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使之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生动力和重要支撑。到2020年,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以上。
第一节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围绕县域农林牧渔和矿产资源分布特点,依托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等要素,坚持产业强县、特色兴县,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找准定位,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突出玉米、水稻、大豆、乳品、肉类、马铃薯、山特产品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种植、养殖业。围绕包括绿色食品、资源开发等在内的“十大重点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链,构建粮食精深加工、畜禽深加工和绿色、有机特色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服务业,形成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争取每个县(市)重点培育发展1-2个立县特色支柱产业。
第二节培育壮大产业园区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打造集聚“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的载体。坚持“特色鲜明、布局优化、设施完备、项目配套”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农畜产业园区、林果业园区、现代服务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文化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运用市场化手段筹措资金,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政策向园区倾斜、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改善园区管理,探索引进社会资本管理园区新模式,搭建以创业孵化、信贷融资、信息咨询、中介评估、科技研发、检验检测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已经建成并具备承载能力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特别是发挥好肇东、铁力、富锦、北安、肇州、依安等一批具有区域功能特征和产业优势特点的园区作用,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壮大产业规模,带动所辐射区域经济发展。
第三节推进县域与垦区、林区、矿区、油区、边区融合发展
推动县(市)与垦区、林区、矿区、油区、边区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融合发展。统筹规划、一体化建设交通、“三供三治”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自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采取市场化方式合力打造优势主导产业。
第三章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一节优化城镇化布局
依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推动人口、产业向城镇集聚,打造以哈尔滨为核心的“哈牡鸡七双佳”东环城市圈,努力建设“哈大齐北绥”西环城市圈。以东环城市圈和西环城市圈为重要支撑,辐射带动鹤岗、伊春、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规划引领,适时研究调整行政区划,完善城镇体系,推动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以国家推动哈长城市群发展为牵动,依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布局拉开城市骨架,培育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强化哈尔滨核心拉动作用,用全新体制机制高标准推动哈尔滨新区建设,打造东北亚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城市和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增强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带动周边城镇产业发展,建成全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以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绥化、北安、肇东为重点,加快发展副中心城市,提升城市功能,扩大人口规模。完善县城、重点城镇和农垦、森工系统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促进人口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节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按照城镇人口变化趋势,加强公共交通、城市道路、“三供三治”、城市公园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
第三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落实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健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保障机制,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完善对灵活就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逐步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四节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加快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到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村屯合并,促进农村人口向交通便利地区集聚。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民生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乡村文明建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以“百村示范、千村达标”活动为依托,集中治理村容村貌,推进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加快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墙、改圈,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四章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化强省。
第一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和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黑龙江优秀精神。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设,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净化网络环境,传播正能量。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施城市文明达标、乡村文明提升、行业文明优化行动,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全民阅读,继续开展全民阅读行动。
第二节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博物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引导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加快发展出版发行、网络信息、印刷复制、新闻传媒、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影视制作、会展、工艺美术等产业,构建具有龙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壮大省广电网络集团、出版集团、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报业集团、文投集团、演艺集团、新媒体集团等大型文化企业,推进区域性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推动一批文化企业上市。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按市场规律挖掘组织文化元素,推动文化与时尚、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打造龙江文化品牌。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延伸发展IP? TV等,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扩大黑龙江卫视落地覆盖面,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实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档案和地方志事业。
第五章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在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基础上,健全和拓展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融合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各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军民、军地协同,共同维护边境社会稳定和谐。推动军民领域协同创新,支持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科研生产能力的开放共享。加强与军工集团战略合作,落实相关合作大纲,推动先进技术转民用,开发特色高技术产品,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军工装备产品走出去,壮大军工经济。增强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打造哈尔滨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
第五篇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推进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创新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设“美丽龙江”。
第一章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加快重点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构建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第二章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生产体系。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推进大兴安岭地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
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鼓励扶持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在煤炭、电力、煤化工等行业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建设宾西、海林、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实施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和基料化重点工程,推进中粮肇东秸秆制纤维素乙醇、佳木斯泉林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快哈尔滨、七台河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培养公民绿色低碳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消费自觉。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实行公共交通优先。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建设,重点在哈尔滨等中心城市使用新能源公交汽车。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
第三章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第一节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适应食品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加快推动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市场营销全产业链发展,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建立健全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实行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把握食品消费安全、健康、时尚的需求变化趋势,加快产品创新升级,大力发展高品质乳制品、畜产品和食品制造,加快发展特色饮品,增加优质食品供给。完善绿色食品营销体系,在哈尔滨建设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批发交易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在全国设立绿色食品旗舰店、连锁店、体验店等销售网络,发展绿色食品电商平台。培育国内外知名绿色食品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刻画和提升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整体形象。
第二节建设全国一流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挖掘释放森林、湿地、江河、湖泊、冰雪等旅游资源潜力和经济、生态、文化功能潜力,突出独特性、体验性、精致性和感染力,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加快核心景区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开发旅游产品,针对游客细分市场,设计不同时间长度的旅游线路组合,增强接待能力和对游客的吸引力。创新开发湿地低空飞行、乡村旅游、自驾游等新型业态,打造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火山湿地、华夏东极、森林深处等4条夏季精品旅游线路,塑造夏季“避暑胜地·畅爽龙江”品牌形象。以独特的、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冰雪景观为核心,高水准设计、集成展示适合于普通游客、参与性强的冰上、雪上活动,重点打造大美雪乡、鹤舞雪原、北极圣诞、秘境冰湖、冰雪森林等5条冬季精品旅游线路,刻画“冰雪之冠·黑龙江”冬季旅游品牌形象。
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充实完善提升五大连池、汤旺河、镜泊湖、兴凯湖等景区旅游度假功能,使旅游产品发展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加快建设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推进夏季山地自行车主题公园、水上乐园、森林温泉、高等级雪道等项目建设,把亚布力建成以冰雪和森林旅游为主导,集国际国内运动赛事、观光旅游、度假旅游、避暑养生为一体,专业和非专业结合的世界级滑雪旅游度假目的地。
第三节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
依托生态、医疗和绿色食品等供给保障能力,利用夏季气候优势,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完善养老设施和专项服务,推动健康养老和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积极发展“候鸟式”养老等新业态,开发系列集慢性病防治、观光度假、绿色食品配餐为一体的健康养老产品。整合养老、旅游、医疗康复等公共服务资源,壮大夏季养老服务联盟,发展跨省际、跨地区合作经营,建立“候鸟式”养老置换服务合作机制。完善夏季养老宣传推广体系,逐步实现夏季养老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点对点”省际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
第四节构建现代林中经济产业体系
发挥林区天然、绿色、生态优势,以林菌、林果、花卉苗木、林中养殖等为重点发展现代林中经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与种养户建立长效利益联结机制,建设野生品种保护和人工种养生产加工基地。把林区良好的生态天然信用转化为品牌信用,整合打造“黑森”、“北极”、“林都”等知名品牌,加快构建林中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面向全国的专业化大型林中产品交易市场。
利用绿色北药生产条件,扩大无害化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进北药提取、分离等关键技术创新,加快药材开发和精深加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现代化绿色北药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刺五加、五味子、林下参等北方特色药材,建设北药GAP基地。加强化妆品、保健品、中草药等产品研发生产,加快绿色北药产业现代化。
第四章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实施山水林田湖保护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形成以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森林为主体,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湿地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格局。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保护修复生态系统。加快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千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继续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耕还林。将全省天然林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草还湿工程,加强草原和湿地保护。落实土壤保护行动计划,实施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建立黑土地消耗补偿长效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推进松花江、嫩江干流沿岸自然保护区和大小兴安岭自然保护区群建设,推动小型自然保护区科学整合和提档升级。开展国家公园试点,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5个,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5个。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第五章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树立节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合理制定水价,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农业节水,发展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扩大旱田节水灌溉面积。加强城市节水,鼓励煤城开发利用矿井疏干水,支持缺水地区开发利用再生水。推进哈尔滨、鹤岗、牡丹江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禁止地下水超采区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逐步削减超采量,逐渐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调整建设用地结构,盘活存量用地,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房地产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
落实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
第六章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实施大气、水域、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雾霾等灾害天气。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完成低质燃煤锅炉改造,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2017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标准控制使用劣质煤,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控制野外焚烧秸秆。
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大重点流域和湖泊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松花江、兴凯湖等流域水环境保护,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生态拦截沟渠和生态护岸护坡工程,加强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先进施药机械以及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第六篇全力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推进对外开放转型升级
创新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以“龙江丝路带”建设为牵动,多点发力、延伸触角,拓展与沿线国家经贸投资合作,吸引产业聚集,加快形成以对俄开放为重点,面向欧美、东北亚、东南亚等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一章加快对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强与俄罗斯互动对接,共同推动跨境基础设施多点对接、互联互通,加快国际大通道建设。
加快完善跨境基础设施,全力推进“三桥一岛一道一港”建设,建成同江跨境铁路大桥,推进黑河跨境公路大桥和东宁跨境公路大桥建设,辟建黑瞎子岛陆路口岸,探索我省参与建设、投资、经营俄罗斯滨海1号国际通道和符拉迪沃斯托克各港口的途径和方式。推进黑河黑龙江跨境索道建设。积极与俄方沟通协调,扩容完善抚远—哈巴罗夫斯克、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跨境光缆线路。建设黑龙江联通国际局扩容升级工程。
建设联通内外、安全畅通、多种通道的跨境运输网络,提升“哈俄欧”通道和“哈俄日韩”陆海联运通道功能。适时加密哈欧货运班列班次,开行哈俄班列,推动“哈俄日韩”陆海联运和我省经黑龙江下游出海的江海联运常态化运行。提升哈尔滨机场面向东北亚门户机场功能,新增和加密通往俄罗斯、日韩及东北亚地区的国际航线、航班,开通北美航线,打造现代化国际枢纽。提升牡丹江、佳木斯机场国际客货运输能力,支持大庆机场建设国际空港。
第二章完善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发挥地缘优势和合作基础优势,整合对俄合作资源,培育发展外向型服务业,加快建设哈尔滨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不断提升沿边口岸城市开放功能,吸引外向型企业集聚,形成面向全国的对俄开放服务平台。
发挥哈尔滨“中蒙俄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作用,加快完善对俄合作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对俄合作中心城市。办好“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等大型展会,构筑中俄经贸合作平台。依托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哈尔滨空港、华南城“黑龙江省对俄经贸物流园区”等,形成国际物流集散枢纽。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和商务服务机构进驻,建设合作企业总部基地。发展涉外金融结算、卢布现钞、离岸金融业务,搭建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建成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深化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建成文化科技交流中心、人才培养交流中心、旅游集散中心。
完善对外开放合作园区体系,提升外向型产业承载能力。提升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功能,加快建设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和临空经济区,推动牡丹江、大庆、黑河、佳木斯建设综合保税区。积极推进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抚远(黑瞎子岛)中俄沿边开放示范区建设,谋划建设黑河、绥芬河、黑瞎子岛、同江、东宁跨境经济合作区和穆棱边境经济合作区。促进中俄互市贸易双向开通。争取建设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部门联络协作机制,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加快推进哈尔滨陆港空一体口岸建设、绥芬河铁路口岸改造、同江铁路口岸和黑瞎子岛陆路口岸设立工作,建设哈尔滨整车进口口岸和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完善口岸交通、仓储配送、电子信息、查验设施等基础设施。完善跨国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互认机制,强化我省口岸与沿海发达地区口岸、俄方口岸大通关合作。
第三章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
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吸引生产要素向通道沿线转移,构建以跨境通道为依托和以通道沿线重点境内境外园区为载体的产业聚集带,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
加快对外经贸投资合作转型升级,建设境内外联动、上下游衔接的跨境产业合作基地。依托哈欧、哈俄货运班列和“哈俄日韩”陆海联运大通道,吸引境内外产业向通道沿线集聚。支持企业赴俄创办经济实体,组建产业合作联盟。加强跨境机电、电力、能源、矿产、林业、农业、物流等领域投资合作,支持企业对进口矿产资源进行落地加工,延伸跨境产业链。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扶持电站成套设备、重型装备、高速重载铁路货车、新型农机装备、石油机械装备、重型数控机床、汽车等领域对外合作,推动装备、技术、服务走出去,带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建设境外大宗商品产业基地和中俄产业配套的合作基地,推动与俄罗斯在电力、现代农业、境外木材加工等领域合作。积极推进现有15个境外园区快速发展,争取将滨海华宇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外贝加尔林业经济贸易合作区上升为国家级境外园区,推动在俄远东地区谋划新建5个境外园区,到2020年我省在俄境外园区达到20个。
积极发展对俄贸易,优化商品结构、主体结构、市场结构、贸易方式结构,巩固全国对俄贸易第一大省地位。促进加工贸易升级,加强境外商品展销中心和营销网络建设,提高地产品出口比重。扩大文化教育、中医药、信息服务等服务贸易出口。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打造跨境电商物流基地。吸引国内先进电子商务运营企业落户我省,推动本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海外仓”和绥芬河“中俄云仓”等项目建设。促进哈尔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向绥芬河、牡丹江、黑河延伸。支持民营企业开通跨境电商直航业务。提升哈尔滨、黑河、绥芬河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
深化人文领域合作,实施文化睦邻工程,推动中俄互设文化中心,经常性开展双边文化交流。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推进与俄罗斯在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核电装备、复合材料、船舶制造等领域的研发合作,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发挥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俄医科大学联盟等作用,促进我省高校与俄罗斯大学教育合作。推进边境城市开通跨境自驾游,大力发展游轮界江和医疗旅游。加强与俄罗斯在森林、湿地、草原保护以及界河、跨境河流水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合作,联合开展环保技术研究。
第四章全面拓展对外开放合作
大力推进同“龙江丝路带”有关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着力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向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发展,打造全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培育外向型经济增长点,加快拓展外部发展空间。强化与欧洲各国的经贸合作,重点推进与德国工业4.0、荷兰食品产业和瑞士科技中小企业群的对接。加强与日韩在信息、物流、电子、节能环保、食品等产业领域的合作。推进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以色列农牧业合作。开发美国、加拿大和东南亚市场,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合作。以“大齐绥”产业合作发展与转型升级示范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积极争取和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