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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24 来源:内蒙古发改委

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
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维护农牧民土
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赋予农牧民对土地草牧场占有、使用、
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牧民以承包经营
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办
法和程序,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健全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完善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
政策,在保障农牧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慎重稳妥推进农牧—28—
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
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探索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机制。 积极争取国家耕地轮作休耕政
策,建立完善的财政补贴制度,确保在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
量有提高、农民收入不降低、综合生产能力基本稳定的前提下,
围绕生态严重退化地区、重金属污染区、地下水漏斗区耕地开展
耕地轮作休耕试点。 生态严重退化地区, 加快农田林网配套建设,
积极推进粮草轮作,通过种植紫花苜蓿等多年生牧草植物,减少
水土流失,改善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区,以农艺技术为主,进
行多年轮作休耕,休耕期通过种植特殊植物,吸收、降解有害物
质净化土壤;地下水漏斗区,积极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条件,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漏斗严重地区以休耕补
水为主,其它地区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大力推广低耗水农作物,
压减地下水超采量。
加快建立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 完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权
能,健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制度,允
许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入股方式参与企业项目开
发经营,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
押、担保、继承权。
稳步推进国有林区、林场、垦区、供销社改革。深化国有林
场改革,明确其生态公益服务性质,加快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
与企业各方面关系,推进国有林区政事企分开。健全森林资源国
家和自治区分级监管体制,创新资源管护方式,完善政策支持体—29—
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
业发展活力的林区新体制。 发挥农垦在发展现代农牧业中示范作
用,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做大做强农垦
经济,深化农垦市场化改革,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确立国
有农场市场主体地位, 逐步将农垦系统纳入国家农牧业支持和民
生改善政策范围。 推动供销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牧业社会化服
务延伸,采取入股、入社、业务合作、利益分配等方式,密切与
农牧民联系, 着力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
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专栏 3 农牧业重点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在粮食核心产区旗县,开展粮食增产田间工程、土地整治、农业综合
开发、盐碱地耕地“改盐增粮”等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 2500 万亩,改良巴彦淖尔盐碱地 480 万亩。
重点在大中型灌区和井灌区,实施节水改造、旱改水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及高标准旱作基本农田建设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扶持建设 2500 个牧区家庭牧场、2500 个半农半牧区农区饲养基础
母畜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存栏 100 头以上奶牛养殖场,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 100%。
在通辽、锡林郭勒、呼伦贝尔等地区集中建设一批肉牛标准规模养殖场(小区) ,在锡林郭勒、巴
彦淖尔、乌兰察布、呼伦贝尔、赤峰等地区集中建设一批肉羊标准规模养殖场(小区) 。建设鄂尔
多斯、阿拉善等绒山羊产业基地和赤峰、通辽等生猪产业基地。
畜牧业提质增效工程。深入推进“百万肉牛、百万奶牛和千万肉羊高产创建工程”,扶持肉牛
种源基地建设,新建、改扩建种羊场 600 个;支持草原牧区建设 100 个大中型饲草料储备库,实
施优良畜禽种保护工程,建设一批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育种场。
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支持设施有机蔬菜基地建设,完善田头预冷及配套设施,打造
东部设施蔬菜外向型基地、中东部环京设施基地、中西部环城设施基地、西部出口设施基地和绿
色、有机水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牧草产业建设工程。坚持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支持蒙草抗旱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继
续推进“振兴奶业畜牧发展行动”和自治区高产优质苜蓿草示范工程,围绕赤峰、锡林郭勒等优势
地区,打造集中连片牧草产业基地,新增牧草种植面积 800 万亩。
特色产业发展工程。依托资源优势,通过“企业加基地,基地联农户”以及成立专业合作社等
发展模式,大力发展肉苁蓉、沙棘、山野菜、果品、食用菌等沙产业和林下特色产业,形成一批
绿色生产基地和知名商品品牌。
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和产后服务工程。到 2020 年全面完成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建
设。基本建立与粮食生产和供给相适应的粮油仓储设施体系。初步建成衔接国家东北、华北和西
部主要散粮物流通道、散粮物流中心与节点的物流系统和产后服务体系。—30—
第五章 加快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控制资源型产业单纯规模扩张,围
绕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和现代装备制造、绿色农畜
产品等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突出发展资源延伸加工产业,推
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构建现
代工业新体系。
第一节 巩固提升能源产业发展水平
坚持“节约、清洁、高效、安全”的战略方针,推进能源生产
和消费革命。科学规划煤炭开发布局,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煤炭
及其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水
平。控制煤炭产能过快增长,保障煤电及煤化工基地用煤需求,
大力推进煤炭清洁转化、高效利用,实现煤炭转化率超过 50%。
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
煤机组,有序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鄂尔多斯三大煤电基地
大型坑口燃煤电站群建设,在城市、工业园区等负荷集中地区统
筹规划、合理布局热电联产机组及自备电厂等综合利用电站,到
2020 年全区火电装机达到 1.4 亿千瓦, 新建机组严格执行先进的
能效、水耗、排放标准,60 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占比提高到 50%。
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进一步提升全区煤电高效清
洁发展水平,加强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开发利用,提高天然
气(煤制气)消费比重。积极推动实施电采暖、工业电锅炉、电
动汽车等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31—
第二节 积极发展新型化工产业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产业园区化、装置大型化、产
品多元化、生产柔性化原则,以鄂尔多斯、呼伦贝尔、赤峰等水
煤组合条件较好地区为重点,加快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
烃、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烃等升级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聚氯乙烯、
焦化、 电石等传统产业技术进步和升级换代, 大力发展精细化工。
到 2020 年现代煤化工转化煤炭能力达到 2 亿吨左右,建成全国
重要的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
专栏 5 新型化工基地
现代煤化工。积极承接现代煤化工前沿技术,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现有煤化
工示范工程升级改造,完善技术装备支撑体系。大力推动现代煤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
化纤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煤化工产业国际合作,开展沿边地区煤炭清洁利用和深加工。依托境
外项目合作,带动煤化工技术装备及工程服务“走出去”。
传统化工。严格控制焦炭、电石、甲醇、尿素、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以技术升级换代、
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延长产业链,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以乌海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建
设国家重要焦化、聚氯乙烯循环产业基地。
精细化工。大力发展医药、农药、合成染料、有机颜料、涂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开发聚
氯乙烯、聚苯硫醚乙二酸、聚乙烯醇、1,4-丁二醇、有机硅等下游产品,培育乌海及周边地区精
细化工产业集群。鼓励氟化工与有色金属冶炼融合发展,以乌兰察布、包头白云鄂博为重点,建
设高水平精细氟化工产业集群。
专栏 4 能源发展
到2020年,一次能源供应能力占全国的20%左右,能源外送量占全国的40%左右。
煤炭。打造鄂尔多斯、锡林郭勒、 呼伦贝尔三大清洁煤炭生产基地,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50%
以上。适时启动煤田开发利用项目。
电力。形成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呼伦贝尔三大煤电基地,全区电力装机2.2亿千瓦,其中
风电58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800万千瓦。60万千瓦级机组供电煤耗不高于302克/千瓦时,大容
量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轮机排放要求。
石油天然气。原油产量达到 280 万吨,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 350 亿立方米。—32—
第三节 优化做强冶金建材工业
突出发展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业,推进铜、铅、锌等有色金属
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和煤电铝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高铝
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业化,提高有色金属延伸加工比重和水平,
到 2020 年有色金属生产能力达到 1400 万吨左右, 延伸加工率提
高到 70%以上,建成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推进
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特种钢和优质钢比重,
大力发展取向硅钢、无取向硅钢、高速重轨、压力容器、铌铁合
金产品制造,建设包头稀土钢基地,到 2020 年管材、板材等高
附加值钢材比重提高到 45%。严格控制水泥新增产能,大力发展
新型建材。
专栏 6 有色金属和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
有色工业。推进赤峰、巴彦淖尔、呼伦贝尔、兴安、锡林郭勒等铜、铅、锌、镁生产加工
基地建设。加快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示范,建设包头、霍(林郭勒)—扎
(鲁特)—白(音华)、托(克托)—清(水河)—准(格尔)煤电铝循环产业基地。实施重
点成矿带有色金属找矿工程,提高有色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钢铁工业。重点发展高强度机械用钢、汽车用钢、不锈钢、高档电力用钢、抗腐蚀抗大变
形管线钢等高附加值钢种,以及冷轧宽幅钢板、涂镀层钢板、宽厚板(压力容器、高强结构板) 、
高速重轨、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大型石油管材等高附加值钢材产品,积极发展高端精品特种
钢材。加强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严格控制铁合金新增产能。
建材工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型建筑构件、工程预制件等产品,以及具有保温隔热、隔音、
防水、防火、抗震等功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大力发展建筑陶瓷、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和
艺术陶瓷。严格控制平板玻璃新增产能,发展优质浮法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等精深加
工产品。推进进口木材落地加工,推进由初加工向家具制造转变。在资源条件较好地区,有序
发展石材工业。
第四节 大力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
立足发展基础,依托资源优势和龙头企业,打造品牌集群,—33—
提升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大力振兴羊绒产业,保持乳业领先
地位,适度扩张肉类和优质粮油加工产业,积极培育果蔬、饲草
料及沙生、林下产品加工产业。加快绿色农畜产品标准体系和品
牌建设,开展有机示范区创建活动,支持申请农畜产品商标和地
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加强使用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
志产品保护,培育和引进产业领军企业,打造优势龙头企业产业
集群,推进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标准化、品牌化、生态化、安
全化、高端化。支持进口俄罗斯、蒙古国油菜籽、小麦等农畜产
品落地加工业发展。到 2020 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 65%以
上,建成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专栏 7 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羊绒。巩固鄂尔多斯、鹿王、维信、东达·蒙古王、春雪、东黎等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
以羊绒品牌国际化为目标,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重点发展高支、轻薄、功能性羊绒
精纺制品以及毛绒、丝绒等多种混纺、交织产品。加快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
淖尔、赤峰、锡林郭勒、阿拉善等地区羊绒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加工企业联合重组,提高
羊绒产业集中度。
乳业。推进乳品企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和集团化发展,支持乳品龙头企业跨区
域并购,开展国际国内产能合作。调整优化乳业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提高
婴幼儿配方奶粉自给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扶持伊利、蒙牛、
圣牧高科等乳品龙头企业建立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中心。
肉类加工。以牛羊肉加工为重点,整合现有肉类品牌资源,创建草原绿色品牌,支持
牛羊肉加工企业联合重组,扶持伊盛、科尔沁牛业、余粮畜业、蒙羊、巴美、杜蒙、蒙都、
大庄园、蓝色牧野、小尾羊、四季青、承浩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生猪企业扩大发展。
实施屠宰加工标准化改造与升级工程。支持大型屠宰企业及物流企业、专业化批发市场建
立现代冷链物流配送体系,着力培育一批以大中城市为销售重点的区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
业。
粮油加工。优化玉米加工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饲料加工业,积极发展玉米主食、休闲
和方便食品,有序发展玉米生物科技产业。鼓励重点油料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发展亚麻籽
等高级烹调油及大豆分离蛋白、大豆卵磷脂、葵花蛋白、绿原酸等产品。积极发展小麦、
燕麦、马铃薯、优质水稻、杂粮杂豆等特色粮食深加工。到 2020 年玉米加工转化率达到
45%,油料加工转化率达到 90%。—34—
马铃薯加工。以乌兰察布、呼伦贝尔、赤峰、呼和浩特等地区为重点,积极推进优质
马铃薯品种选育,大力发展各种工业用途的变性淀粉及衍生物产品,加快发展旅游休闲食
品和快餐食品,提高马铃薯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
饲草料及沙生、林下产品加工。大力发展饲草料精深加工和秸秆转化,重点发展奶牛
饲料和牛羊育肥饲料。发展肉苁蓉、沙棘、甘草、蓝莓、木耳等沙生及林下果品的精深加
工。
第六章 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补短
板的主攻方向,坚持依靠特色资源优势和加快科技创新相结合,
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和特色产业链培育计划, 着力打
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
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到 2020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10%
以上。
第一节 发展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 ,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积极开展
以数字化、 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专用智能制造装备研
发,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大力支
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 通过多种途径鼓励国产首台重大技术
装备研制。以“互联网+制造”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支持现
有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数字化机床改造,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
级。重点发展汽车、铁路车辆、农牧业机械、工程机械、运输机
械、矿山机械、煤炭机械、化工机械、发电及智能输变电设备、
煤化工成套设备、新能源设备、石油综采设备等特色装备,着力—35—
提升关键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和系
统集成水平,形成特色装备科技研发、总装制造、设备供应、技
术服务等完整产业体系。积极培育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
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装备、第四代核电燃料元件、高性能医疗器
械、新一代电子信息设备、工业机器人等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集群。以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通辽、赤峰、
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地区为重点,积极承接优势产业转移和科
技成果转化,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形成高端装
备制造共享、协同、深度融合的平台。
第二节 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
先进功能材料领域,实施“稀土+”战略,组织开展稀土功能
材料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大镧铈元素开发应用,掌握一批关键
核心技术,扩大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发光材料、
稀土抛光粉、抛光液等高端产品生产规模,到 2020 年稀土高端
产品占比达到 50%以上,培育壮大永磁电机、磁共振成像仪、镍
氢电池、环保颜料、稀土陶瓷材料、稀土磁致伸缩材料、稀土热
稳定剂、蓝宝石晶片、尾气净化等稀土应用产业,加大铌钪资源
综合利用,培育发展下游高端应用产品,推动白云鄂博稀土资源
合理平衡利用, 建成国家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基地; 加快发展高效、
低成本、节能环保型硅材料,积极开发多晶硅(单晶硅)切片及
电池、薄膜电池、风积沙制太阳能光伏玻璃灯产品,建立以光伏
材料、光伏电池组件、电动车电池和组件生产为主的材料产业聚—36—
集区;推动乌兰察布、阿拉善等地区石墨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
进高纯石墨、柔性石墨、核级石墨、石墨烯、碳素、磷酸铁锂等
系列下游新型产品研发和应用,促进规模化生产,建成国家、自
治区石墨材料产业基地。高性能结构材料领域,以耐高温、耐腐
蚀、耐疲劳为重点,形成以高品质镁合金、铝硅钛合金、锗产品、
非晶材料、 稀土镁合金材料及高品质特殊钢材为主的先进结构材
料体系。先进复合材料领域,以树脂基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
料、陶瓷基复合材料为重点,大力发展工程塑料、特种橡胶、高
性能有机硅聚合物、高端氟聚合物、碳纤维、芳纶纤维等特种材
料。
第三节 积极发展生物产业
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业,实施重大新药创制行动,加快形成现
代蒙药中药、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抗体药物、化学新药等
为代表的新药开发平台,掌握一批新药创制研发的关键核心技
术,大幅提升制药技术和装备水平。促进蒙药中药产学研结合,
做大做强蒙药中药产业。推动生物农牧业加快发展,建设一批现
代生物育种和农业、畜牧业生物产品创新平台,玉米、马铃薯、
葵花和牛、羊育种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生物肥料、饲料添
加剂、生物化工及生物农药等领域形成一批国内知名品牌。提高
生物制造业发展水平,着力提升生物制造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推
动蓖麻、玉米深加工、高效乳酸菌、益生菌研发水平达到国际先
进水平,实现规模化生产。—37—
第四节 壮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
加快煤炭气化、净化、合成、三废处理、节能节水等关键技
术研发, 重点解决尾气转化利用, 提升技术集成和系统集成能力。
发展煤炭清洁生产技术,支持气化采煤、褐煤提质等核心技术研
发及产业化示范。积极开展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采和利用技
术引进与开发。加快煤化电热一体化、煤炭分级利用等煤基多联
产示范,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煤炭分质利用技术研发,提高低
阶煤、劣质煤、煤矸石、煤泥利用效率。
第五节 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区内消纳与外送相结合”,统筹
规划、有序开发,支持在荒漠戈壁区域、矿山废弃地发展新能源
产业,建设阿拉善(乌海) 、包头北(巴彦淖尔) 、鄂尔多斯(巴
彦淖尔、乌海、阿拉善) 、乌兰察布(呼和浩特) 、锡林郭勒、赤
峰、通辽、呼伦贝尔(兴安)等新能源基地,建立健全新能源保
障性收购长效机制,依托电力通道打捆外送;积极开展风电信息
接入与利用、风电运行特征研究、风电运行气象保障体系、风电
功率预测技术及系统开发、 风电安全稳定运行管理、 太阳能发电、
储热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 发展风电供热和分布式光伏
电站, 合理布局抽水蓄能项目, 推动储能技术突破和规模化应用,
开展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研究,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积
极培育纤维素制燃料乙醇等基于非粮原料的下一代生物能源产
业,在蒙东地区以赤峰为中心推动生物天然气示范区建设。依托—38—
包头现有重水堆、压水堆、AP1000、高温制冷堆等核燃料元件
生产线,以及正在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核燃料技
术,在包头建设国家核燃料生产基地。依托内蒙古的铀资源,加
快铀矿深加工纯化转化一体化,实现铀矿就地转化,建设国家级
铀纯化转化基地。到 2020 年新能源装机达到 8000 万千瓦,占总
装机的 36%,其中利用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蒙西至天津南、
上海庙至山东 4 条电力输送通道外送 3300 万千瓦,自治区消纳
约 4700 万千瓦。
第六节 扶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着力加强钢铁、有色、电力、煤化工、氯碱化工、建材等重
点行业节能技术装备研发和重点示范工程建设, 支持太阳能集热
系统、地源热泵等新产品应用,推进高效节能产业发展。以先进
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为重点,加强介电电泳、生物膜处理、烟
尘回收及脱硫脱硝技术研发与利用,推进先进环保产业发展。建
设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等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一批具有
核心竞争力的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制造企业, 建成技术
先进、覆盖城乡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
业发展。
第七节 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掌握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下一代互联网、网络与信
息安全及智能终端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 形成卫星移动通信服
务系统,产业发展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新一代半导体材—39—
料和器件工艺技术研发,培育发展集成电路、大尺寸薄膜晶体管
液晶显示、半导体发光二极管、有机发光二极管、智能传感器和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产业。 基本形成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电子
信息技术产业体系,骨干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专栏 8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
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围绕我区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
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瞄准瓶颈制约问题,
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集中支持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动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重点产
业创新发展。
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在高技术服务业、节能环保等应用导向型产业领域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
程,重点开展物联网、北斗导航、卫星遥感、下一代互联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测等应用服
务,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创新产品与服务的市场化、
规模化应用,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特色产业区域集聚试点工程。按照聚焦优势产业、促进高端发展、突出企业主体、集聚创新
要素的思路,以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为载体,建设 30 个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产学
研用有机结合、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基地,引导优势特色产业集聚
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极。
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
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条和领军企业协作配套,提升产业
整体水平。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企业主体投入、市场化运作经营、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方式,促进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发展壮大。
第七章 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
抓住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建筑业在推动经济发
展、吸纳农牧民工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
和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更加突出建筑经济
发展质量,改进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把建筑业打造—40—
成为技术先进的现代产业、 节能减排的绿色产业和带动力强的支
柱产业。
第一节 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
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
重组、股份合作,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科
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能力较强的企业集团和大型
建筑业企业,培育发展 3-5 家特级企业,一级企业突破 200 家,
公路、水利、市政等专业承包企业占比达到 60%。支持建筑业企
业升级增项,提高资质等级,扩大经营范围。大力发展工程咨询、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建筑
业服务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拓展区内外市场。到“十
三五”末,建筑业企业产业化发展和科技研发能力显著提升,区
内企业占建筑业市场份额力争达到 50%以上。
第二节 促进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
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
导建筑业企业通过战略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
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建筑
产业现代化以及超高、超大型工程和复杂条件下施工技术研究,
突破一批制约建筑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加快行业标准编制,全面提升建筑业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以绿
色、节能、环保为重点,开展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
研发,鼓励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41—
第三节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立健全建筑业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质量、安全、造价管理,
完善建筑业信息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建筑业信用评价
体系,按照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形成信用评价成果与招
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机制。规范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管理,全面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建
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调整机制。坚持质量第一理念,规范工程质
量检测标准,加强强制性标准条文监管,严格执行设立竣工永久
性标志牌等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建筑施
工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
控制较大和一般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水
平。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全区建筑市场
“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第八章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 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
要战略任务,实施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坚持传统服务业与现代
服务业并举、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推进服务业向
集群、特色、高端、品牌方向发展,构建与现代制造业相融合、
与现代农牧业相配套、与新型城镇化进程相协调、与保障和改善
民生相适应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
高、水平提升。—42—
第一节 突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金融业。以做大金融产业规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
经济能力为目标,着力构建门类齐全、服务高效、安全稳定、适
应经济社会发展多层次需求的金融体系。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
大力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租赁等各类金融服务
主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机构体系。积极引进
区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鼓励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
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区增设机构和网点。 支持内蒙古银行优化股权
结构,做大资本实力;推动包商银行上市,向全国性股份制商业
银行迈进;鼓励鄂尔多斯、乌海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成为区域性
商业银行。积极发展中小型银行和民营银行。培育发展多层次资
本市场,支持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完善交易体系,开
展股权交易,拓展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业务。鼓
励各级政府规范设立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引进天
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做大
产业发展基金、服务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资源收储投资
基金。支持地方法人证券机构加快发展,引进期货经营机构,在
我区设立期货交割库。依托口岸和煤炭等大宗商品集散优势,培
育发展大宗商品交易机构。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
引入新的保险市场主体,扩大保险覆盖面。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
用,建设多层次、广覆盖的地方融资担保体系。发展金融中介和
新型业态。推动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农牧业保险机构、金
融租赁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主体发展。—43—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节点城市物流园区建设,推
动赤峰物流核心区、集宁现代物流园区、科尔沁综合物流园区、
包头蒙西公铁国际物流港、 呼和浩特沙良铁路公路物流港等创建
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加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和农村牧区
双向流通综合物流平台建设,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企
业。加强与港口合作共建,建设我区岸线码头和一批无水港,发
展保税物流业务。支持跨境物流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各类海关特
殊监管区和口岸物流区形成跨境物流联盟。推进形成公铁联运、
陆空联运、道路货物甩挂运输等运输方式。
大力推进科技服务业。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要素完备、结构
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型科技服务体
系。建立和完善研发设计、资源共享、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科
技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合作交流、检验测
试、管理决策与战略咨询、科技综合服务等平台。推进呼和浩特
留创园、 包头稀土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中关村京蒙高科孵化器、
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科技园、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教孵化
园、内蒙古科技创新园、阿拉善精细化工高新技术孵化园等孵化
基地建设。 加快科技市场建设, 实施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培育工程,
培育一批专利、出版、商标设计试点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发展。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
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
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工业
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44—
化,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产业
衍生。加强软件开发与应用服务,建设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
布、赤峰、锡林郭勒等软件园。
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提
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计量、检验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
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
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
提升农牧业生产服务水平。依托基层邮政部门和供销社,加
强生活物资下乡和农资、农畜产品入城双向流通网络建设。培育
面向农牧民,提供良种、植保、农技、农资、农机作业、动物防
疫、物流、信息、金融、品牌建设等专业化服务的综合型企业,
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标准研究工作。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突出发展旅游业。充分发挥内蒙古独特的景观和文化特色,
促进生态、文化、旅游高度融合,把内蒙古建成体现草原文化、
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以“全域旅游、品牌
引领、区域联动、共享融合”为原则,规划形成以内蒙古东西大
通道为基础的一条旅游大通廊,构建呼伦贝尔—兴安旅游度假
区、锡林郭勒—赤峰—通辽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呼包鄂—乌兰
察布—巴彦淖尔旅游度假区和乌海—阿拉善沙漠旅游度假区四
个旅游大区,在毗邻京津冀盟市打造京津冀休闲度假旅游目的
地,推进盟市政府所在地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城市。倡导“+旅游”、
“旅游+”理念,拓展旅游空间,推进产业融合。以创建全域旅游—45—
示范区和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为抓手,推进旅游改革创新。规划
建设一批国内外驰名的黄金旅游线路和精品旅游景区, 积极开发
生态旅游、健康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牧区旅游、边境旅
游、冰雪旅游、自驾旅游、红色旅游、航天旅游、沙漠旅游等主
题旅游产品,通过节庆活动和产业大会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销,不
断提高“内蒙古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发展四季旅游业。
实施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强资金投入,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提供个性化产品, 做强做精吃住行游购娱文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
要素,重点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聚集区、文化体验聚
集区和新型旅游产业基地,提升旅游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动与
毗邻省区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发展边境旅游和跨境旅游,开发
面向俄罗斯、蒙古国的跨境旅游线路,推动旅游便利化,建设跨
境旅游合作区。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旅游公
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生态旅
游示范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鼓励各种
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努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竞
争力的领军旅游企业集团。 到 2020 年旅游业总收入突破 5300 亿
元, 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更加强大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
意的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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