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推进共享发展,建设幸福龙江
从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入手,强化政府职责,着力补齐短板,保障基本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一章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易地搬迁等措施,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稳定实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现行标准下211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发展产业增收脱贫,扶持贫困县因地制宜打造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养殖基地,食用菌、蔬菜等绿色有机特色种植业基地,“互联网+农村淘宝网店”等新兴业态,红色游、边境游、民俗游等特色旅游业。鼓励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鼓励贫困户以扶贫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和带地入社等形式参与合作经营。
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对长期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为在外务工半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吸纳贫困人口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城镇公共服务岗位、企业用工优先安排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实用技术和致富带头人等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
结合生态保护脱贫,对退耕还林、还草的贫困户根据需要实施“以粮济贫”。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鼓励深山区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就业。
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增加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取消贫困县公益性建设项目县级配套。推动连接贫困地区交通项目建设,全面实施贫困县农网改造升级,实现贫困村动力电“村村通”。全面消除贫困户危房。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革命老区村小型公益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落实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的特殊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边境贸易和特色经济。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
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省市领导联县、部门包村、党员干部包户的定点扶贫机制,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的权重,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
第二章建设优质公平的教育发展体系
大力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城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00所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实施义务教育重点工程,实现义务教育学校100%标准化,全面消除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加强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每年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7%,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资源配置差距。到2020年,全部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贯通培养、对口升学等形式,促进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建立行业、企业、院校共同发展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工学结合,建设一批高水平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和覆盖骨干专业80%以上的实习实训基地。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深入实施高教强省二期规划,支持国际、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推动一批地方本科院校和行业特色院校转型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强民族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第三章促进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就业服务平台。
第一节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实施就业行动计划,重点解决以高校毕业生为核心的青年就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通过政府开发公益岗位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动煤城、林区等职工向新领域新产业拓展就业空间。支持农业富余劳动力到小城镇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拓宽就业渠道。
第二节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流动就业或转换工作岗位提供保障。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坚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中低人群收入水平。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完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第三节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社区延伸,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支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就业服务机构及社团组织开展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建设覆盖市县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网络,贯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推进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培训服务。
第四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实现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加强灵活就业和季节性外出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完善筹资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推动各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管理系统与经办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到2020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探索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到2020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0万人。
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做好“救急难”工作,更好发挥托底线作用。推进低保户、低收入群众、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扩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在全部市(地)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建立政策性新增困难群体应急救助机制,将新增困难群众纳入适用的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加强社会救助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第五章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问题,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形成以棚户区改造为主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租赁补贴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从实物保障为主向实物和货币保障并重转变,提高货币化保障比例。将公租房覆盖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模式,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实施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铁路等行业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改造工程,到2017年完成14万户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力争基本完成城镇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完成60万户农村泥草(危)房改造。
第六章推进“健康龙江”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促进检查检验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医疗、检验机构,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落实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同等发展政策。
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构建全面均衡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推进省市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加快偏远地区急救中心和专科医院建设,全省城镇医疗机构新增床位23.8万张,县域内医疗就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网络,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范围,建立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制,允许公立医院医生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医药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促进中医药发展。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风险预警、信息化监管等设施,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健康黑龙江省大众体质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每个市(地)建设6至10个各类全民健身中心,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巩固冰雪体育强省地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大力发展体育用品制造、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等产业。
第七章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注重家庭发展,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政策。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适度普惠型残疾人福利体系,落实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全免费教育政策,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八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发展引领和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对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实施一批拉动效果好、承载能力强、技术先进的重大项目,构建交通、水利、城镇、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对经济发展引领和支撑能力。
第一章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挖掘和发挥交通运输网络的先导作用,构筑以哈尔滨为枢纽,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广泛覆盖、快速通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铁路。加快快速铁路网和沿边铁路建设,打造“一轴两环一边”铁路网主骨架。提升“绥满铁路轴”运输能力。建成哈牡、哈佳、牡佳快速铁路,形成“哈牡鸡七双佳哈”快速铁路东环线,力争建成“哈大齐北绥哈”铁路西环线,实现快速铁路覆盖全省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启动黑河经呼玛至韩家园子、黑河经逊克至乌伊岭、饶河至创业等沿边铁路外环线建设。加快推进一批既有线电化改造项目,建设一批支线铁路,扩大铁路服务范围。推进铁路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哈尔滨火车站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点线协调能力。到2020年,全省铁路营业里程力争达到7500公里以上,县级城市通达率达到75%,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均达到50%以上。
公路。进一步完善公路网,在巩固高速公路基础上,重点向县乡和村级公路延伸。加快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及改造,推进地方高速公路建设,打通普通国省道“梗阻段”和“断头路”,实现“县县通”高等级公路,形成“一圈一边多线”为主的公路网。推动实施宾县、五常、肇东、兰西、巴彦、宾县的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和绥化至大庆等地方高速公路项目,使高速公路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提升普通国省道技术等级,打造沿边高等级公路走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高通达深度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设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公交、公路、铁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完善地市级、县级公路客货运输站场建设。到2020年,全省公路网总里程达到17.5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5000公里,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65%以上。
民航。分步骤、分梯队推进机场项目建设,完善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新建一批支线机场,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以打造面向东北亚门户机场为重点,完成哈尔滨枢纽机场提档升级,适时启动第二跑道建设。实施干线机场升级改造和搬迁工程,在亚布力等重点旅游景区、重要城市、口岸节点新建和谋划一批支线机场。抓住国家低空开放政策机遇,在全省布局建设和改造一批通用机场,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当、干支结合、疏密相宜、功能完善的机场布局体系,全省机场数量争取超过14个,航空服务覆盖全省90%左右人口。
航运。加快推进松花江7个梯级航电枢纽开发,结合“三江连通”骨干工程建设悦来航电枢纽,采取PPP模式启动依兰等6个航电枢纽建设。推进航道整治,加强黑龙江、松花江等高等级航道建设,适度开发库区航道。推进哈尔滨、佳木斯等港口工程建设,提高港口技术装备水平和通过能力。到2020年,高等级航道达标率达到86%,港口货物通过能力超过2500万吨。
第二章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重大水利工程,推进全省水利设施现代化进程。加强引调水工程和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开工建设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连通”骨干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建成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三江治理”工程、三江平原14个灌区工程、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等工程,基本建成奋斗水库、阁山水库等大型水库工程和一批中型水库。继续推进鸡西、七台河等城市水源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农村剩余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20年,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34%,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0%。
实施江河治理工程,完成大江大河干流、胖头泡蓄滞洪区和呼兰河等主要支流治理,增强抗灾减灾能力。到2020年,全省大江大河干流堤防达到20至100年一遇防洪标准,42条主要支流和293条重要中小河流达到10至30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涝区治理及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大中型涝区达到5至10年一遇除涝标准。加强沿江城市防洪能力建设,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到2020年,哈尔滨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重点防洪城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中等城市及城镇防洪标准达到30至50年一遇。
加大“两大平原”灌区建设与配套节水改造力度,推进节水农业,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快建设三江平原灌区、松花江干流沿岸灌区,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大力实施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优化全省灌溉布局,调整用水结构。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与地下水灌溉面积比例由1:2调整为2:1,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新增旱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万亩。
第三章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功能
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和质量,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实现供水普及率和水质双达标。建设热电联产和大型锅炉集中供热相结合的供热体系,到2020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1400万平方米,改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2000公里,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7%。建设省级天然气骨干管网,规划建设燃气管网2047公里,新建加气站120座,扩大居民、商业、交通等领域用气,到2020年新增燃气用户100万户,燃气普及率达到92%。推进哈尔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成地下综合管廊65公里。
加快发展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统,推动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新建改造道路2562公里,新建桥梁50座、地铁42.5公里、停车泊位34万个,城市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建成2个海绵城市、6个海绵城区、9个海绵片区,有效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章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我省特高压外送通道前期工作,建设向扎鲁特汇集电力通道。构建东、西部500千伏电网环网结构,继续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满足负荷增长和电源送出需求。加快城市电网建设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和低电压问题。适应分布式电源、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发展需要,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能源利用率。推进分布式能源网络、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条件较好、发展利用较快地区,推动建设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能源网络。
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背压式供热机组,统筹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清洁燃烧发电技术。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合理发展风电,打造国家级大型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利用西部盐碱地等未利用地,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在粮食主产区和秸秆富集地区发展生物质发电。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加快开发地热资源。推进牡丹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尚志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到2020年,全省电力总装机规模达到420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670万千瓦。
加强油气管网建设,推进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和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谋划建设明水-绥化-哈尔滨北和大庆-哈尔滨支线,加快建设向东部延伸的干线管网,实现哈、大、齐、牡、佳等省级干线管网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