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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7-02-16 来源: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第三节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核心带动、轴带发展、节点提升、对接周边原则,加快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根据资源环境承载的要求,强化错位发展,推进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太原晋中同城化。继续支持太原率先发展,强化太原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火车头”作用。加大太原市疏解老城、建设新城、保护古城和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力度。加快推动太原晋中同城化步伐,以太原晋中共建区为重点,科学编制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率先实现“十同”,即规划同筹、制度同构、市场同体、产业同链、科教同兴、交通同网、设施同布、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率先实现“合村并城”,全力构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省城中心和都市化地区。
晋中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108廊带空间开发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分工合理、良性互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以晋中市区为中心,介休市为市域次中心,打造东北部太原都市区、中部文化旅游与工业城镇协调发展区、西南部平介灵城镇组群协调发展区。推进廊带区域产业一体化布局、生态一体化修复、交通一体化规划、城镇一体化建设、土地一体化管理、政策一体化统筹,打造富有朝气、活力四射的产业带、文化带、旅游带、生态带和城镇群。
朔同城镇群区域。朔州市紧扣优化经济结构和提升发展质量“两大任务”主题,进一步突出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特色农业、生态建设、城乡统筹“五个重点”,力争打造成为全国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日用陶瓷生产基地、生态畜牧养殖基地和全省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努力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
大同市立足区域化协同发展的高度,着眼国家战略和全省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努力构筑晋北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新高地。围绕乌大张“长城金三角”跨区域合作,建设晋北城市群和晋冀蒙交界区龙头城市。紧紧把握“一带一路”契机,发挥大同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区位节点优势、产业协作优势以及文化纽带优势,积极构筑一批面向蒙古、俄罗斯等国的对外开放新平台。
忻定原区域。加快忻州云中新城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推进中心城区与原平、定襄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一廊三带,两区三城”的空间结构(“一廊”指大运城镇发展走廊;“三带”指朔黄铁路产业带、五保高速旅游经济带、南环高速产业集聚带;“两区”指东部发展区和西部生态区;“三城”指忻州城区、定襄县区、原平城区,三者一主两次、组群联动发展),建设太原都市圈北部装备制造、能源和旅游服务基地,打造生态人居环境建设试验区。
孝汾平介灵区域。设立孝汾平介灵共建区,培育新型产业集聚能力,加快形成太原都市圈城镇密集区的发展次核、省内重要的焦化产业基地和新兴先进制造业基地。协调城区拓展方向,推进区间交通网络的一体化对接,加强城市功能的有机联系,构建协调发展平台,大力推进高等级区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孝汾介核心区一体化发展,建设平遥古陶—南政—中都和灵石翠峰—静升两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打造带动县域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区域。
离柳中区域。注重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以离石城区为核心,以柳林城区和中阳城区为两翼,把城镇化与培育壮大产业规模、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创业相结合,形成“一体两翼、带状组团”沿山地河谷串珠式延伸的带状组团式空间格局,打造太原都市圈西部中心和连接西北地区的门户。
阳平盂区域。按照“三轴、两心、五重点镇”的空间结构(“三轴”指纵贯南北的城镇发展主轴、盂县县城—西烟西向发展副轴、中心城区—娘子关东向发展副轴;“两心”指市域中心阳泉中心城区及平定县城、市域副中心盂县县城;“五重点镇”指西烟镇、梁家寨乡、河底镇、娘子关镇、张庄镇等具有产业特色的重点城镇),推进市域中心(市区、郊区、平定)的一体化建设,加快以阳泉北站、盂县县城组成的北部副中心发展,建成太原都市圈对接环渤海及东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桥头堡。
上党城镇群区域。按照“核心产业支撑、快速交通连接、优美村镇点缀、都市农业衬托”的方向,以长治市区主城区建设为引领,推动潞城、屯留、长子、壶关、襄垣、长治6个县市发展。加强上党城镇群内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六个一体化”建设,合理调整优化产业和空间结构,以主城区为核心、大县城为节点、中心城镇为支撑,构建“一核双圈”发展框架,实现“空间集聚、组群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
晋城城镇群区域。根据区位特点、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要素,积极融入中原经济区,着力打造山西走向冀鲁豫、长三角和东部发达地区的“金脚”。中心城市要按照“拓展、改造、提质”的原则,加速推动西北片区、兰花片区、东南片区、金村片区、金匠园区和南村片区建设,形成“六区联动,组团发展”新格局。支持高平市在“先走一步、富民强市”试点中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推动各种资源要素向县城、重点镇等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
临汾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加快推进尧都、洪洞、襄汾同城化和侯马、曲沃同城化,推进临汾开发区、侯马开发区扩区和霍州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构筑交错融合的生态文明示范带、现代产业集聚带、城乡统筹示范带和文化旅游发展带。强化基础设施对接,提升经济带与东西两山地区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互联互通能力,构建一体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大县城战略,在东西两山地区培育重点经济增长极,打造生态建设、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典范,打造中西部乃至全国先进水平的高效生态经济区。
盐临夏区域。以运城主城区为中心,改造提升老城区,拓展建设新城区,推进盐湖生态治理,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推动临猗、夏县、解州旅游卫星镇和水头工业卫星镇建设,提升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小城镇的产业集聚能力。建设贯穿城镇组群东西的涑水河与姚暹渠生态景观廊道,打造城市产业分布区,形成“一城、四区、两廊、两环”的空间格局。
第四节 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加强山西红色文化资源传承保护与开发,推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省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坚持深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道路、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忠诚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和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新型智库建设。深入挖掘“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等精神财富,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社风、家风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道德素质。充分运用城乡基层设立的道德讲堂、文化中心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和团体章程,为人们的日常生活、职业行为、社会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
发挥我省红色资源丰厚的优势,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注重对历史文化名人名作的研究和宣传,深刻阐释三晋文化和晋商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遗址遗迹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入融合,健全传播网络,规范传播秩序,努力做好新媒体宣传,形成良好网上舆论,弘扬网络正能量,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三晋文化进校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重视做好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努力做到广覆盖、保基本、重实效,让人民群众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文化项目,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共建。加快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工程和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无线全覆盖工程。扎实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完善文化扶贫机制,加大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对山西古长城的保护力度,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实施“三晋典籍整理工程”,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繁荣艺术事业。实施“山西省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加大对“四大梆子”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小剧种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以“中国梦”和“三个文化”为主题的精品力作。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发展网络文艺。整合“杏花奖”评比等艺术活动,举办山西艺术节,通过交流、展演、展览促进各门类艺术全面协调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全国传统戏剧生态保护示范区、精品创作繁荣区、优秀人才集聚区、传播普及先进区和市场演出活跃区。
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加快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整体业态升级。加快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加大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微文化企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创意设计、移动多媒体、数字传媒等文化创意产业,培育一批文化服务业集聚区。扶持发展新兴文化服务业态,做大做活网络文化、休闲娱乐产业,扶持发展独具特色的传统手工艺和工艺美术,形成一批优秀文化产品、规模文化企业、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实施“一地(县、镇、村)一品”战略,支持个体创作者、工作室等特色文化产业主体发展。推进山西文化云平台建设,建立省级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体育事业,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力办好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文化资本授权经营,推动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市场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传播秩序。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运行、竞争和退出机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具有现代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强对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的政策倾斜。
加快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支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建立有山西特色的戏曲、艺术学科体系,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特色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打造传统戏曲与民歌民舞教学、创作“高地”。多途径引进和培养文化管理、文化创意、文艺创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高层次紧缺人才。
增强三晋文化影响力。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唱响山西品牌,全面提升三晋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文化交流合作机制,互办文化艺术节,实现双边文化贸易持续增长。深化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建立晋港澳文化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与港澳台文化艺术团体、电影机构、新闻传媒机构、文博机构、知名文化人士的交流合作层次,深化文化认同。加快推进山西省文化保税区和重点文化产业园建设,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建立山西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项目名录和产品数据库,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鼓励文化企业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开发一批在省外、境外长期驻场或巡回演出的演艺产品,讲好山西故事,树立山西形象。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打造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专业化、国际化的文化会展品牌。做好山西对外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制作、包装、宣传推介工作,做好文化援疆援藏工作。
第五节 推进军民融合
发挥我省军工和地方优势,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军队后勤保障、军事人才培养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融合,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军地双赢、互促共进、具有时代特点的军民融合发展途径,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构建体制机制保障。构建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资源共享、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省市两级促进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运行体系。加快军工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和科研院所转制,促进军工经济开放式发展。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全面推进军民融合试点示范区建设,形成省部之间、军地之间、产学研用之间共赢发展、创新发展、集群发展大格局。鼓励优势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形成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大军工配套体系。
推进重点领域融合。以陆上交通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人防设施为重点,促进基础设施领域融合。构建资本运作、产业聚焦、咨询服务和人才培养与发展平台,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升级,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优势领域新的增长极和产业链。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和构建创新战略联盟为重点,推动科技协同创新,支持军工企事业单位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民口配套单位联合协同,共建学科专业和产业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军工技术优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突破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军民融合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加强国防教育和人才培养,促进军民智力融合。
完善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体系。加快形成以国防动员保障为重点,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军民融合物资储备体系,提升综合保障能力。以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通用装备为突破,提升平战转换能力。依托保障社会化,拓宽军地保障渠道,构建与形势任务相适应、与职能使命相匹配、与部队建设相协调的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新体系。



第五章 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美丽山西

坚持“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着力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进美丽山西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市县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努力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以不同主体功能类型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作为经济布局、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和项目建设的依据,以主体功能空间战略格局为载体,立足省域内部空间,拓展省域外部联系空间,统筹安排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各项建设,制订适应主体功能开发管制原则的配套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实现生产空间高效、生活空间舒适、生态空间宜人、能矿空间集约,基本形成以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为主要类型的主体功能区格局。
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针对不同空间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细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环境等政策,形成市场统一规范、要素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区域发展机制。建立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制度,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及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大力推进临汾市西山片区、忻州市神池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县“多规合一”,促进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强化规划对市县区域空间的指导和管控作用。
第二节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基本路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低碳发展。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加大煤层气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先抽后采。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绿色办公,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加快推进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和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社区试点。加强碳汇体系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继续开展碳捕捉、利用和封存基础研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目标分解制度,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机制和支撑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促进企业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煤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推动各类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产业集聚和共享基础设施为纽带,促进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理为主向资源化利用为主转变。推动朔州国家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国家级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循环经济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在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提升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第三节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把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牢固树立节约优先理念,培育全社会节约意识,养成行为自觉。强化全过程管理,提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和农村节肥、节药工作力度。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强化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约束。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用好用足黄河水,限制开采地下水,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社会风尚。
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坚决杜绝私挖乱采,运用先进技术对传统开采方法进行改造,发展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劣质低阶煤、低品位矿产资源和可替代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回收水平。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三剩物”的利用水平,开展“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第四节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对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加大“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等重点工作力度。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持续推进清洁生产。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以雾霾治理为重点,加强细颗粒物监测和区域联防联控,加快市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整治,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深化城市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推进良好水体生态保护,突出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岩溶大泉泉域保护,实施娘子关泉域煤矿“老窑水”监测治理等工程。保障水源地安全。深化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实施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力度,减少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实施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和复垦利用,协同推进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大举措,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威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两大突出问题。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建立统一的决策协商、信息通报、环评会商、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实现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推进以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区、采空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重点工程,有序推进采矿破坏村庄避让搬迁工作。
第五节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推进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御河等综合治理、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强沿黄地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加强黄河中游生态综合治理。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深化林业投资管理改革,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购买式造林,推动国有、集体和个人开展合作式、开发式、股份制造林。探索由政府全额投入、购买造林式服务,实现生态林由政府与市场共同营造的新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推进林业“六大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以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水源地造林、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通道两侧绿化、“双百”示范工程为主的重点区域人工造林和以干果经济林管理、未成林造林地管护为主的新造林提质增效管理管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严禁非法侵占林地和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搞好国营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第六节 创新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渠道,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源头保护,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内。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政策。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体制,探索实施环境公用设施PPP模式和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第六章 推进开放发展,着力培育合作共赢新优势

以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为引领,抢抓国家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等重大历史机遇,在融入国家战略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强化区域合作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努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全面开放新格局,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产业转移承接地、交通运输集散地、优势要素集聚地、“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辐射区和支撑带。
第一节 创新对外开放体制环境
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突破口,进一步解放思想,倡导理性包容的开放思维和开放文化,在全省上下形成以大开放促大发展的共识。营造开放透明的法律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制度,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外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全面推进通关无纸化改革,积极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加强与沿海沿边省份、中部五省口岸通关大合作,构建快速高效的立体通关体系。全面推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进政务环境透明化、便利化和规范化,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弘扬晋商诚信守信的传统商业文化,营造合作共赢的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硬任务,大胆创新、大胆改革、大胆实践,在全社会形成亲商安商容商富商的良好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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