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加强交往交流,增进民族团结
加强干部人才交流与培养。以提升新疆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全面深入推进人才援疆工作。完善和推广援疆干部人才与受援地干部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人才传帮带作用,为新疆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有针对性加大援疆干部人才工作选派力度,重点面向基层增派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适当加大公安、安全工作干部人才的选派力度。大力实施人才援疆工程。重点实施好柔性引才、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层干部轮训、青年科技英才等工程,通过双向挂职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受援地各类干部人才培养,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农村劳务经纪人、农产品营销经纪人培养培训工作。
加大民间交流交往力度。以推动民族团结和融合发展为目标,加强新疆与援疆省市间的人员往来和文化交流。通过组织考察团、演出队、夏令营、旅游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结对子、做伙伴、处亲戚、交朋友活动,积极探索“嵌入式”援疆模式,推动民族团结和融合发展。支持新疆对外文化宣传工作,增进区内外对新疆的了解,促进新疆文化与内地文化交流融合发展。
第四章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按照“对口援疆工作是国家战略,要长期坚持”的要求,从更好发挥新疆自身主体作用出发,加强对援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形成衔接有序、运转高效、落实有力的援疆工作机制,确保对口援疆工作有力、有序、高效、全面推进。
加强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援疆省市相应市县、部门与自治区、地州(市)、县级相关部门与结对支援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援疆工作联系沟通机制。加强与援疆省市的沟通、协商机制,在高层互访对接的基础上,深化各层级、各领域的横向、纵向交流与衔接,形成推动援疆工作的合力。
加强监督管理机制。以援疆项目计划、开工、施工、竣工等关键环节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对援疆项目资金的管理。以有利于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促进社会稳定为标准,建立健全援疆项目后评估制度,提高援疆项目综合效益。
加强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简化援疆项目审批手续,完善各地援疆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援疆项目实施提供全方位服务。充分信任和大胆使用援疆干部人才,任实职、授实权、明实责,鼓励和支持他们充分发挥优势,尽情施展才华。真诚关心关爱援疆干部人才,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援疆干部人才顺利工作、健康成长。
第十二篇
发展壮大兵团是党中央治国安邦的战略布局、强化边疆治理的重要方略。围绕更好地发挥兵团安边固疆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示范区作用,推进兵地融合发展,大力弘扬兵团精神,紧紧围绕实现率先在西北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履行维稳戍边使命和责任,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章 兵团发展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6%。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显著突破,城镇化率达到70%,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总人口数量达到305万人,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与地方开放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常住居民和连队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贫困团场和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维稳戍边实力明显增加,兵地一体、上下联动、应对及时、处置有力的维稳指挥和常态参与机制不断完善,军警兵民“四位一体”管边控边机制得到加强。
第二章 兵团发展重点任务
向南发展,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壮大南疆师团力量,瞄准南疆主战场,壮大产业带动就业,优化人口资源,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在兵团力量薄弱点和维稳战略空白点,新建扩建改造团场,密实兵团力量分布,不断增强兵团在南疆的实力、承载力和影响力,推动南疆出现更有利于长治久安的结构性变化。打造天山北坡垦区发展高地,推动天山北坡垦区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成为引领兵团发展的排头兵和天山北坡经济带的中坚力量。重点支持八师石河子市、六师五家渠市、十二师发展,支持七师设立胡杨河市,支持做强十一师,支持十三师成为兵团重要的特色矿产资源加工、能源新能源、现代煤化工和现代物流基地。提升边境垦区戍边实力,发挥优势、优化结构,培育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沿边开发步伐,加快四师向西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打造成为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加快双河市建设发展,打造成为我国西部陆路国际货物中转集散地的集结核心、向西开放的重要节点。支持九师设立小白杨市,建设成为兵团边境旅游示范区和绿色有机农产品出口基地。把十师北屯市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北通道的重要门户和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经济增长极。
创新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增强科技、教育、人才和体制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引领作用,发挥职工主体作用,构建创业创新平台,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局面。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生物医药、制造业、氯碱化工、煤炭产业、高分子功能材料、节水新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电子元器件材料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产教、科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兵团战略,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和造就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达到西部地区较高水平。深入推进行政管理、农牧团场、国资国企、财政财务、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履行新时期屯垦戍边使命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协调发展,推进四化建设。推动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四化同步发展,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功能,打造经济发展升级版。实施“城镇提升”工程,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聚集相统一,加快设立十四师昆玉市、七师胡杨河市、九师小白杨市、十三师红星市,加强团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形成以产业为支撑,以城市、垦区中心城镇、一般团场城镇和中心连队居住区为节点,与地方城镇功能互补、具有兵团特色的城镇体系。实施“农业提质”工程,继续坚持“稳粮、优棉、精果、强畜、促加工”方针,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以国家和兵团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增强现代农业示范地、节水灌溉示范推广、农业机械化推广等三大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工业提效”工程,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重化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夯实产业发展平台,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错位发展,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形成一批特色突出、分工合理、配套完善、创新能力较强、与地方园区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平台。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实施“服务业提速”工程,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服务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推动服务业门类增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优化、促进就业。实施“信息化引领”工程,推进信息化与三化深度融合,使信息化成为推动兵团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实施“基础设施支撑工程”,加强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地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受益,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兵团。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设美丽兵团,更好发挥生态卫士作用。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构筑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节约优先,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全面推进污染防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
开放发展,拓展发展新空间。支持兵团积极参与自治区“三基地一通道、五中心、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与自治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加大自产品出口力度。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产业援疆,深入推进教育援疆,提升民生援疆质量效益,加强干部人才援疆,推进交往交流交融,开创援疆工作新局面。
共享发展,凝聚民心民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兵团建设,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兵团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团场全部摘帽。统筹运用计划生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兵团、辐射地方,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有利于特殊作用发挥,具有比较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繁荣文化,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和宣传教育活动,实施重大文化工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及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化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提高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发挥好先进文化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引领社会风尚重要作用,以文化凝聚人心、巩固阵地、抵御渗透、筑牢根基。
融合发展,共同推进新疆繁荣发展。牢固树立全疆一盘棋、区域一盘棋、兵地一盘棋,坚持融合协调、包容共享,健全融合发展机制,健全战略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和重大问题协商机制,实现同区域同政策。培育融合互补经济体系,培育壮大一批融合型产业带、产业群和大企业大集团,构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融发展的区域产业体系。促进社会资源互动共享,建立健全兵地教育、卫生、就业服务联手机制,促进兵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建设兵地融合发展示范样板,实施和建成一批发挥兵地优势、符合双方需要、造福当地群众、发展前景广阔的兵地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形成维稳责任共担、向南战略共举、产业发展共赢、城镇建设共推、社会服务共享、文化交流交融、生态文明共建、民族团结共创、干部人才共用的良好局面。
履行使命,全力维护 新疆社会稳定。紧紧围绕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坚持底线思维,健全维稳工作机制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加强维稳戍边力量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民族团结和宗教事务管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好安边固疆稳定器作用。
第十三篇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十三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
第一章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全委会决策监督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
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各族人民建设新疆的主人翁意识。
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力强、作风强、心力强的“四强”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增强各级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创新意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作用,敢抓敢管,善作善成,提高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不辜负时代赋予的使命,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章 健全公共政策
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政策,确保公共财政资源配置优先向就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继续发挥投资在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建设资金优先支持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南疆四地州等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和区域建设。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着力扩大内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落实富民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建设支柱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扶持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三章 加强统筹协调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重大项目布局,各地(州、市)以及各部门、各行业要组织编制相应的地方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以及可操作的实施措施。要建立本规划与地方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在主体功能定位、重大生产力布局、重点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上,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科学合理,形成以本规划为统领,各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自治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在制定和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要结合实际,按年度分解和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所担负的中长期发展任务,制定年度具体措施,切实组织落实。
第四章 做好监督评估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目标。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指导,加大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力度,科学严格绩效考核,构建领导有力、衔接有序、配合密切、协调顺畅和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跟踪、监测、分析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年度实施情况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各地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完成规划目标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时,须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规划实施期间,当遇到区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严重偏离规划目标,需要调整本规划时,自治区人民政府应适时提出建议,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