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繁荣艺术创作生产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
(一)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重大节庆纪念活动,开展主题创作和展演展览活动。
(二)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实施精品战略,把握发展态势,尊重艺术创作规律,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和资源统筹。抓好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军事题材等的创作生产,合理集聚和有效配置资源打造精品,努力攀登艺术高峰。推动传统戏曲和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培育有利于民族艺术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扶持剧本创作,解决优秀剧本不足问题。扶持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发展,鼓励东西部艺术交流。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引导作用。推动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作品量质齐升。
(三)完善文艺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完善评奖机制。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建立获奖作品跟踪考核机制,推动获奖作品面向公众多演出。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理论研究和成果推广。
(四)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发挥中国艺术节等重大艺术活动的示范引导作用,扩大优秀艺术作品的知名度和观众覆盖面。发展网络文艺。创新艺术传播渠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支持建设综合性剧目排练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排练场所向民营院团开放。加强对剧场、演艺区发展的支持和引导,统筹艺术产品的创作生产与剧场资源的整合利用。探索剧场建设、运营、管理的科学模式,研究制定剧场运营管理规范。提升美术馆专业化建设水平,使优秀美术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五)提升文化艺术科研水平。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强全国艺术科学研究规划及项目管理,推出一批高质量的文化艺术研究成果。加大对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努力将中国艺术研究院建设成我国文化艺术领域的高端智库。
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突破口,立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以县为基本单位,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流程。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填平补齐公共文化资源,推动区域间、城乡间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开发和提供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设施为补充,统筹规划,均衡配置,推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着力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贫困地区的流动服务点建设,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器材,实现流动服务常态化。
(三)加大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与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相结合,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帮扶。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的倾斜力度,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盘活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大力推动文化惠民。将公共文化帮扶纳入行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工作内容,通过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区域文化联动等形式,建立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结对帮扶机制。深入实施文化扶贫项目,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现“一县一策”、精准扶贫。
(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统筹实施各类重大文化工程和项目。建立健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文化参与程度。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常态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广“菜单式”服务模式。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拓宽供给渠道。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建设,统筹实施重大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提高优质资源供给能力。建立以效能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指标。深入开展艺术普及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完善扶持机制,搭建展示平台。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建设等兴办公共文化项目。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