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服务指南消费指南  服务热线:400-8269-121

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浙江省协会上海协会江苏省协会江西省协会安徽省协会台湾产业馆地方站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江西站安徽站

您当前的位置 :健康资讯 » 热点专题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24 来源:国家文物局
点击下载全文: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doc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pdf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国家文物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发出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如下。

前  言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和生生不息的实物见证,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对于坚定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物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全社会保护文物的共识初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保护责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的价值和作用得到广泛认同。文物资源家底基本廓清,文物保护对象和范围更加拓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面推进;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文物藏品4138.9万件/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6处;世界遗产50项,跃居世界第二,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5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4项。文物保存状况有效改善,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造像、延安革命旧址群等文物保护修缮重点工程顺利完成,抗战文物和传统村落保护展示全面提速,水下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取得突破,城乡建设中文物考古和抢救保护协同推进,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有序开展。博物馆建设蓬勃发展,全国博物馆总数达到4692家,其中国有博物馆3582家、非国有博物馆1110家,免费开放博物馆4013家,全国平均29万人拥有1家博物馆。文物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文物保护法》启动修订,《博物馆条例》公布实施,文物执法督察和联合执法力度逐步加大,依法行政能力和宏观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文物工作保障体系日渐完善,文物保护投入大幅递增,文物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文物博物馆机构稳步增长,文物博物馆人才培训力度持续加大。文物对外交流合作长足发展,文物进出境管理持续加强,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追索返还取得新成果。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持续增长,全社会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不断增强。文物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物保护利用的任务更加艰巨,文物工作责任更加重大,文物资源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文物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文物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抓住机遇,奋发有为,全面推进文物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物资源和保存状况基本摸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得到落实;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进一步加强,珍贵文物较多的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全部达标;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文物展示利用手段和形式实现突破;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馆藏文物展示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体系逐步形成,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对外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文物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完备,文物保护利用理论架构基本确立,文物行业标准体系和诚信体系基本形成;文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水平明显提升;文物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文物行政执法力量得到加强,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市场活跃有序,文物收藏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文物进出境监管和文物鉴定服务日趋完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事业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文物工作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文物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坚定文化自信、拓展中外人文交流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实现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转变,确保文物安全。

  (一)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夯实不可移动文物基础工作。建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状况评估制度,发布年度评估报告。开展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和水利遗产普查和保护,加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物保护。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遴选,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公布和实施,推动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提升考古在文物保护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开展“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工程,对古文化遗址有重点地进行系统考古发掘,不断加深对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宝贵价值的认识。继续重视基本建设考古,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建立文物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认定与公布。全面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实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推动考古、保护、研究与展示、利用的良性循环。

  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水平。编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加强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史料的调查、征集、研究工作,做好馆藏革命文物的清理、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加强革命文物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完善馆藏革命文物监测调控设施,改善革命文物的藏品保管和陈列展览条件。

  实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加强濒危文物抢救保护,简化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加强长城保护。开展山西古建筑、江西海昏侯墓保护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开展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文物保护、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西部地区石窟保护展示工程。建立京津冀文物保护协同机制,实施冬奥会区域文物保护展示工程,推进京张铁路整体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推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常态化、标准化,出台日常养护、岁修、巡查和监测工作规范。指导古建筑密集区开展古建筑养护工程试点和古建筑保护利用综合试点。

  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完善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申报和管理制度,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实施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

  加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开展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及沿海重点海域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和水下考古发掘保护项目,划定一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区。推进南海I号、丹东I号等考古发掘和保护展示项目,实施海上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工程。提升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装备水平,建成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南海基地。

  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坚持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的工作原则,加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动态管理,推进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古泉州(刺桐)史迹、良渚遗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与申遗工作,推动陆上丝绸之路其他廊道申遗。加强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沿线文物保护。完成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和世界文化遗产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状况监测和报告制度。

扩展阅读

相关资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121健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121健康网所有。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填写Email地址,试阅行业信息专报:

公众号头像 health121

121健康商城是长三角营养保健产业联盟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的服务窗口之一。健康产品100%正品,厂家直供,专业营养师分享。

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微信号:health121qjd

不良信息举报 中国网信网 网警 可信网站
 
QQ在线咨询
邮箱
咨询热线
400-8269-121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