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淘宝网将在《淘宝规则》中新增针对卖家怠于处理诉讼继续违规等相关市场管理规则。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7年1月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1月10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针对司法诉讼场景中出现的如平台无法有效联系卖家、诉讼期间卖家怠于处理或依然重复发布侵权信息等情形增加店铺监管等临时市场管控措施。
具体变更内容:
《淘宝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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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变更后 |
无 |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因会员行为引发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会员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会员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淘宝网可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全店商品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规则解读: 一、会员怠于处置、消极应对具体指哪些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怠于出庭应诉、答辩及举证等。 二、会员继续违规具体指哪些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在诉讼期间不及时停止侵权行为、仍然重复发布侵权信息等。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