邦达机场改扩建工程。拉萨新机场及普兰、亚东、隆子机场前期研究。力争西藏航空公司运力规模达到45架。
04邮政建设项目
邮政生产场地建设及改造,综合业务用房建设,营投网点改造,快递物流枢纽中心和安全监管指挥中心建设等。
第十八章 加强综合能源有效利用
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改善民生用能条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水电为主、多能并举、互联互通的稳定、清洁、经济、可持续发展综合能源体系。
第一节 优化能源开发布局
因地制宜、因能制宜,推动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区域能源发展格局。藏中地区大力开发雅鲁藏布江中游、朋曲、易贡藏布等河流水能资源,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藏东南地区着力打造“西电东送”接续基地,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实现电力规模外送。藏西北地区重点开发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清洁再生能源,提高民生用能和牧业发展能源保障能力。加强水能、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清洁再生能源普查(复查),摸清能源资源家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协调开发时序。
第二节 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完善能源生产供给体系。加快雅鲁藏布江中游等河流电源项目和藏中燃气电站建设,规划建设大型并网光伏、光热电站,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地热能,满足区内需求的电力装机容量达460万千瓦。推进青藏联网工程,实现昌都电网与藏中电网联网,推进阿里电网与藏中电网联网,力争建成覆盖全区的统一电网。研究推进阿里电网与新疆电网联网。加快主电网延伸,实施农牧区电网延伸扩面工程,建设小康电示范县,完善城镇配电网。升级改造七地(市)城市电网。推进进藏输气、输油管线建设,完善油气运输和储备设施,提升一次能源保障能力。
专栏11 能源领域重点任务
01电源
建成加查、大古水电站和藏中燃气电站,开工建设街需、康工、林芝、阿青、冷达、仲达、巴玉、忠玉、侧格、约龙水电站。拉萨、山南、日喀则、昌都建设大型光伏、光热电站,阿里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那曲、山南、日喀则布局风电场。拉萨、阿里开发地热发电资源。
02电网
中部电网与昌都电网联网工程、中部电网与阿里电网联网、电网网架完善工程、拉林铁路电气化供电工程、青藏铁路电气化供电工程、电源接入工程、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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