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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化妆品行业标准

2017-02-27 来源:121健康网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规处理】卖家违反本标准相关规定,淘宝网将依照《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滥发信息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行业标准于2017年2月24日首次生效。

第二十三条 淘宝网卖家在化妆品行业下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行为,发生在本行业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行业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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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化妆品行业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违规情形

违规处理

滥发信息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发布违禁信息

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即《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淘宝公布的规则、淘宝与卖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标识标签不合格除外)

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发布禁售信息

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标识标签中内容的标注形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

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市场管理

卖家出售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

 淘宝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出售假冒商品

卖家存在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出售假冒商品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描述不符

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

依照《淘宝规则》描述不符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其他违反《淘宝规则》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附参考标准

《化妆品命名规定》: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45942.html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详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1188/

《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http://www.ziq.gov.cn/portal/chnl18636/11293.htm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http://www.sfda.gov.cn/WS01/CL1870/140161.html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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