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维护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避免消费者由于意向商品和其他商品“混淆”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淘宝规则》增加“发布混淆信息”的规则。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7年2月14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2月21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
一般违规行为中新增“发布混淆信息”规则条款。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规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无 | 第五章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六十九条 发布混淆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信息的行为。若会员发布混淆信息的,淘宝网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删除。同时,淘宝网将按照如下规定对会员进行处理: (一)会员发布混淆信息的,每次扣2分; (二)会员发布混淆信息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三)会员发布混淆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 同时,淘宝网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交易账期延长、店铺监管等处理措施。 |
“发布混淆信息”规则的实施细则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无 | 1、“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是指什么? 答: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是指普通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的条件下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发生错误认知。 2、“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如何排查认定? 答:淘宝网会通过人工排查或系统排查的方式抓取目标品牌和商品,同时从品牌LOGO图片、商品图片、流量行为、评价数据、售后数据等多个维度对异常的品牌、商品数据进行核查判断,并根据消费者的相关反馈或大众评审对特定品牌或商品是否构成混淆的判断结论来确定该品牌或商品是否构成消费者混淆。比如: (1)因品牌信息造成混淆的; (2)使用品牌的变形词或衍生词来描述商品的,包含但不限于错别字、拼音、特殊符号等,且带来了消费者的退款、举报等不良后果。 3、情节严重的情景有哪些? 答:包括但不限于: (1)会员大量或多次发布混淆信息的; (2)会员发布混淆信息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如产生大量消费者资损或举报等。 4、品牌被判定为混淆之后,多久可以重新入驻? 答:如果您的品牌满足加入淘宝网品牌库的入驻要求,则可以重新发布。 5、是否有自检自查机会?首次处罚就扣分吗? 答:自然年度内,发布混淆信息违规的首日仅删除商品不扣分,请收到通知后尽快对全店商品自检自查并进行整改。首日之后没有整改或再次违规的,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对应扣分。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