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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化妆品行业标准

2017-02-27 来源:121健康网

新增《淘宝网化妆品行业标准》生效通知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更好的规范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的市场管理,维护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的日常运营秩序,提高会员对化妆品类商品的购物体验,淘宝网将新增《淘宝网化妆品行业标准》,加强对化妆品行业的管理。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7年2月17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7年2月24日正式生效。

主要新增内容如下:

1、本行业标准适用于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淘宝网化妆品行业主要指“彩妆/香水/美妆工具”(不包括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美发护发/假发(不包括假发)”、以及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

2、明确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及商品准入要求;

3、明确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发布化妆品类商品的发布要求;

4、明确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发布化妆品类商品的标题填写要求;

5、明确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发布化妆品类商品的商品图片要求;

6、明确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发布化妆品类商品的SKU发布要求;

7、明确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发布化妆品类商品详情发布要求;

8、明确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发布化妆品类商品标签要求和质量规范。

具体新增内容如下:

《淘宝网化妆品行业标准》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更好的规范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的市场管理,维护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的日常运营秩序,提高会员对化妆品类商品的购物体验,根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业标准适用于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

第三条【类目范围】化妆品行业包含一级类目“彩妆/香水/美妆工具”(不包括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美发护发/假发(不包括假发)、以及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

第四条【效力级别】本行业标准是对《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淘宝网卖家在化妆品行业下发布商品及信息均须同时遵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及本行业标准的规定。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二章 卖家和商品准入

第五条【入驻条件】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发布化妆品类目商品:

(一)须是淘宝网会员,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且店铺状态正常。

(二)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类目要求在支付宝账户中缴存足额的保证金。

第六条【商家要求】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化妆品标签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化妆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第七条【商品准入条件】

(一)卖家在淘宝网发布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取得相应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完成相对应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二)不得出售无化妆品生产资质来源的自行配制、分装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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